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总结

按照省、州、市党委、市政府及住建、攻坚办安排部署,市住建局结合专项部门实际,为决战决胜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聚焦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全面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实行挂牌督战,确保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奋力开创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小康新局面。现将市住建局开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健全机构,夯实责任。2020年制定了《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挂牌督战工作方案》,成立市住房安全有保障督战组,定期分析研究全市住房保障相关工作,明确督战重点、内容、方式及步骤要求,确保督战工作“不走过场、不摆样子、不流形式”。坚持扛稳抓牢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政治任务,锁定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全面小康。

(二)协调配合,推进建设。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助推脱贫攻坚。一是精准实施对象。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农村住房保障即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结合实际,提前完成2020年广东援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精准实施对象,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及农村分散供养人员(五保户)及非贫困户(经鉴定为c、d级危房)等人员危房纳入农村危旧房改造对象。按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村委会评议、公示,乡镇政府鉴定、审核,市广东对口援建办和市住建局联审后下达当年建设任务名单。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无房建设。二是加快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目标任务,顺排工序、倒排工期,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全力实施广东援建危房改造农房建设,加强项目实施和建设的过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2020年实施广东援建危房改造150户。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及时疏理资金到位情况,严把资金审核关、使用关,明确补助对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惠民资金真正用于贫困群众。2020年兑现广东援建危房改造怒朱资金300万元。

(三)严格监管,确保安全。按照《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力抓好农房建设质量安全。一是落实责任。组成工作组多次深入全市各乡镇、街道办对农房进行现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流动巡查和技术指导;依据国家住房鉴定相关标准,组织全市17个乡(镇)、街道办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拉网式”全覆盖大排查达4次,住建部门现场核查、市乡两级实地鉴定的模式开展农房安全鉴定,3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2019年纳入鉴定范围的4类重点对象逐户开展排查和评定相关工作。4月底前提前完成藏区新居建设档案资料和信息录入情况查漏补缺;提前完成了全市四类重点对象的房屋鉴定资料和各类纸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全市村镇管理人员及乡村两级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共计700余人采取集中、自学等方式通过网络培训学习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4月召开了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挂牌督战暨业务培训会,市住建局、扶贫开发、民政、残联、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及全市17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共计40余人参会。吹响了我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挂牌督战号角,为打赢2020年脱贫攻坚收关之战做好坚实准备。三是完善档案。健全完善“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尤其是2019年户档资料既有户档必要相关资料,又有监理质量安全巡查、竣工后鉴定资料,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系统录入。在全州内率先提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和《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录入工作,为脱贫攻坚普查提供依据。

(四)迅速行动,全面整改。一是全面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住房安全问题。截止6月30日,2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危房整改已竣工验收入住。二是全面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审计问题整改。目前,对重复享受住房补助问题中有4户核实未重复享受(涉及金额9万元)及已死亡人员2户(涉及资金4万元)无法追缴,自查追缴入库1户2万元,其余重复享受住房补助99万元已全部收回并缴入国库,其中农村危房改造47户95万元。退回47户危房改造指标已全部纳入2020年制定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挂牌督战发现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和《2020年暴雨、洪涝灾害受损农房整改工作方案》中逐一落实解决,确保农房安全有保障。三是开展住房安全“回头看”。国庆期间共排查了经营性农房1043户,发现存在隐患0户、已采取管控措施0户;排查普通居住农房13804户,发现存在隐患10户、已采取管控措施10户;排查长期无人居住农房和废弃闲置农房221户,发现存在隐患8户、已采取管控措施8户。

(五)争创先进,积极作为。自脱贫攻坚实施危房改造以来,我市住建局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严格执行藏区新居建设,自上而下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积极作为、精心组织、拼搏实干,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激励全市上下团结一心、拼搏实干,2020年我市从全市部门、乡镇(街道办)中推荐藏区新居建设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9名。

(六)存在问题。我市多数农村房屋为村民自建,建房技术多以当地工匠传统技术为主,建设工艺完全达不到规定标准;多数农房建设年限较长,抗震、洪涝等灾害较弱,受灾成危房时有发生。加之乡镇没有设立专门的住房管理机构,严重缺乏农房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导致农房安全保障难度非常大。

二、2014年以来工作总结

(一)强化住房保障工作

按照“十三五”规划规划及省、州、市脱贫攻坚安排部署,市自2014年至2020年由市住建局负责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共计2443户,投入建房补助资金共计5345万元;全市投入资金xx亿元,实施“11.22”灾后重建住房1798户,灾后维修加固9739户;投入资金1995万元,实施地灾避险搬迁561户;投入资金645万元,实施农房“三改一建”1131户。具体危房改造情况:

1、藏区新居项目:藏区新居建设共实施1889户,共兑现藏区新居补助资金4231元。其中2014年分配实施藏区新居407户,每户建设补助资金为2万元,补助资金共计814万元;2015年分配实施藏区新居288户,每户建设补助资金为2万元,补助资金共计576万元;2016年分配实施藏区新居385户,每户建设补助资金为2万元,补助资金共计770万元;2017年分配实施藏区新居360户,每户建设补助资金为2万元,补助资金共计712万元;2018年分配实施藏区新居364户,每户建设补助资金为3万元,补助资金共计1092万元;2019年分配实施藏区新居89户,每户建设补助资金为3万元补助资金共计267万元。

