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县森林公安局工会女职工小组工作总结

在省、市、县总工会的要求及正确领导下,镇沅县森林公安局工会积极创建女职工小组,并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二五”规划为契机,认真学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作用,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  

一、镇沅县森林公安局工会女职工小组介绍  

镇沅县森林公安局工会人数19人,其中18人在职,一人退休。今成立女职工小组,人数4人,由工会女职工委员桃子玲任组长。  

二、落实情况:  

1、宣传工作扎实深入。本女职工小组采取散发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宣传两个条例,并以“三八”、“六一”等节庆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切实提高了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2、认真落实《规定》。工会女职工小组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一是自建立工会组织以来,工会按照标准规范化建设工会组织的要求,已经积极筹备建立了相应的女职工组织。  

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今年以来工会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单位发展为目的。按照《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会职责。  

三是工会坚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督促单位按时交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金。凡适合妇女工作的岗位,尽量安排女职工工作,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做到了严格按照条例执行。  

四是工会以提升妇女职工业务工作能力为目的,将女干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计划之中,采取多种方式对女工干部进行培训。同时,组织职工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以“创争”活动为载体,抓好对女职工的形势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引导女职工正确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积极发展职工文化,利用“职工之家”广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娱乐活动,切实达到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目的。   

六是以为困难职工办实事为重点,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为进一步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街道工会积极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和职工遗属档案,加强职工帮扶工作,认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帮扶活动,帮助困难女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做好帮扶贫困女职工特别是单亲困难女职工的帮扶工作,不断激发广大女职工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2012年的执行情况来看,我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总体情况较好,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到位,《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落实较好,女职工组织作用发挥正常。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单位女职工队伍现状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当前,工会女职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但部分女职工却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兼职过多。大多数女职工干部是兼职的,有的兼职多达六、七项,不仅兼做工会其他工作,还兼有行政职务,因此,精力分散,疲于应付,导致女职工工作逐渐被业余化、边缘化。  

(二)是经费得不到保障。工作经费得不到有效运用、得不到落实。
   

镇沅彝族哈尼在拉祜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工会女职工小组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