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平远县供电局
根据省农业厅、省纠风办粤农[2004]7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0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发[2004]1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广东省涉及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一年来,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加强监督检查、整治突出问题、查处违法、违纪案(事)件、开展以农业供电等生产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顺利开展
局领导学习省市县有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后,非常重视,认识到减轻农民负担是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为此,我局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及时作好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且常抓不懈,确保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
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必须扎实地抓好纠风工作,防止和杜绝行业不正之风,首先,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党员的民主测评、党支部每年二次的民主生活会,纠风工作都列入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战斗保垒作用。其次是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在企业内部建立了领导接待和走访用户制度,通过广播、电视、电台、宣传栏等各种媒介将各种收费标准、价格和调整电价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设立了投诉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投诉电话、报修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用户的监督。
三.加大网改力度,加强用电营销管理
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重大决策。我局充分认识到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和加快农网建设既是电力企业开拓电力市场,促进经济效益提高的需要,更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获得良好社会效益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局着力抓紧抓好“两改一同价”工作,先后完成了全县16个乡镇供电所体制改革,成为局的派出机构。我们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完成“两改一同价”的工作部署上来,努力从上面争取资金,完成农网改造成投资1.07亿多元。在工作中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的关系。在项目编制上坚持全县区域共同发展的原则,既加强对县城的配网改造力度,更注重农网的建设,做到“统一政策、分步实施、平稳过渡”,我们前后花了二个多月时间抓典型设计类型的确定,统一农改施工标准,规范施工工艺,对农村用户的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标准地作出了规定,保证了对改造后的农户做到抄表到户。
加强用电营销管理,完善文明示范窗口。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供电职工服务守则》和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方便用户,收取电费由原来银行托收的基础上增设营业收费点,各项图表,收费标准,用电报装程序上墙公布,利用广播电视会议,墙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电力法律法规。营业所实行挂牌上岗,提高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用户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为民、便民、利民的各种措施,提高了服务质量。
通过农电体制改革和加强用电营业员销管理,全县农村用电实现了“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农村用户实行一户一表,并以电表的实际读数和国家规定的电价计核缴纳电费。农民用上了放心电、明白电,杜绝了“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没有出现乱加价,乱收费,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等违反省市县电价政策的现象和行为。农村用电服务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四.存在主要问题
1.网改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农户不理解,不肯整改甚至阻挠网改施工现象时有发生。
2.物价部门出台的《电价改革方案》行文滞后,至使一些用户不理解,补收差价电费被误认为是乱加价,造成疏导电价矛盾工作困难。
3.部分职工业务素质不高,对使用供电文明用语不太习惯,服务态度粗暴,做不好用电户的解释工作,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大“两改一同价”工作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思想教育工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转变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农村状况,让农民了网改的目的和意义,及时化解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确保网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充分释放价格工作的能量,配合电力体制改革、深化电价改革,积极推行峰谷分时、丰枯分季等制度,适时疏导突出的电价矛盾,进一步加强用电营销管理力度。
3.加大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建设的力度,加强职工的行业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职业纪律教育,为行业作风建设提供良好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