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指导下,不断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认真履行民政各项职能,着力改善民生,推动工作扎实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区民政局紧密结合疫情、区情采取不同形式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会议及文件精神,共召开班子会议、脱贫攻坚专题研究会议共6次,议定了脱贫攻坚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并制定下发了《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区民政局关于兜底保障核查工作的通知》)、《区民政局综合保障兜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牵头联合教体、医保、住房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月对标、季对表、年对账”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和举措,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国考、省考、省第二督查等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国考反馈问题,自查发现的非贫困低保(特困)对象缺少防致贫机制,非贫困低保(特困)对象纳入致贫监测范围少问题,对全区低保对象进行摸底,统一建立登记表、花名册、统计表;建立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对非贫困低保对象严格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启动帮扶救助措施,确保不发生新的贫苦人口。
二是针对省考反馈问题,自查发现问题,针对“农村特困供养政策执行有偏差”、“最低生活保障资料不规范”、“残疾人补贴政策落实不完全”三个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及时向扶贫办报送了“一方案、一报告、两清单”。
三是根据省第二督查反馈问题,经排查,我局存在“部分贫困户脱贫稳定性不强”的问题。主要整改措施为:强化精准核查,及时提高低保补差标准;加强防贫对象管理,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单人保”政策;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确保应养尽养;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衔接,对有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人口,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通过以上整改措施不断织密兜底保障安全网,切实增强贫困户脱贫稳定性。
(三)六项清单落实情况
对照《脱贫防贫“6项重点任务清单”工作推进方案》(承扶贫脱贫〔2020〕16号)文件要求,一是对全区非贫困低保对象进行摸排,建立登记表、花名册、统计表;二是按建立的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工作机制,做好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工作。三是民政局、教体局、医保局、城建局、各乡镇明确主管领导一名,联系员一名,各村明确一名民政协理员负责入户防致贫排查工作;
(四)省市区救助基金会成立工作按期完成
经过前期认真谋划,成立了理事会成、监事会,并注入引导资金500万元,在6月底按省市要求完成省市区社会救助基金会注册工作,是全市各县区第一家完成注册登记,并获得市局通报表扬。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基金会的作用,指导开展好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织密防贫保障网。
(五)兜底保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强化低保兜底保障。一是稳步提高低保标准。于1月13日以文件形式将农村低保年标准由原来的4300元提高到48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每年5590元提高到每年6240元。二是动态调整,确保兜住底线。对全区所有农业人口展开拉网式入户核查工作,针对新冠肺炎和25种大病、重度残疾人、困难老人、困难未成年人四类人群进行入户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四类人群办理救助待遇。截止2020年6月现有农村低保户986户,133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低保户285户、421人,1-6月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28.7万元;发放农村低保电费补贴3.96万元。通过核查清理、信息比对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等措施,1-6月全区共清退农村低保对象42户57人,新增292户35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新增低保34户、4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减少低保9人,7人因死亡退出,2人因参加工作有劳动能力退出)。全区共清退特困供养户8户、8人,新增22户2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新增特困人员2户、2人)。截止2020年6月全区现有农村供养特困供养人员226人,其中分散188人、集中3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特困供养户21户22人)。1-6月共发放农村分散特困供养资金55.2万元。真正做到了“动态管理、精准兜底”。三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展鳏寡孤独和留守儿童等人员慰问及建立包联制度情况。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由我局牵头组织摸排,仅用三天时间即完成摸排,并及时建立了鳏寡孤独老人和留守儿童等人员区、镇、村三级包联表格,明确了三级包保责任人。另外为鳏寡孤独老人和留守儿等人员争取杏仁露、方便面、火腿肠等慰问物资和慰问资金2.3万元。四是开展边缘户排查和农村60岁以上老人摸底工作。对边缘户和60岁以上老人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对60岁以上老人家庭基本情况、是否有重病、重残情况、享受各种补贴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建档立卡、纳入监测范围,对符合条件人员及时纳入低保、特困兜底,进一步织密扶贫兜底救助网。五是对建档立卡户进行入户再排查。针对低保转特困、两残补贴两项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核查,1-6月份低保转特困共4人;核查困难残疾人两残补贴发放情况,1-6月份建档立卡户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员25人、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员5人,进一步兜住扶贫底线。
2.建立健全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贫长效机制。针对非贫困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实施保障性防贫措施,防止其成为新的贫困人口。在建立登记表、花名册、统计表的基础上。牵头联合教体、医保、住房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工作机制的通知》(民字〔2020〕17号)文件;另外,民政、教体、医保、住房四个部门及各乡镇已经明确了主管领导和联系员,每个村已经明确了入户巡查协理员。
3.加强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精准核查认定特困供养人员,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完成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50%集中供养率目标。为更精准发放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我局还为特困供养人员申请预算了自理能力评估费2.5万元,目前,此项资金已经到位,各乡镇正在有序组织特困人员到去医院进行自理能力评估。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防贫中的作用,着力防范脱贫人口返贫。结合新冠肺炎疫情于2月初已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临时下放到乡镇(街道),截至6月份各乡镇(街道)共进行临时救助3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81368.00元。
