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办事处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按照年初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的要求,根据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在分析总结办事处成立以来监察执法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2004年工作思路和目标。在强化监察特别是加大矿井“一通三防”、独头回采和顶板管理等方面监察执法力度的基础上,全面提高监察执法水平和效能,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基础工作都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思路

    一是省局工作会议后,##办事处于2月11日召开全体监察员会议,全面传达学习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各科进行了讨论,通过学习讨论,  使全体监察员认清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明确了今年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坚定了搞好辖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一致认为:董局长关于《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的工作报告,对2004年的工作部署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为我们搞好今年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办事处全体监察员决心把省局工作会议精神贯穿于全年的工作目标中去,继续开拓思路、创新办法、完善手段,以铁的手腕、过硬的措施和扎实的作风,强化现场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努力完成省局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促进辖区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在此基础上,我们分别召开主任办公会和处务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要抓好2004年的工作,必须开好头,起好步,每年的春秋季节是煤矿事故的多发期,因此,首先要抓好前几个月的工作,以此推动全年的安全监察工作,会后制定了办事处2004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对全年工作特别是“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

    二是按照《2004年吉林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安全控制指标考核及奖励办法》,我处制定了《2004年##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安全控制指标考核及奖励办法》,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安全控制指标考核领导小组,对省局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进行了分解,按全年和季度落实到了科室和人头,按季度考核(监察一科全年控制指标30人;监察二科21人;监察三科32人)。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对分管辖区煤矿死亡人数超标的科室或在监察执法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和违纪行为的监察员,取消其安全控制指标奖励资格。

    三是为落实省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样板井”工作要求,##办事处今年确定被评估为B类的江源县松树大成煤矿、新一号井、靖宇县农机矿、八道江区垠宝矿等4处矿井为首批创建“样板井”矿井,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四是加强基础建设工作。

    今年,##办事处在基础建设方面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办事处内部管理制度,补充和完善了6大类38项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内部激励与制约机制,确保在监察执法工作中具有操作性、激励性和约束性,逐步形成了规范协调、权责分明、运行高效的监察执法体系;二是理顺各科室职能,内部成立综合科,明确个人职责。将省局对办事处的考核指标,分解到科室、量化到个人头上,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办法。要求每名监察员坚持个人一日一登记(做好监察日记),科室一月一总结,办事处一季一考核。年终综合考评,根据年终综合考评结果对监察人员给予奖惩;三是为提高监察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和质量。从一月份开始,要求各科在现场监察执法时,必须使用微机制作和打印执法文书,使监察执法文书的质量从内容到形式上都有了提高。同时各科下矿回来后,必须将当日的监察执法文书复制到办事处计算机文件夹中,填写日常监察情况实时记录表。适用一般程序的处罚从立案到结案均由综合科微机打印;四是调整科室监察管辖范围。为让每一名监察人员全面熟悉掌握##办事处辖区煤矿情况,同时为满足廉政建设的要求,对三个监察科室的安全监察管辖范围进行了调整。监察一科负责八道江区和通化市二道江区;监察二科负责靖宇县、临江市、长白县、抚松县和江源县松树镇;监察三科负责江源县湾沟镇、孙家堡子镇、砟子镇和石人镇;五是办事处实行了领导包保责任制,主任白世臣包保监察三科;书记岳德发包保监察二科;副主任李瑞胜包保监察一科。科室领导也重新进行了分工,科长抓全面和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确定一名副科长抓科室学习和培训调学工作;另一名副科长抓科室的内业管理工作;六是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宣传,今年以来我们编发《煤矿安全监察信息》12期,向省局信息中心提供监察工作信息28条,加强了办事处在国家局网站的网页管理,及时更新网页发布监察信息,办事处的重要活动和会议我们都邀请##市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宣传我们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情况;七是早准备,早开工,基地建设工作进展顺利 。基地建设工作我们立足早动手、早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争尽早投入使用。因此我们从四月初开始,就着手做开工准备工作,目前工程进展顺利,能够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年初,办事处辖区共有矿井196处,其中:国有重点26处;国有地方16处;乡镇154处。截止月20日,办事处共对177处矿井进行了现场安全监察,监察覆盖率为90%,监察矿井248次,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1633。共制作各类执法文书909份,其中:现场检查笔录247份、调查取证笔录171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248份、撤出人员命令书64份、复查意见书41份、立案决定书3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9份,收缴罚款34万元,其中:事故罚款19.5万元、监察罚款14.5万元。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建议书17份,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28次。为实现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两会”期间开展集中监察执法活动,确保了“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为确保“两会”期间辖区煤矿安全生产,从2月20日至3月20日,办事处认真部署开展了“两会”期间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集中监察执法活动。为营造舆论氛围,我们将这次活动的目的、监察重点、监察方式等内容,以《监察简报》的形式,下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本次集中监察执法活动,对辖区内列入重点监控的矿井、高沼气矿井、生产规模6万吨/年以上矿井、入井人数多和开采原始煤层的矿井进行了全面的执法监察。期间共监察矿井54处,下达监察执法文书56份,发现事故隐患132条,其中:“一通三防”48条;机电运输36条;顶板30条;其他18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实施经济处罚12次,罚款3.4万元。集中监察执法活动结束后,将监察执法情况向江源县、靖宇县、临江市、八道江区、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府和有关乡镇政府进行了通报。

