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乡镇社保中心工作总结

2013年乡镇社保中心工作总结

 

2013年我中心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劳动部门的部暑指导下,我中心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工作上积极开展业务,不断进取,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所职能作用,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XX镇是XX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城乡结合的中心大镇。辖区面积538.36平方公里,共有20个村民委员会、270个村民小组,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40个居民小组。全镇辖区共有71004人,其中:镇属45940人,农户11206户,42633人;居民户数:1040户,3307人。

一、基本情况

XX镇社保所于2003年10月成立、并于2011年12月改组为“XX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有正式职工6人、公益性岗位1人。

一年来我中心围绕上级有关劳动保障相关文件,政策及工作职责开展如下工作。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通过进村入户的机会在群众中对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发展进行说明。

2、积极开展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输出的宣传、发动工作。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转移是省、市、县对解决农民增收,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技能,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所在上级部门的组织下,通过到各村张贴、发放宣传单等手段不断加大对劳动力输出的宣传和引导力度,及时提供劳务用工信息.至2013年11月底,我镇有组织输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8528人。

3、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为多渠道推动农民工就业,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工劳务输出,至2012年6月底为劳务输出农民工办理《农民工手册》956人。

4、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养老保险业务。我所成立以来顺利接手并完善整理养老保险档案19卷涉及参保人员680人,金额560,400 元。我所积极开展动员宣传,从2005年10月至2010年下半年止,新增参保人数87人,金额225,300元,使现有参保人数总计增至767人,金额785,700。让农村养老保险的宣传面得到进一步扩大,增加了群众对养老保险的认识。

5、为积极做好我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启动工作。根据《普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部署,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医疗保险的保险业务,截止2013年11月底共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7115人。

6、为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问题,逐步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云社劳办[2007]133号)及《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云政发[2008]226号)等有关规定。我镇11个村由于国家建设,土地被政府依法统一征用后,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5亩统计上报数据1605户、5056人,其中(16周岁以下641人、16周岁至59周岁4044人、60周岁以上371人)。为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要求,采取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共同筹资、统帐结合的模式建立收支两条线线专户管理。真正做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

7、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8]233号)及云政办发[2010[]163号精神,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为失业人员、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第二、第三产业经营者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手续169人、贷款额845万元。

 

为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严格政策规定、程序、积极为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办理参保手续。

三、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按照政策规定,为全镇20个村、3个社区和一个中心敬老院(1951年6月30日前出生)已年满60周岁5358人(其中农业人口4806人、城镇户口534人)共办理养老保障金发放884070元。于2011年9月10日前金额发放到每位老人手中。农村养老金的发放、实现了农村老人也能按月领到“退休金”的美好愿望。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继取农业税、发放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险”制度的建立、实际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镇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已年满16周岁至59周岁符合参保条件人数为26243人、2013年县下达任务数18100人,实际参保人数15016人占总任务80.7%(其中农业人口13226人、占任务数83.3%、城镇居民1790人、占任务79.2%)、总缴费额341万元。

(三)6月份为1952年出生、一次性交清15年的560位老人发放领取补贴“存折”560本。

四、2013年度城乡居民和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于3月份正式启动。

积极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和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