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县“大调解”工作在州综治委、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调解民事纠纷为重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大批重大、复杂、疑难、社会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成功化解,为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和我县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工作成效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从上到下成立了“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强有力的“大调解”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同时把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经费、调解员工作补贴、个案奖励等保障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综治工作目标管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是搭建全面覆盖的“大调解”工作平台。我县所辖区、乡镇两级大调解协调中心专职副主任、工作人员配备和村、社区调解室及人员配备到位率均达到100%。在区域协调办、乡镇、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团体、企业、协会成立了调解室,重点行政部门都成立了“行政调解室”,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组织建立了调解机构。形成了纵向延伸县、区域协调办、乡镇、村(社区)四级,横向覆盖各区域、各行业以及社会管理各个方面的“大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已完成 “大调解”基础建设的“三个百分百”和“五有”工作任务,确保了“有人干事、有钱做事、有条件办事”。全县已建立各级“大调解”协调中心62个。其中建立区域协调办“大调解”协调中心9个,镇“大调解”协调中心2个,乡“大调解”协调中心51个;建立村(社区)调解室334个;配备专职副主任66人、各级调解员1175人。
三是巩固提升“大调解”“五进”活动成果。年初,由县综治委印发了《xx县2012年“大调解”工作要点》,明确了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 ,以巩固提升“五进”延伸活动成果:一是健全了矛盾源头调解组织网络。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完善各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各级行政、司法部门和社会调解组织调解室及登记备案制度,夯实了“就近就快”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基础;二是完善了调解工作群众评议制度。坚持群众路线,畅通社情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依法参与调解;三是贴近群众开展排查调解工作。结合“万民干部下基层、凝心聚力促跨越”活动的开展,组织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类调解组织,广泛开展“下访寻问题、就近解难题”实践活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
四是进一步加强“大调解”信息化落实工作。强化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设立专门电子信箱,积极鼓励各区域协调办、乡镇对成功调解的各种疑难、典型案件形成案例,并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不断整合信息资源。每月及时上报有关各种统计表和信息至州综治办和州“大调解”协调中心,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大调解”工作数据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五是大力开展 “攻坚破难”专项行动。3月,由县综治委转发了《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破难”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对六类具有涉稳群体性和处置复杂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摸清了底数,分类进行了梳理,逐个进行研判,在此基础上,按照“层级管理”原则,逐个明确了调处化解的责任主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一案一策”包案调解,落实稳控责任,多策并举,攻坚克难。并结合xx县实际,组织全县各区协办、县三大调解中心就“攻坚破难”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调研,从政策和制度层面研究探索源头化解突出矛盾的长远之计和治本之策。在关于上报“攻坚破难”典型案例调研材料的工作要求中,我县共上报了“信访积案化解”、“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纠纷化解”、“电站建设中移民土地补偿纠纷化解”三个典型案例的调研材料,积累了一定的化解突出疑难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健全了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实现了分类施治、攻坚破难的专业与联动调解的“无缝对接”,有效促进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今年1至11月,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317起,调解 317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300起,调解成功率 94.6 %,正在调解17起;全县的信访总量、越级上访率、集访稳控率同比下降;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及建州、建县六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实现了“零进京”、“零赴省”、“零到州”、“零聚集”的目标;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巩固提升“五进”延伸活动成果。
为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大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3月,由县综治委印发了《xx县2012年“大调解”工作要点》,对2012年“大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巩固提升“五进”延伸活动成果的具体做法:一是健全矛盾源头调解组织网络。结合《人民调解法》深入贯彻实施,完善基层区协办、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调解室,巩固提升“大调解”工作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市场、进工业园区等一线调解“窗口”工作,努力实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完善调解工作群众评议制度。建立完善基层调解工作群众代表评议制度,培育和倡导“群众的事情群众评议,群众中产生的纠纷依靠群众解决”的人民调解工作新途径,并把调解工作与“五五普法”“六五普法”等法制教育紧密结合,引导群众依法参与调解。三是贴近群众开展排查调解工作。结合“万名干部下基层、凝心聚力促跨越”活动的开展,组织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和各类调解组织广泛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解”等实践活动,进村入户,听取意见,了解诉求,排查矛盾,解决问题。
(二)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深化“大调解”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大调解”工作,我县在综治宣传月活动中大力开展了《人民调解法》培训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了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的良好氛围。一是组织多层次学习培训,提高指导和管理能力。县“大调解”协调中心、县司法局组织各区协办、乡镇分管综治领导、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基层调解人员共500余人进行集中培训,各司法所结合乡镇实际,组织辖区内调委会人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培训。二是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确保工作有效衔接。针对人民调解程序、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调解协议的效力和司法确认内容,要求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配合,确保“大调解”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印发东委办发〔2012〕25号《xx县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力度。同时印发了《xx县人民调解卷宗》、《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相关材料,规范了调解工作卷宗和档案。四是与全县各区域协调办、乡镇各级调解中心签订了《xx县2012年度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综治目标考核。五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和工作手册、悬挂宣传标语等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使人民调解法做到家喻户晓。征订《人民调解法释义》《人民调解杂志》等书籍200余本,编印《人民调解实用手册》2000余本提供给人民调解员使用。
