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工作要点

  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全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安排,围绕区委、区政府“园区建设突破年”“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争先进、创典型、树标杆”等中心工作,认真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攻坚和突破提升,打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和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强化理论学习研究。坚持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运用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部署要求上来。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聘请山大、浙大、省委党校教授,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新修改《土地法》解读、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形势分析、创新思维与管理等专题培训。开辟“自然资源大讲堂”,以科室为单位,每2周举办一次,以当前自然资源领域最新政策、要求、形势分析等为具体授课内容,真正实现业务理论内部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二)严格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抓好基层党建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对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党务工作人员具体干”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区党建标准化建设方案,研究探讨基层党支部的管理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好第一书记、帮扶对象、政企双向互助等资源优势,加强与相关镇(街)、功能区共创联建,评选出1-2个模范党支部和创建党员示范岗,切实打造出自然资源党建亮点和品牌。

  (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制定党支部工作手册,对组织设置、制度建设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增强基层党组织与局党组的互联互动。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整个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学会换位思考,站在服务对象的立场上看问题、做决策,打造一支敢闯、敢试、敢干的队伍。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党建责任清单、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从上到下建立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廉政风险管控,结合区纪委监委2019年意见建议,切实找准廉政风险的根源、性质、表现,完善廉政风险点目录,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各项财务管理,成立项目采购领导小组,建立项目采购制度,规定采购项目范围、流程、监督体制、具体操作办法,确保各项支出有据可依,采购项目公开、透明、有序进行;规范办公用房使用、公车管理、考勤管理、合同签订等;深化开展“扫黑除恶”,全面排查各类线索;促进信访积案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快规划编制,引领城乡高质量发展

  (一)完成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即墨特点、高点定位,聘请国内外顶尖专家(刘太格、吴志强)和团队,运用先进理念和大数据等先进手段,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确定城镇体系、城市功能结构,明确规划分区,真正形成国土开发保护一张蓝图;深化国土空间用途分类,统筹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布局、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明确城市开发强度分区、密度分区以及高度分区;确定地下空间重点建设区域,指导镇(街)居民点布局、指导村庄(群)规划编制,加快推动村庄规划全覆盖。

  (二)全面完善中心城区控制线详细规划。建由分散到集中、由平面到空间立体、由静态到动态的中心城区控规体系;按照15分钟生活圈标准,强化居住片区研究,增加社区组团感,强化社区中心、商业、绿地等用地复合性,形成更加复合的居住功能区;探索重点开发区域地下空间控制利用,研究梳理地下空间开发控制的特点与关键要素,在控制方法、控制指标、控制图则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完善地下空间开发控制指引。

  (三)开展综合交通规划研究。加强与半岛城市群、胶东国际机场、红岛高铁站的联系,以轨道交通与路网和土地利用协同关系为出发点,通过轨道交通线路引导城市空间集聚,通过轨道交通站点引导区域中心体系构建。以轨道交通为主要交通方式,搭配区域公共交通、道路网络、停车系统、慢行系统等其他交通系统,切实打造高效率的立体交通体系。

  (四)完成村庄布局规划成果、推进村庄详细规划编制。结合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和村庄详细规划,深入村庄和社区调研,充分征求镇(街)及村民意见建议,对空间布局进行优化完善,于6月底前完善村庄布局规划成果。参照省、市试点村庄规划优秀案例,深入查找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合理确定规模及布局,逐村研究、因村施策、一村一策,于6月底前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外农村社区70%的编制任务。

  (五)做好重点片区的城市更新研究和城市设计。结合旧城区确定的改造片区,提前做好城市设计,统筹布局,加快提升城市形象品质。

  三、优化资源配置,保障经济发展需求

  (一)积极争取土地建设指标,助力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全区2020年经济发展格局,加强对各镇(街)对接沟通,对上积极汇报争取,最大限度满足“8+4”重点功能区、两级重点项目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抓住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机遇,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将重点区位、重点项目、“8+4”重点功能区列入试验区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用地指标,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二)切实做好地价管理工作。按照新《土地管理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要求,开展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历史征地补偿水平、周边县(市、区)征地补偿水平等因素,合理调整价格,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完善地价管理模式,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和标定地价公示及地价动态监测工作,以此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运行走势。

