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省民宗委、市民宗局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津区民宗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攻坚年”主题,认真完成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两大重点任务,为“成南新中心 创新公园城”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宗教工作
1.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听从指挥,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了2021年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双暂停”工作,在宗教活动场所恢复正常开放后,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迎新春、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对我区X家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走访慰问,慰问教职人员X人次,给宗教活动场所送去防疫物资,切实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2.全力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一是做好日常安全稳定监管。坚持定期排查,联合相关部门对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隐患督促场所限期完成整改。二是积极开展抵御渗透治理非法等相关专项行动。正确开展涉宗教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做好抵制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向未成年人传教和校园传教工作,积极开展清真餐馆违规设置使用标识标牌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抓好敏感期涉藏涉疆维稳工作。做好敏感时间节点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无涉民族、宗教非法上访事件发生。四是扎实抓好专项安全工作。针对性开展消防、文保、食品、地质灾害、防汛减灾、建筑等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及时整改完成,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联合区消防大队、国家电网新津供电公司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应急演练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
组织场所每季度进行消防演练、指导场所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督促老君山道观、高祖寺建筑施工措施落实,确保施工和人员安全。五是深入开展“迎大庆·防风险·保安全”专项行动、今冬明春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专项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宗教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整改提升行动。组织开展2021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联合大检查、消防安全应急演练X余次,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提高教职人员安全责任意识。
3.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区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宗教活动场所月例会,广泛开展全国宗教会议精神学习和《宗教事务条例》《X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宣传,实现对宗教工作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全覆盖。二是积极开展“法律进场所”系列活动。组织专题讲座X次,全区宗教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X余人参加,发放宣传资料X余份。三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开展集中学习X次,宗教场所自主学习X次,掀起宗教领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热潮;
组织宗教界人士参与统战系统“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文艺汇演,有效凝聚人心共识;
组织宗教人士参观X统一战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基地——“刘、邓、潘”起义纪念馆,X余人次,激发爱国主义情怀,夯实共同政治思想基础。四是针对性开展专项培训。开展宗教界财务培训、《宗教事务条例》《X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民法典》等法律培训等专项培训,不断提升教职人员法治意识。开展新津区党外干部、统战干部业务提升专题培训班,围绕基层统战理论、民族宗教政策解读等进行培训,提高统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的业务能力水平。
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指导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财务、消防、治安、食品安全、卫生防疫、防汛抗灾等各项管理制度。二是强化制度管理。要求各场所制度上墙公布,并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组织场所财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涉及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实施、评估、审计等工作,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并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场所财务进行审计,对场所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场所进行整改。在每月例会、每周场所例检,均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三是开展“扫黄打非进场所”活动,联合区“扫黄打非”办和相关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周边文化市场进行检查,确保宗教场所及周边文化市场安全。四是推进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抓紧抓实中央、省委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确保巡视巡察反馈涉宗教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5.夯实宗教中国化方向建设。一是搭建“天社书院”“白云书院”“息心书院”等文化阵地引领平台,吸引全国X余名书画创作、陶艺制作人才驻点服务,常态开展“传统中医药养生讲座”“宗教经典文化讲座”等活动X场(次),“抗疫事迹书画展”、庆祝建党X周年系列活动等活动,共计服务群众近X万人次。二是开展2021年“最美宗教场所”评选活动和“爱国爱教爱家乡”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激发场所推进生态寺观建设的内生动力。三是加大支持力度。持续将宗教团体工作经费补助和宗教场所安全、环境、文化建设补助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四是指导老君山观道方丈升座相关配套项目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多方协作配合,确保方丈升座顺利推进。
(二)民族工作
1.多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召开区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集体学习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三是区委统战部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四是印发《中共新津区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各镇(街)认真学习领会并全面准确把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五是充分利用单位工作群、微信公众号转发《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X问及习近平总书记金句摘录》,印发宣传资料,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2.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一是加强基础信息工作。完善全区少数民族、民族干部、民族学生数据库。二是加强少数民族管理。完善三级工作网络,健全民族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较多的社区建立了民族工作服务站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机构。三是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靠前,事前预防,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及时掌握化解矛盾,全年无涉民族事件发生。四是扎实开展禁毒宣传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相关宣传资料X余份。
二、关于2022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院校)、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培训内容。举办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学懂弄通做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二)抓好督查整改。抓好中央、省委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举一反三对宗教工作和宗教领域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延伸。
(三)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X省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场所日常安全巡察监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效处置非法宗教活动。
(四)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的宣传实施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教风建设,不断提升宗教界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能力。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指导完成老君山道观方丈升座等各项工作。结合宗教活动场所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邀请相关专家对场所负责人开展培训,提升其审美水平、文化品质、艺术修养等方面能力。
(五)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安、国保、文物、消防等部门和镇(街道)参与的安全稳定工作协作联动机制。按照属地为主,行业主管的原则,明确职责,做好庙会、春节场所安全工作。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消防、食品卫生、工程建设、外来人员管理等方面安全制度,促进场所安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各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花源街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项目为载体,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进一步加强民族政策宣传教育;
完善三级工作网络,健全民族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落实镇(街道)、村(社区)责任制;
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继续做好少数民族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