(三)大力开展“攻坚破难”活动,完善解决突出矛盾纠纷的联动协调机制。
为努力实现“ 三升 三减”工作目标,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平安会东”建设,确保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根据川矛调〔2012〕3号《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破难”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于 3月16日 ,由县综治委转发了凉综治委〔2012〕7号文,就全年“大调解”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一是开展突出矛盾和问题的专题调研。围绕我县水电建设中移民搬迁、旧城改造中征地拆迁、矿山开发中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出矛盾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等问题,逐项开展专题调研剖析,逐个研究破解矛盾的有效办法。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类型化管理。健全解决突出疑难矛盾的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总结推广专业化与联动调解的成功模式。三是完善重点领域“攻坚破难”联动调解体系。整合基层综治、维稳、信访等各部门资源,形成党政主导、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力量整合的联动协调机制,实现排查、预警、防范、调处、稳控工作 “一体化”层级管理,确保集中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主要问题和不足
2012年,我县大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 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如:司法调解中基层法庭法官数量少、案件多,制约了调解效率;村、社区调解室工作繁琐、案件材料的归档还需进一步规范化;少数乡镇、部门对大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中心”基础建设还很薄弱,一些工作制度执行还不到位。针对我县企业改制,城市建设中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白鹤滩和乌东德两大电站建设中的移民搬迁将面临和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将对今后的“大调解”工作提出更严峻的考验,我县将在明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抓深、抓细、抓实“大调解”工作。
四、 2013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3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关键年,也是全面落实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凉委办发〔2010〕30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将以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工作、创新思维,为促进会东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平安和谐会东建设,切实发挥出职能作用。 2013年,我县将着力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机构建设。 把深化“大调解”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规划,将“大调解”工作经费、调解员工作补贴、司法救助资金、设备采购资金、教育培训经费、社会宣传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落实好“大调解”工作经费、人员和办公设施。进一步改善“中心”现有办公条件,拨付足够办公经费,为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物质保障。继续提升“大调解” “五进”活动,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做事、有条件办事”,并将“大调解”平台建设列入综治年度考评内容,加强检查考评,逗硬“大调解”工作奖惩措施,严格兑现奖惩。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 进一步拓展公调、检调、诉调、访调、纪调、群调等对接渠道,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效力衔接机制,建立信访调解对接、检调对接机制,坚持县、区域协调办、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工作定期会议制度,健全信息反馈机制。构建“大调解”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人员共用、矛盾联调。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政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通过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程度上保持“大调解”协调中心实质性运作。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 以“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不断增强队伍综合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加快建立各种优秀人才加入的调解专家库,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工作,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聘请县法律专家、知名律师、法律工作者组建县大调解专家委员会,指导调处全县重大、疑难、群体性纠纷。高度重视调解员及司法所干警业务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通过岗位培训、交流观摩、参与庭审、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调解员对潜在问题的预警能力、对各类问题的化解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调解员,给予适当的办案补贴,并将调解员工作补贴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通过多种方式因事(案)制宜落实调解员的补贴,从而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强化职能发挥。 作为大调解机制建设的主力军,我们将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彰显职能、发挥作用的工作主线和主要抓手,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继续认真开展“攻坚破难”专项活动,做到“哪里矛盾堆积,哪里就要集中攻坚;哪类矛盾突出,就集中攻坚哪类矛盾”。切实发挥县“大调解”协调中心的指导牵头作用,不断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加强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规律的研究,做好对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企业改制、移民搬迁等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进一步拓展区域性、行业性、专门性、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使全县大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全面广泛、更加深入基层、更加贴近群众、更加适应需要。以县、各区域协调办、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为平台,整合各方调解资源,加快形成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新贡献。
五是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中心牵头、“大调解”协调中心具体运作、司法所业务指导、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确保各级“大调解”协调中心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完善到位、工作推进到位、物质保障到位。根据《xx县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施细则》的要求,将大调解机制建设列入全县经济社会总体建设内容,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领导接访下访、包案调处、督查督办等制度,进一步形成县、区域协调办、乡镇协同、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资源整合、合力彰显的工作氛围。
六是强化行政调解。 从今年起,我县仍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健全各级、各部门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和调解室,配齐配强行政调解人员。严格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制,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目标,逗硬考核,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导致争议纠纷突出、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和案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xx县“大调解”协调中心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