  (三)创新开展土地报批工作。针对当前青岛市采取“先报先得”的指标分配方式,创新开展模拟准备土地报批工作,提前研究提前组卷上报、提前争取指标,确保尽快批准。

  (四)全力做好土地供应工作。一是对全区2007-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已收回纳入土地储备的国有土地,进行梳理、摸清底数、找准原因,与项目所属镇(街)进行对接,对具备供地条件的项目用地限期供地,确保完成“增存挂钩”处置任务。二是加大闲置地处置力度,加强批后监管,对已批未开工土地,列出清单,建立项目开工追踪制度,逐个企业盯上、靠上,督促其及时开工建设;对于已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通过采取法律等手段,及时函告、依法收回。三是加快经营性用地供应,保障两级重点项目和蓝色硅谷、开发区、商贸城等重点区位建设。

  (六)继续做好即墨区2018年土地整治增加耕地工作。继续推进田横镇、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龙山街道、鳌山卫街道土地整治工作(涉及127个行政村、总规模13万余亩),新增耕地预计1.49万亩。目前,总体进度已达80%以上,预计2020年5月底前完工。同时,协调项目所辖区位加强对已整理土地的后续监管和利用,确保耕地质量。

  (七)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整改补划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即将下发整改补划图斑,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做好整改补划及数据库更新工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三条红线划定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八)全面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统一时点更新调查,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最新的正射影像为基础,提取地类变化信息,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三调”初始时点和统一时点间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变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九)继续做好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和海岸线修测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妥善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与上级协调沟通,做好海岸线修测的后续工作,争取有效解决陆海重叠管理的矛盾。

  (十)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贯彻落实落实区政府关于《即墨区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建立区、镇街、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起林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察督办制度、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手上评价标准,形成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新格局。

  四、加强用途管制和执法,维护自然资源领域秩序

  (一)在土地方面。一是抓好季度和年度卫片执法,及时发现、预防和制止、查处违法用地,减少违法用地数量。二是按照上级关于违建别墅清查整治要求,积极开展排查工作,重点做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内、以及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或重要河流、水库、湖泊等水源地周边的排查工作,依法依规查处整改违建别墅。三是做好违规矿产资源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摸排清查,建档立册,全面掌握违规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在违法采矿“重灾区”安装高清摄像头,进行重点布控、实时监测,对违法违规用地、采矿行为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监控,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切实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

  (二)在海洋方面。开展“海盾2020”“碧海2020”“护岛2020”等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法养殖占用海域、非法盗采海砂等行为。落实海洋执法岸段负责制和海洋执法检查日志及执法台帐制度,做到海域使用监管无盲区,海域使用管理日趋规范。严格管控海洋开发利用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科学审核检查红线区涉海工程项目,并结合实际申请调整海洋生态红线区。

  (三)在渔业方面。强化海上巡航,对海上渔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并依法给予处罚,确保渔业生产稳定。加强渔港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开展渔船安全设备配备和商渔船碰撞、渔港和停港渔船火灾、风灾等事故隐患整治,强化大马力、违规载客垂钓等重点渔船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

  (四)在林业方面。联合森林公安、农业执法大队、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做好野生动物进山巡查工作和野生动物驯养督查监管工作,确保依法经营。拓展遥感技术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应用,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的“天空地”监管全覆盖体系,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恢复,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肃查处涉林刑事案件和涉林治安案件。

  (五)在规划方面。针对房地产开发、m0新型园区项目不按批准规划建设等问题,完善批后监管跟踪清单,全程掌握工程建设进度,做到批后管理早介入、建设情况早监控、存在问题早整改。依托区信用体系考核系统,严格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规划审批要求和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等情况进行考核,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批准规划组织施工。

  五、加强生态修复,切实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一)完成“一张图”整合及更新维护工作。对自然资源“一张图”系统功能进行优化,提高系统利用度,实现部分数据实时更新、部分数据定期更新。利用外协单位对系统进行维护,保持系统的稳定性,有效推动自然资源的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