4.加强贫困村驻村帮扶和贫困户结对帮扶任务。目前,结对帮扶工作正在按方案要求逐步有序推进中。到5月份,本区共有3名干部结对帮扶本区贫困户共4户,分别为滦河镇2户,陈栅子乡2户。结对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区结对帮扶入户“三个三”要求,坚持每个月第三周星期三入户走访不少于30分钟的入户走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要求,督导各项扶贫政策落实,确保不返贫的硬性任务。入户中发现有返贫风险及时向单位或所在乡镇报告解决。
我局还包保隆化县偏坡营乡哈沁营村,我局共15名干部结对帮扶隆化县偏坡营乡哈沁营村75户。我局冯磊同志驻隆化县偏坡营乡哈沁营村开展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该同志正月十六即奔赴工作岗位,该村2020年扶贫工作正常开展。我局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实际情况,通过组织对冯磊同志家属进行了有针对的关心关爱,对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确保冯磊同志克服疫情影响稳定开展驻村扶贫工作。
今年是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为期三年创建工作的收官之年,按计划所有创建任务需在2020年底前完成。目前前期推进的示范试点村创建工作已于2019年底通过了民政部专家组的中期评估验收,今年将继续按照民政部要求,围绕创建主题,实现实验区创建全覆盖,创建水平再提升。
1.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注重科学决策。按照民政部要求,实验区创建工作需要专家指导,通过比对继续选取了南开大学唐忠新教授作为区实验区创建工作指导专家,把脉实验区创建工作。二是注重统筹协调。为了确保全面推进实验区创建工作,召开四次由9个牵头部门和6个责任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推进会》,区委书记王贺民和区委副书记厉辉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细化责任分工,按时督导。制定《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2020年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确定了由区委副书记牵头、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定期调度,区督考办周督导通报制度。依托区民政局创建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实行月调度、周督导。截至目前,公布督考专报4期,先后召开不同层面的调度会26次,实地督导检查64次,保证了实验区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四是资金保障到位。在全国爆发疫情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争取专项资金210万用于实验区创建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创建工作。
2.按照“十个一”工程标准扎实推进,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提升社区硬件水平。42个村按照“小办公,大服务”要求,完善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室设置,目前各村部分功能室已改造完成,正在完善细节,其余功能室现已完成小样设计。其中双塔山镇大龙庙村和单塔子村、西地镇肖店村、陈栅子乡二兴营村进展较快,其他村正推进。二是提升社区软件水平。各村均建立了工会组织、残联组织,并成立团支部,做到指导规范化建设及各项制度上墙。其中25个村已建立多功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新建农村社区文艺辅导基地17个,继续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软硬件建设,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用,各村调解委员会全部达到“六落实、六统一”标准。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各村与“手拉手”共建社区完成对接并签订协议,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以“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引领,扎实推进“抗击疫情党旗红”活动,进一步规范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和村“两委”成员区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持续推进村级组织“六化十有”标准化建设,理清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村级“四议两公开”7个重大事项。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一季度表彰最美家庭34户。组织网络主题(青年大学习)团课活动9次。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汇app”签到2次。引导各村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志愿服务组表彰评比工作。五是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印发《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目前创建美丽庭院1055户,精品庭院150户;地名标志设置项目已完成6个村;西地镇示范带打造已基本完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民政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共召开专题会议11次,传达中央、省、市、区会议、文件精神,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出台了《区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区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区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方案》等文件,确保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
(一)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获得市领导肯定
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心用力用情,全力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并得到了常丽虹市长的肯定性批示,“区做法很好,请市民政局向全市养老机构推广,切实加强全市养老机构防控防疫工作,坚决不能出现问题”。
1.建立健全制度规定,提高养老机构执行力。针对疫情的严重形势和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起草并以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出台了《区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区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辖区9家养老机构按照要求,全部制定预案并成立应急小组。同时下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6号指令和相关工作要求、指南等,明确要求和责任,规范管理。
2.联防联控,全力做好养老机构防疫工作。联合公安部门对养老机构进行巡查走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采购留样进行抽检,卫健部门上门指导防疫消毒,同时,针对部分养老机构附近没有垃圾点或垃圾地点位置较远的情况,积极联系区城管局在养老机构门口设立立流动垃圾桶,方便养老机构垃圾及时清倒,形成了区直部门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3.做好后勤保障,确保养老机构正常运行。班子成员分包并抽调局机关干部20人到区内运营的养老机构进行包保,负责养老机构的采买物品后的消毒、垃圾清倒、疫情防控政策解释、日常防疫监督等工作,建立养老机构物品采购统一配送群,由福满家超市作为供应商,保障物品、食品来源安全,统一采购送货上门,保姆式服务养老机构。
4.有序做好养老机构恢复服务工作。按照民政部、市民政局相关要求,养老机构已经解除封闭式管理,并开始逐步有序恢复服务。一是制定出台了《市区民政局关于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通知》,指导养老机构逐步开始接收本区域内新入住老年人以及返岗复工人员,做到“先预约、后入住”并符合核酸检测条件后可返(入)院。入住后进行14天健康监测,并严格落实健康和旅行信息申报等管理措施。二是养老机构内部防控继续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严格落实体温监测、手部消毒等各项制度。未在养老机构内集中居住的工作人员,要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上下班途中必须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积极做好在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精神慰藉,开展适宜的非聚集性户外活动,提倡家属同老年人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心理关爱。三是恢复家属探视服务。养老机构设置探访区,家属应通过提前预约的方式,在探访区探访老年人,并进行实名登记。
