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电子商务法》贯彻落实,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义务,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州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县实际,强化部门协同,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根据州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扫网剑行动有序有力推进。
今年以来,通过消费者投诉举报、州局网络监测线索,对6条涉及电商的违法线索开展核查(其中5条涉及食品标识标签、1条涉及“圣洁”注册商标)。通过对商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调查,其行为符合《食品安全法》、《商标法》中可免于处罚的情形,结合商家实际经营情况,向涉及的3家电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共6份,要求立即下架问题产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主体意识。
根据工作安排,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摸排检查,县辖区内现有自建网络平台3户,经网络排查和实地核查,均已落实亮证亮照经营制度。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的通知》,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检查时执法人员就广告内容准则、广告行为规范、法律责任、易发生的广告违法行为等内容进行宣传,同时要求各广告企业强化广告法律法规学习,健全广告审查员制度、接件登记等制度,诚信守法经营。此次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广告经营者12家,未发现低俗庸俗媚俗广告。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对我县网络平台进行了摸底排查。通过摸排调查,我县辖区内暂未发现有网络经营平台和网络主播带货情形。
在县扫黄打非办的组织下,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联合宣传部、文化执法、公安、交通、融媒体中心开展检查,检查范围覆盖印刷企业、打字复印店、文具店、书店、音像制品店、物流寄递企业、网吧、ktv等场所,现场宣传普及“扫黄打非”法规,指导企业、商户规范经营。截止目前,共计检查各类经营户74家次。
日常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工作时,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其中,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行为。在今年疫情期间,为进一步督促相关经营户落实《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告》的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对辖区内9户野生动物饲养经营者的市场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进行审查,了解销售渠道及销售台账的建立情况,《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告》发布后的执行情况。同时结合防疫工作,要求辖区内5个农贸市场、各餐饮经营户不得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禁食野生动物,并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公开举报电话“12315”,畅通信息渠道,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各种投诉与举报,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和稳定,截止目前共收到消费投诉举报76件,其中举报5件,经调查,立案1起;受理现场投诉10件,全国12315平台投诉63件,调解投诉73件,调解成功73件,有3件正在办理中;为消费挽回经损失2.3万余元;处理网络舆情4件,12345转办4件,县长信箱1件。
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加强与网络市场监管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同时加强本局内部业务条线之间的协同配合,在广告、商标、合同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形成监管合力。
今后,将加大网络监管,加强部门联动,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