  (二)做好国土绿化工作。完成森林抚育2万亩、造林7000亩、精准提升森林质量700亩和288株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编制完成“林业十四五规划”。按照山东省森林乡镇、森林村居的标准和要求,加强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建设,组织镇(街)再创建一个山东省森林乡镇和五个山东省森林村居。

  (三)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和复合利用工作。对已摸排出的140处废弃矿坑、1万余亩废弃矿坑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建立激励机制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要求,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水则水、宜留则留”的原则,合理确定矿区内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等各类空间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制定矿山系统修复、资源综合利用的方案,优化矿区国土空间格局。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先行对鳌山卫姜家白庙、高戈庄600亩废弃采石场进行试点修复整治,复耕后新增耕地符合国家增减挂钩政策的,申请上级批准作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新增耕地不符合增减挂钩政策的,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作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

  (四)协助蓝谷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小管岛保护性利用试点工作。修复小岛湾北岸海岸线4.4公里以及小管岛的生态岛礁建设,守护美丽海洋,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目标。

  六、做好灾害防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科学编制各类自然灾害(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防治规划,加强24小时汛期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等基础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现任何事故。在森林防火方面,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坚持防火关口前置,加强防火队伍建设,指导镇(街)建立“班子成员包社区、机关干部包村庄、村主要负责人包山头、一线护林员守高火险区域”的机制。在森林病虫害防治方面,加强普查防治,对已经普查出的2.8万株松材线虫松树,于3月份前全部完成整治,确保森林安全。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对全区21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巡查,开展灾害防治演练。在海上安全方面,加强暴雨、暴雪、大风等极端恶劣气候条件下的海洋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

  七、聚焦一次办好,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一)深入抓好建设项目的高效审批。对建设项目审批链条上用地和规划审批的事项进行梳理,实施流程再造,形成一整套规范、完整、便捷的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升级项目管家服务,深入区位、镇(街)现场服务解决实际问题。推进竣工“测验合一”,实现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切实提高投资建设项各项目审批效率。

  (二)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按照“农村房地一体化不动产权登记”要求,对全区当前换发证工作流程及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全面掌握底数和堵难点。在高新区开展办证窗口进大厅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延伸到其他镇(街),尤其是对于问题比较集中乡镇,采取集中办证、上门服务的方式,尽快妥善解决问题。

  (三)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回头看”。全面梳理近年来执法领域各类处理不到位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对接,研究新办法、采取新措施,妥善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四)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成立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工作专班,充分发挥自身业务职能,从方案拟定、规划设计、土地供应、规划许可证发放等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力争实现“拿地即开工”,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数据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新版《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保证按期答复100%。

  八、攻坚海洋战略,推进海洋渔业经济发展

  (一)全力发起海洋攻势。做好区级海洋经济调查,积极构建即墨区项目库,委托原负责国家、省、青岛三级海洋经济调查的中介机构开展海洋及相关产业经济调查。重新筛选涉海企业,实现优中选优、好中选好,确定即墨海洋产业名录库,为2020年海洋经济统计奠定基础。配合蓝谷做好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招商项目筛选确定后,及时协调解决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企业落户效率。加快推动全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即墨打造海洋经济发展新高地。

  (二)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做好水产养殖示范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制定实施方案。做好“高抗1号”海参引进和养殖试验示范,积极开展金乌贼工厂化育苗及养成试验示范、马面鲀工厂化养殖技术试验示范、章鱼工厂化人工育苗技术试验、条斑紫菜筏式养殖试验示范。

  (三)按照“湾长制”要求做好环境水质检测工作。制定渔业环境水质检测方案,做好渔业养殖退水口水质检测工作和丁字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渔业污染防治工作,在近岸水产养殖重点区域设立检测点,定期发布检测报告。加强养殖和捕捞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药物残留抽检和养殖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九、做好宣传推介,争先进、创典型、树标杆

  制定全局2020年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计划、任务,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政务门户网站、“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8世界海洋日”’、“6.25土地日”等基础平台,《青岛日报》《人民日报》等高端平台,对外及时宣传推介新《土地管理法》、便民服务事项办理、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自然灾害防治等内容,确保年终宣传工作列全区区直部门前十名。规范舆情处置流程,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时监督、准确掌握、及时发声,变被动为主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