    二是坚持“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的监察指导方针,突出重点,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事故隐患。

    今年以来,##办事处始终以“一通三防”监察为重点,突出采煤方法、顶板管理和重点监控矿井的执法监察,开展了以“一通三防”、“防突水”、和“非正规采煤”为重点的专项监察执法活动。在开展“三项”专项监察执法活动中,共监察矿井85处,查出各类事故隐患356条,其中:“一通三防”98条;机电运输81条;顶板107条;其他70条,这些矿井除靖宇县龙马矿和农机矿各有一个走向短壁回采工作面外,其余均为“非正规采煤”。有些矿井的“非正规采煤”没有经过县、市煤管部门审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实施经济处罚27次,罚款10.6万元。3月初,在“一通三防”专项监察中发现,江源县湾沟镇有七处矿井井下巷道中先后出现高浓度的CO,湾沟镇通达煤矿主井筒中CO浓度高达1980PPM,针对这些矿井存在的火灾隐患,办事处对矿井及时下达了监察指令,责令7处矿井立即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与##市、江源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情况,下达建议书,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采取措施,江源县成立了专门灭火指挥部,采取封闭巷道并向井下注入二氧化碳等措施进行灭火,目前灭火工作取得了进展。3月3日,在对江源县湾沟镇和顺煤矿监察时发现,该矿通风系统不完善,井下+592风机循环,工作面无瓦斯监测装置,瓦斯浓度超限(达2.5%),煤电钻失爆作业。现场下达了撤出作业人员命令书和立即停止作业的现场处理决定书,并依法对该矿井作出停产整顿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矿正在整改矿井存在的各类隐患,预计6月末全部完成。3月18日上午,办事处监察三科监察员在对江源县三岔子镇煤矿进行日常监察时发现,该矿井下+395掘进工作面的回风流中CO浓度达300PPM,严重超标,决定立即撤出井下所有受到CO危及的作业人员。并与该矿有关人员研究分析原因,经分析,该工作面掘送的巷道接近一层煤已封闭的火区,导致大量CO渗入该掘进工作面。升井后下达了撤出人员命令书和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该矿立即停止井下作业,由煤矿救护队对该巷道进行封闭。当日16时,救护队完成了两道永久密闭,消除了事故隐患。如果不及时发现该井CO超标,将有14人受到伤害。由于监察人员发现及时,处置果断,成功避免了一次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是按照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百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活动、做好国家“两会”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吉煤安监办字[2004]10号文)要求,##办事处从2月20日开始到5月10日,分两个阶段开展了监察执法活动。此次专项监察活动中,共对通化矿务局4处正规井及纳入正规井管理的矿办小井;对##、通化两市8个国有地方煤矿的13处矿井和36处乡镇煤矿进行了“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此次活动对国有重点煤矿正规井和国有地方煤矿的监察覆盖率达到了80%,对乡镇煤矿的重点矿井进行了监察。这次专项监察,我们事先进行了部属,制定了活动方案,严格按照省局文件要求的,以“一通三防”专项监察为重点,对国有重点煤矿主要是监察矿井“一通三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无超通风能力生产问题;对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主要是监察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合理、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关现场通风瓦斯管理的各项规定能否得到执行、瓦斯监测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按要求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在监察执法中,凡发现在“一通三防”方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超通风能力生产的,一律予以了停产整顿,并依法进行了经济处罚。每到一处矿井,我们都坚持从地面到井下,逐条逐次地进行检查,消灭了检查的死角,达到了此次监察的预期效果。本次集中监察执法活动,对辖区内列入重点监控的矿井、高沼气矿井、生产规模6万吨/年以上矿井、入井人数多和开采原始煤层的矿井进行了全面的执法监察。期间共监察矿井54处,下达监察执法文书56份,发现事故隐患132条,其中:“一通三防”48条;机电运输36条;顶板30条;其他18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实施经济处罚1.4万元。集中监察执法活动结束后,分别以办事处文件向##市、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府和通化矿务局进行了通报。

