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环保系统坚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以推进美丽大密网建设工作和环境保护中心任务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通过严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切实保障区域环境质量。
一、 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环保系统始终将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作为推动环境污染整治、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行政-刑事处罚结合、信息公开和媒体曝光结合、查处和整改结合等手段,持续保持环境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
全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家次,共经济处罚**起环境违法行为案件,处罚金额达**万元,处罚金额已超过去年全年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总量(2015年行政处罚金额为**万元),单案处罚金额达**万元,比2015年同期上升**%。共责令停产停业**家次。全市执行按日计罚案件**件(累计按日计罚金额超过**万元),实施查封、扣押**件,有**件(**人)环境违法案件被移送公安部门进行行政拘留、**件(**人)环境违法案件被移送公安进行刑事拘留,其中查封、扣押案件数量和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人数均已超过去年全年总量。
二、 主要工作做法
(一)以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为基础,全面完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机制。根据环境保护部推行的环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工作部署,以“重点突出、不留盲区、精准打击、全面监管”为基本原则,制定并印发了《大密网市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对全市污染源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环境监管污染源动态信息库,以电脑随机摇号、纪检组监督的方式,每季度对重点监管企业开展现场执法监管工作,防止发生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的行为的发生,确保环境执法的公正性。同时还利用环境执法移动执法系统,对随机摇号、现场检查任务下派、案件查处、跟踪督办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强化环境执法的规范化、公平化、透明化。全市环保部门根据双随机监管的要求,已累计检查相关企业**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件。
(二)以专项执法行动为载体,全面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有效贯彻落实新《大气法》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环境质量保障要求,在全面开展环境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基础上,积极主动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分类别、分行业和针对性的开展环保专项执法工作。如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及群众关注的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有**家企业被立案查处,**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治,**家企业被取缔关闭;配合省厅开展了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设施弄虚作假等问题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对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制造、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开展重点检查督察,确保重点行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还联合公安部门组织了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通过严厉查处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非法收集转移等违法行为,提升企业自我管理水平,消除因危险废物乱处置、乱倾倒等问题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在危废专项行动期间,**家企业因非法转移问题被相关环保部门立案调处,处罚**多万元。
(三)以环保司法强制执行力为保障,全面形成环境监管司法工作合力。在原有环保、公安联动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规范办案程序和职责等方面工作,强化执法资源整合,持续推动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强化环保公安联动工作威慑力。通过全市各级环保、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全市环保部门共向公安部门移送因环境违法问题涉嫌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案件数达**件,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有**人。同时为防止在环境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产生“以罚代刑”现象,我局还探索建立环保与检察部门的联动机制,根据“两法衔接”的要求,在涉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案件中引入检察部门的监督,加大对环保和公安部门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行为监督力度。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区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待相关运行机制完善,将及时在全市推广。
(四)以环境监管网格化为依托,全面推进环境监管力量和任务下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的要求,我市全面推进各地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分工作,积极落实基层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推动环境监管力量和工作任务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下沉,从源头化解环境问题。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了一个以**多个村社区为主体的四级网格、**个乡镇街道为主体的三级网格和**个县(市)、区为主体的二级网格和**个市级为主题的一级网络组成的全市环境监管网络,在有效解决基层环境矛盾纠纷化解、信访调处、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污染整治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五)以环境信息公开及媒体曝光为手段,全面提升环境监管公众参与力度。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主动将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查处信息等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增加公众对我市环境状况的关注度、参与度,强化社会公众对企业环境排污行为监控力度和对违法排污行为的举报力度,为及时制止或有效查处企业违法行为提供强有力的帮助。目前全市**个重点废气重点监控点位、**个重点废水重点监控点位的在线监控数据、环境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检查情况以及市本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均已经全部向社会公开。我市还结合重点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了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工作,通过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对具有典型性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集中曝光,不仅使违法排污企业在经济和名誉上均得到损失,还进一步加大了环境执法的威慑力。在今年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在市级媒体集中曝光了两个批次近**家企业的违法行为。
(六)以执法促整治为手段,全面保障污染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积极开展对我市环境污染整治重点工作的执法保障工作,加大对VOCs整治等环境污染整治项目措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污染整治措施建设进程,全面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为重点污染整治工程的按期完成、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环境质量提供良好的执法保障。今年,全市各级环境监察执法部门以VOCs整治工作为重点,对石化、化工、喷涂、印刷、化纤、印染等行业的**多家VOCs整治及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此外,我市环保系统还配合市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了一批涉嫌环境违法的案件。
(七)以“两违”建设项目清理为契机,全面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概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清理工作,通过提升、整治、处罚、豁免等手段,规范企业建设项目环保手续,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意识,从源头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市共排查梳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个,其中未批先建6177个,未验先投13100个。
三、2017年主要工作思路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持续保持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我市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下步全市环保系统将在继续强化日常环境执法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强化一套综合手段、完善两项工作机制和运用三种监管措施”等三方面工作:
(一)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综合措施应用,全方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根据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的各项措施,综合运行查封扣押、按日计罚、停产限产、行政刑事拘留和媒体曝光、企业“黑名单”、公众参与等手段,对企业开展多方位、多角度的环境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违法排污成本,营造社会公平竞争环境,倒逼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理念意识。
(二)完善两项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水平。一是继续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机制,提高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公平性和公开性。完善随机抽查污染源数据信息库,提高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环境信访问题的抽查比率,强化环境执法严肃性和规范性,防止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行为的发生,确保环境执法的公正性。二是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运行管理机制,提升基层网格监管能力水平。在全市已初步建立环境监管网格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完善基层网格设置、细化网格职能、明确网格职责、落实网格人员的方式,确保基层网格各项环境监管任务接得住、办得了;同时健全完善网格运行管理情况的信息互通、通报考核机制建设,逐步增强基层环境监管网格工作主动性,有效发挥环境监管网格作用。
(三)实施精细化监管新措施,提升环境监管工作效率。一是有效运用精准监管措施,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监管针对性。通过对企业环境信用、排污去向、排污规律、违法行为高发时间等数据信息分析,对企业排污行为开展精准监管,提高执法效率。重点提高对环境信用等级差、污染物直排大江、大河、大海等企业的监管频次,督促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夜间、休息日的错时执法工作制度,遏制企业非法排污、恶意排污行为。二是探索开展科技监管新措施。探索将无人机、管道机器人、探地雷达等科技技术设施运用到环境执法日常监管、违法行为排查等工作中,结合智慧环保建设和环境监管执法移动系统的使用,为精准、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完善舆情信息收集快速处置措施。鼓励公众参与、公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各类涉环境舆情的收集、分析和处置机制和措施,强化对环境敏感问题和集中性环境问题的排查,提前发现环境违法案件线索和社会环境不稳定因素,并开展快速处置、及时反馈等工作,有效将环境问题化解在萌芽、稳控在基层,确保我市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