(二)加强管理,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执行每日消毒、每日测体温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体温正常才能上岗。开展机关人员日排查工作,每日要求上报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史、有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等情况。对来访人员严格执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制度,确保机关疫情工作稳定防控。
(一)区划地名工作明显提高
1.多措并举,一标五识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科学组织实施,加强领导,扎实推进。迅速成立了区民政局“一标五实”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人员、设施到位,并对乡镇民政办、区内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二是积极开展基础信息采集,攻坚克难。按照公安牵头,民政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紧密配合公安局对全区5镇1乡3街道完成本辖区街道、路、巷、村组、自然村以及村(居)民住宅门楼牌的摸底、核对。确保资料完整、详实、可靠。三是形成合力、加强协作。同公安局、土地收储、乡镇(街道)等部门沟通协调对未命名的主要干道、巷道及新建、规划道路的名称、起止、长度、宽度进行了规范化、标准化确定,严格按照申报审批程序进行地名命名,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2.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陈栅子乡改镇工作。
为积极稳妥推进乡改镇工作,区民政局精心部署,严密组织,按照撤乡建镇的标准和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确定范围,采取积极培育、加强指导、重点推荐的方法,分类分批推进。在行政区划调整从严控制的大形势下,区民政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多次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同时邀请市民政局现场考察指导,对乡改镇的基本概况、区位优势、基础设施、经济发展、社会保障、人口数量等情况逐一核对上报,5月25日已完成省民政厅对陈栅子乡撤乡设镇工作验收,目前正组织相关材料,等待省政府批复。
3.规范村庄标识设置,全力助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标识设置验收和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对全区40个行政村进行农村地名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27个村地名标志牌标准化设置工作,其余13个村,争取在7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农村地名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
(二)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补贴依规发放
2020年1-6月份为全区241名城镇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9.6元;642名农村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3.2元。发放城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35人,15.5元;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62人,38.2元。孤儿补贴19人,11.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2020年1月至6月以奖代补资金进行发放,共38人,发放以奖代补资金28800元。82名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发放5万元养老服务补贴。为3543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6万元。
(三)社会组织管理作用进一步发挥
1.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
按照《全面推开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发案》的通知要求,联合发改局制定并出台了《区行业协会与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确定了区马拉松运动协会等7家需要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目前所有涉及脱钩的行业协会均已完成脱钩任务目标并完成变更手续,全面完成脱钩改革任务。
2、强化综合监管,严格执行各制度要求。一是加大监管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次数,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检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上半年对全区社团、民办非企业进行抽查,通过系统抽签共抽查社会组织9家,未发现违规问题。二是强化监管责任。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全区社团、民办非企业进行年检,对存在问题的社团、民办非企业进行整改。目前,全区共有社团26家,民办非企业63家。民间组织管理为社会服务的功能正在进一步加强。
(四)创新形式,疫情防控+殡葬改革同步推进
清明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有效遏制清明期间因群众祭扫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隐患,民政局高度重视、创新形式,周密部署,严格疫情防控+殡葬改革两项工作同步推进。一是提前进行宣传。清明节前,在区繁华街道设立3处宣传点,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及殡葬相关政策和法规,共悬挂宣传条幅40条,发放宣传单2万份,张贴公告2000份。二是创新使用网络祭扫形式。制作网络祭扫宣传展板9块,设计完成了网络祭扫程序并上线运行,为广大群众开通免费网络祭扫服务。解决了因疫情不能集中祭扫的问题,使群众可以在家中就能进行祭扫。三是清理殡葬市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对全区殡葬市场进行清理检查,共查封封建迷信殡葬用品78箱,个体工商户自行签定不售卖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承诺书90份。四是对公墓进行封闭管理。为确保群众祭扫安全,避免疫情传播,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关闭了我区太阳沟墓地、下店子村公益性公墓,抽调6人对关闭的公墓进行封闭管理。
不断完善局机关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区民政局《公务用章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公务租车管理制度》等等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进一步扩大民政信息公开的深度和范围,及时利用区政府网站,公示业务动态、工作流程等,将民政执法活动完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之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共召开专题会议6次,认真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中央、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一是明确责任。领导与副职、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做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二是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上半年组织廉政专题集中学习8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的与驻局区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加强联系,每月上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设立意见箱,接受办事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