2、广东对口援建藏区新居和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按照按照广东援建项目“十三五”规划,2015年至2020年,市实施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项目552户,共兑现建设补助资金1108万元。其中2015年分配实施贫困残疾户藏区新居2户,每户建设补助资金为4万元,补助资金共计8万元;2016年未分配任务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2017年分配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100户,每户建设补助资金为2万元,补助资金共计200万元;2018年分配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150户,每户建设补助资金为2万元补助资金共计300万元,2019年分配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150户,每户建设补助资金为2万元补助资金共计300万元,2020年分配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150户,每户建设补助资金为2万元补助资金共计300万元。结合省、州、市关于广东援建项目计划和的安排部署,全力致力于藏区新居建设和农村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项目工作。

3、“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补短板危房改造。市实施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危房改造2户,每户建设补助资金为3万元,补助资金共计6万元。

(二)工作措施

1、健全机构,夯实责任。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农村住房保障即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每年结合实际,逐年下达藏区新居建设、广东援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由市发改局牵头抓总,住建、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工作重点。

2、协调配合,推进建设。积极发挥“农统联办”联席会议作用,成员间及时互通信息、沟通情况、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助推脱贫攻坚。一是精准实施对象。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及农村分散供养人员(五保户)及非贫困户(经鉴定为c、d级危房)等人员危房纳入农村危旧房改造对象。按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村委会评议、公示,乡镇政府鉴定、审核,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及市住建局联审后下达当年建设任务名单。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无房建设。二是加快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目标任务,顺排工序、倒排工期,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全力实施藏区新居农房建设,加强项目实施和建设的过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及时疏理资金到位情况,严把资金审核关、使用关,明确补助对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惠民资金真正用于贫困群众。

3、严格监管,确保安全。按照《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力抓好农房建设质量安全。一是落实责任。由市政府采购,投入资金463.14万元,公开招投标确定第三方监理机构和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公司,对全市2018-2019年藏区新居建设等特殊困难户危房改造等建设项目涉及的1334户(包含4类重点对象)农房进行现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流动巡查和技术指导;依据国家住房鉴定相关标准,按照乡村两级住房安全“拉网式”大排查(排查达6次以上),住建部门现场核查、第三方鉴定机构实地鉴定的模式开展农房安全鉴定及达标认定。二是强化培训。加强全市村镇管理人员及乡村两级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人员共计700余人采取集中、自学等方式通过网络培训学习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三是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市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全市住房保障相关工作,成立市住房安全有保障督战组,坚持扛稳抓牢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政治任务,锁定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全面小康。四是科学引导。我市历年实施的藏区新居建设、广东援建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均是村民自建房,2016年市住建局聘请建院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审核通过《市民居建设导则-基础资料及总则》、《市民居建设导则-折东片区建筑方案图集》、《市民居建设导则-木雅建筑方案图集》,为藏区新居建设中村民自建房屋进行特色风貌引导,充分挖掘、保护、传承民居特色,指导村民标准化建设,既保留传统的民居建筑文化,又确保农房安全,实现有序管理,促进传统民居的健康发展。五是完善档案。健全完善“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尤其是2019年藏区新居户档资料既有户档必要相关资料,又有监理质量安全巡查、竣工后鉴定资料,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系统录入。

(三)取得成效

1、保障农房安全,提升人居环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四个好”要求,锁定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举全市之力,汇全市之智,集项目之势,扭住重点区域、特定人群和关键环节,坚持扛稳抓牢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政治任务,精准发力,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落地落实,农村住房安全得到保障,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自脱贫攻坚以来,全市实施危房改造受益行政村共201个,其中贫困村58个;受益贫困户979户,3723人。其中新都桥镇下柏桑二村的泽仁曲珠和姑咱镇上瓦斯村村民胡小林,是我市实施危房改造后住房质量和功能得到大幅提升的典型缩影。

2、争创先进,助推脱贫攻坚。自脱贫攻坚实施危房改造以来,我市住建局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严格执行藏区新居建设,自上而下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积极作为、精心组织、拼搏实干,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激励全市上下团结一心、拼搏实干,我市从全市部门、乡镇(街道办)中推荐藏区新居建设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9名。1名干部在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专项工作业务突出,荣获省委、省政府颁发的2019年全省脱贫攻坚一线优秀扶贫干部称号。

(四)形成经验

一是落实责任。在州内率先采购第三方监理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用于推进藏区新居建设,规范危房鉴定,加大新居建设质量安全流动巡查和技术指导,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强力抓好新居建设质量安全。

二是强化宣传。加大藏区新居建设相关政策、技术要求宣传培训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科学引导。我市历年实施的藏区新居建设均是村民自建房,市住建局编制农房建设导则及图集,指导村民标准化建设,既保留传统的民居建筑文化,又确保农房安全。

四是严格把关。严控建设面积,做到基本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有序管理,实现推行新居建设最初目的,成为藏区传统民居建设“厕所革命”的样板工程。

五是完善档案。健全完善“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做到既有农户建设基本信息资料,又有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及监理机构出具的监理资料,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系统录入。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市住建局村镇股负责脱贫攻坚业务人员只有2名,各乡(镇、街道)住房方面经办人员也普遍存在兼职现象,农房建设管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三、2021年工作思路

根据省、州市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及省政府办印发《关于准发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省农村住房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巩固脱贫攻坚住房保障成果。

(一)建立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结合本市实际及行业职责,制定《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乡结合,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度,完善上下联动监管体系。

(二)对标完成目标任务。充分利用《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脱贫攻坚普查成果、公安系统“一标三实”、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核查等成果,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21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和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

综上所述,自实施脱贫攻坚以来,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定户数、细措施、强监管、重督查,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藏区新居、易地扶贫搬迁、广东援建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农牧民得到了实惠,极大改善了广大农牧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养成好的生活卫生习惯,确保贫困户安全住房全面达标,实现“住上好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