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区林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草主管部门和区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建设任务和目标,各项林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区获得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县、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单位、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县等称号,区林业局获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全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全省森林草原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李冰杯竞赛先进集体、全省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生态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持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完成14.89万亩国有林、7.08万亩集体国家级重点公益林、6.59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商品林年度管护,累计兑现各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07.72万元。二是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巩固前一轮和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21.62万亩,实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专项建设林业任务,完成9.8909万亩退耕地丰产管护,累计发放退耕还林政策补助9047.367万元。三是加速绿美生态建设。综合考虑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生态区位、资源现状和经济差异,围绕“一核、二环、三廊、四片、多点”绿化布局,以湖为核心、南北旅游线及“318线”为廊道、近郊乡镇为重点,大力推进城乡绿化建设,进行补植补造或营造混交林或抚育管护,累计完成营造林24.27万亩,新增道路、水系、新村绿化美化面积42万平方米。
到“十三五”末期,全区已初步形成良好森林生态体系,森林覆盖率达到74.96%、较2015年增长12个百分点,森林面积120万亩,较2015年增长18.2万亩,森林蓄积651万立方米,较2015年增长103.6万立方米。全区森林水源涵养、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水质得到明显提升。
二、保护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切实做好林地管理。完善长期和临时占用林地台账制度,建立完善临时用地到期提醒机制、临时用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验收机制、临时用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交还机制、违法使林地线索移交机制。“十三五”期间,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核批704宗,面积808.2725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65宗,面积232.9896公顷;临时使用林地35宗,面积43.0092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使用林地604宗,面积532.2737公顷。二是切实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森林采伐限额下达以各镇、经营单位“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确定的年森林采伐量为基础,实行“镇、村、组三级公示”,确保森林采伐限额使用公开公正、科学合理。“十三五”期间全区使用森林采伐限额458817.35万立方米,占下达总限额的62.3%,森林采伐限额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采伐计划以内。三是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启动羊子岭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强化碧峰峡风景名胜区、羊子岭自然保护区、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监管。加强对珍稀野生植物资源的监管,加强非食用用途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及国有林区野外巡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确保伤病野生动物得到有效救护。完成镇、城区360株古树名木和4个古树群的挂牌保护工作。四是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针,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和检疫执法。“十三五”期间,共计检疫各类苗木3743.5万株,防治粗梢双条杉天牛、松材线虫病、林木鼠害、竹子枯萎(梢)病、水竹丛枝病、长足大象、云南松毛虫、柳杉长卷蛾、水杉红蜘蛛、刚竹毒蛾、竹丛枝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8.452万亩,连年实现测报准确率99%以上、无公害防治率98%以上、检疫率达100%、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森防“四率”全面达标。五是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预防。不断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创新工作机制和健全目标管理,加强火源管理和隐患排查,区内森林防火总体态势平稳,实现连续37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累计发放森林防火各类宣传资料20万余份,新增防火标识标牌4000余个,向群众发送森林防火宣传短信、微信30万条,排查整改输电线路隐患107处,排除隐患树木3415株,排查整改其他火灾隐患50余处。
三、林竹产业加快发展
一是产业基地不断壮大。培养和延伸生态产业链,林竹产业基地初具规模。“十三五”期间,全区新建木质工业原料林基地5.2万亩、竹林基地6.45万亩、珍稀珍贵树木用材林基地0.22万亩、林下中药材基地0.6万亩、油茶产业示范基地0.62万亩,低产竹林改造5.2万亩、培育笋用竹3.3万亩,森林经济效益持续提升,林产品供给能力有效增强。二是林竹加工行业增速增效。通过外引内扶,支持竹木加工企业扩大规模和产能。扶持发展竹加工企业27家,竹材年加工能力xx万吨,产值xx亿元;木材加工企业34家,其中锦扬木业、实达木业、三槐木业等大中型木材加工企业9家,木材年加工能力7.8万立方米,产值xx亿元。三是森林旅游蓬勃发展。大力探索“以养代采”的森林发展模式,成立林业产业协会,设立森林康养分会,挖掘区内森林资源和森林文化旅游潜力,打造一批资源优势明显、交通设施便利的森林旅游经营实体。先后引入海子山国际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项目、碧峰峡森林康养项目、乐福森林康养新城综合开发项目落地。“十三五”期间,共创建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1个、省级森林小镇1个、省级竹林小镇1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5个、省级森林康养人家19家,星级森林人家30家,森林旅游综合产值近xx亿元。
四、林业改革持续深化
一是全面完成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率先完成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和所有镇(街道)、国有林场及经营大户“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编制,形成了以森林采伐限额“改革”为核心,以县级森林经营“规划”为指导,以镇、大户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高效、便民、可推广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体系。制定并推广林木联户采伐、大径材培育、用材林抚育管理、笋用竹栽培、混交林经营等多项技术措施。二是全面完成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对非林地上规模发展15亩以上的重楼、雷竹、蓝莓、茶叶、核桃、板栗、猕猴桃、花卉苗木及林下中药材等颁发经济林木(果)权证和开展抵押贷款,累计确权面积9560亩,授信及贷款1567万元。三是全面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集体林权登记管理,对已经确权登记的集体林地核发林权证,对“错、漏、重”林权证依法纠正,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基础。严把民主决策、资产评估、方案审批、信息发布、公开拍卖“五道关口”,完成并通过了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建立林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并接入“中国西部林权交易网”,规范林权流转及抵押秩序。“十三五”期间,共完成林权证纠错1713本,办理林权抵押贷款金额8575万元,调处历史遗留林权纠纷8起。四是全面完成国林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坚持国有林场公益性取向,强化其公益属性,整合优化全区国有森林管理方式,全区国有森林布局进一步完善,管理机构属性定位进一步明确,资源管理进一步清晰,森工企业活力进一步激发。
五、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加快林区“资源路”“产业路”“民生路”建设力度,通过进一步完善林区基础设施,有力带动了社会资本注入林业,加快林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十三五”期间,累计修建林区公路800.03公里(其中水泥路面25.1公里,碎石路面774.93公里),改扩建林区道路20公里,受益群众8万余人,近60万亩林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林区采伐可及度大幅提高,林农在竹木采伐、运输上所花的成本大幅降低,收益明显提升。以柳杉为主的木材采伐运输成本平均每立方米降低260元以上,竹材采伐运输成本每吨降低230元以上。
六、生态扶贫成效明显
以生态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大对贫困村水土流失、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和森林病虫害防治预警监测力度,提升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造林补贴和林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通过兑现政策性补助的形式,带动贫困村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十三五”期间,累计向全区38个贫困村兑现各类政策补助资金2361.582万元,受益群众达1.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