2012年县政法委工作总结

2012年县政法委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政法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为十八大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高政法队伍素质、推进政法委自身建设新突破”五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忠诚、公正、廉洁、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一个主题”,紧抓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和队伍建设“两个关键”,突出“严打”整治、三大活动、三项战役“三个重点”,根据特殊区域的特点和稳定工作形势,打造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警务室两个“亮点”,提出“四个确保”的奋斗目标。即确保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三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进一步下降,确保刑事发案升幅和治安案件进一步下降,确保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滋事事件,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找准问题、健全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社会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日趋复杂,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群体性事件频发、地方治安隐患加剧,围绕企业改制、村企矛盾、拆迁建设、流动人口、高校毕业生就业、零就业家庭生活和劳资纠纷等问题出现了一系列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一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作用。党的领导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把基层基础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责任。发挥好联通上下、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二是坚持重心下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继续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基层维稳模式,加大基层矛调组织的投入,建立民间矛盾调解机制,切实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使各种矛盾纠纷在基层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三是完善排查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四是强调“依法”和“疏导”。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在严格依法调处的同时应注重处理技巧,依靠基层干部去做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工作,在化解矛盾的同时,理顺社会情绪,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基层是矛盾多发地,同时也是稳定第一线,只要从根本上早发现、早处理、早疏导,就能够形成基层早处理、矛盾不上交、社会稳定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立足实际、服务为先,保障发展大局。
立足全县转型综改实际,以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以提升政法工作服务能力为根本,找准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找准定位、理顺关系,切实为人民服务。政法队伍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发展的排头兵,是法治社会的捍卫者,但更是人民群众的服务者,依靠人民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要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更好地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把公安、民政、信访、社保等力量组合起来,既处理好社会治安问题,又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二是服务重点工程,加大保障力度。综治部门应积极了解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需求,发现弥补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法律漏洞,帮助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法律难题,预防、减少和有效化解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确保工程无重大事故、无质量隐患、无违法违纪,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开工。以项目落地促经济发展,以项目带动本地就业,实现政绩、业绩、民生三赢。三是拓宽服务渠道,落实为民举措。结合“百名干警进驻百村活动”,建立了基层信息互通、警务服务在家门、矛盾化解不出村、治安隐患及时整治、群众法律知识培训等五项惠民机制。集中关注村企矛盾、拆迁建设、村矿矛盾和流动人口等热点问题。通过实地准确掌握村情民意,增强了政法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警务下移,多元服务,为保民生、保稳定目标提供坚实基础。四是突出职能优势,提高服务实效。结合本地实际,围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重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合警务资源,打造矿区警务室,建立健全了县公安局、派出所、矿区警务室“三级联动”预警网络。警务室与矿区、企业内保安室进行挂钩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和普法上门,听取企业对警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企业动态和和法律需求,指导企业弥补法律漏洞、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排查梳理因市场供需矛盾、债务纠纷、裁减员工、停产歇业、劳资纠纷、企业经营困难或倒闭引发的矛盾纠纷及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掌握企业、职工面临的实际困难。
三、夯实基础、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紧紧围绕“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主题,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动员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的履行社会义务,参与社会管理,由多方共同来承担起社会管理的责任,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二是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构建一个源头治理的制度体系,防范于未然。把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社会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让它不发生,少发生。三是要构筑一个动态协调的机制。及时化解掉、处理掉矛盾,防止矛盾扩大,问题扩散,风险蔓延,使矛盾问题不激化,不转化、不升级、不蔓延。四是要构筑一个应急处置的体制,发生问题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处置。五是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施策,完善立法,尽可能按政策、按法律来处理问题,除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以外,还要动员利用道德的力量、乡规民约的力量、自我管理的力量来实现管理。六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建立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公共参与机制。七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依托公安、司法建立实有人口的基础信息采集系统,把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八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以基层为基础,进行网格化分区,网络化管理。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基层服务平台,夯实我们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切实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的了的看不见这样一个问题。九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一方面要保障公民上网的自由,发布信息的自由,网上交易的自由,但另一方面我们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网络的健康、安全,加强宣传引导舆论,利用一些技术手段趋利避害,保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
四、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要强化党管干部。政法委员会是各级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各级政法委员会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只有履行好协管的职责,才能使执法监督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完善工作制度。当前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都与相应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直接有关。要制定具体的执法监督范围,明确规定哪些案件政法委应该监督;在案件协查、督办、督察以及跨区进行执法监督等方面制定规范的程序,确保有章可循;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案件过滤制度。三要形成监督合力。坚持主动监督,不能被动等待解决暴露的执法问题,要主动加强监督,有针对性地对某一类或某一个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执法评议活动等方法对执法机关进行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增强政法机关的自我监督意识,解决好政法部门领导的执法责任问题,对执法状况不好的政法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加强监督联动,坚持政法部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交流执法监督经验,探索执法监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政法部门之间的相互支持配合、相互制约监督。四要拓宽监督方式。通过执法调查、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案件评查、专项治理、执法协调、例会制度、执法巡视制度、执法情况通报制度、聘请执法监督员等方式,落实责任追究。完善与纪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紧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深入推进政法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落实警务、检务、审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真正做到阳光执法,防止和减少腐败。
五、加强党委政法委自身建设,立足本职、竭诚服务让群众满意。
我们要真正认识“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等问题,切实树立群众观点,增强群众感情,坚持为群众服务。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是强化政法委的自身建设。 一要按照能力强、业务熟、年轻化、复合型的标准选拔人才,配齐配强政法委领导班子和机关工作人员;二要在工作思路上实现“三个转变”:实现由消极稳定向积极稳定的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实现由单兵作战向整体联动的转变;三要明确工作职责,当好党委领导平安建设工作的“协调员”、整合政法部门力量的“调度员”、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服务员”、群众治安安全的“保卫员”、处理紧急事件的“指挥员”。
  二是加强对政法干部队伍的管理。一要建立健全协管干部的机制和制度。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按照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的工作力度。二是建立管理干部的日常考查、年度考核、推荐备案等各项制度。三要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从政法工作实际出发,坚持凡进必考,严把入口,畅通出口,解决好干部队伍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奖惩不到位的问题。四要做实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检察等部门参加的干警违法违纪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的权威。配齐配强县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机构,并赋予相应的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把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职能与干部管理职能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工作与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严格奖惩
  四是补充完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要使政法委员会成为同级党委实施政法工作重要决策的“参谋部”、组织政法工作开展的“指挥部”,应合理增加政法委员会的人员编制,配备必要数量的机关干部。
五是加强学习,转变观念,紧跟时代步伐。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当前的社会现实问题和网络虚拟社会的交织共享使得思想文化领域的交锋冲突不断显现,网络的无国界化进一步放大了意识形态领域的多元诉求。党委政法委作为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提升自身的领导能力、统筹能力和监督能力就必须顺应时代发展,提升自我水平,转变思想观念,更加贴近现代生活,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应用手段主动地掌握社会动态,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和延伸知识层面,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力量引导好舆论方向,对突发事件,要在搞好现场处置的同时,建立和完善新闻、网络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