    四是按照省局《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办事处进行了认真的部署,“五.一”黄金周期间,在安排好正常值班的同时,由领导带队组成安全巡查组,对辖区重点监控矿井进行了安全巡察,期间检查重点矿井21处,查出事故隐患13条,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在巡查的同时,对“五.一”期间发生的两起事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五.一”期间大多数监察员几乎放弃了休息。

    由于办事处积极开展预防性监察,及时与地方政府沟通情况,同煤炭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使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得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4月8日,##市常务副市长李德馨同志在白世臣主任陪同下到江源县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由于政府支持部门之间团结协作,齐心和力,因此,才能够及时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今年以来,##市各类煤矿没有发生3人以上重大事故。

    五是督促地方政府加大对非法小煤矿的打击力度。

    今年以来,辖区一些非法小煤矿受利益驱动反弹严重,特别是通化市二道江区非法小煤矿多次发生伤亡事故,致使辖区煤矿安全形势更加严峻,这些非法小煤矿不但扰乱了煤炭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对合法矿井的安全生产构成了威胁。我们在监察中对发现的非法小煤矿都拍摄了图片,将图片和建议书立即通报给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这些图片和建议书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江源县国土局调整了主要领导,实行包保责任制,加大了打击力度。针对通化市二道江区五道江镇和铁厂镇大量非法井生产的情况,我处先后2次给通化市政府下达建议书,4次与通化市和二道江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情况,促使通化市政府于4月6日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钟安堂、李静光为总指挥,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安干警、部队工兵、电力等部门组成的取缔非法井队伍,于4月7日~4月9日对二道江区区域内的53处非法小煤矿开展了大规模的取缔炸毁行动。此次行动,对非法小煤矿的打击达到了“三不留,一毁闭”的标准;电力部门拆除了用电设备;公安部门查清了火工品来源,依法对非法转供火工品者进行了查处;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没收了全部非法采矿设备和非法生产煤炭。通过这次大规模取缔行动,有效遏止了该地区非法井反弹势头。

    六是认真总结几年来监察执法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加强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对辖区煤矿提出新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国发[2004]2号)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向辖区各煤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煤安监##办字[2004]9号),要求辖区乡镇煤矿凡是达不到《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国家局5号令)标准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超通风能力生产;无上行风道独头回采的矿井;在建(改扩)建矿井无《安全专编设计》;安全设施未验收投产;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矿井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等违法行为的矿井,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从4月份开始,要求各乡镇煤矿指定一名专职安全技术负责人,每月向##办事处交换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资料。这项工作正符合省局关于在乡镇煤矿设立安全监察联络员的要求。预计6月底全部完成。

    (三)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努力完成培训调学任务

    2004年省局给我们下达的培训计划是培训各类人员1990人,其中煤矿安全管理人员190人,特种作业人员1800人。目前已经举办特殊工种培训班12期,培训650人,月份将再举办2期特殊工种培训班,培训210人,上半年预计完成培训860人,4至6月份为省局培训中心调送安全管理人员80人。

    (四)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办事处的整体素质

    ##办事处始终把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是否到位的重点来抓。

    一是及时传达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利用每周一上午,总支书记岳德发分别传达了胡锦涛、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王显政、赵岸青同志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认真学习了局纪检组长孙长礼同志在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要求办事处全体监察员认真学习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时刻不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把办事处建设成一个勤政、廉洁、高效的队伍而不懈努力。

    二是按照省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一季度安排了深化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教育活动。我们继续坚持每周一上午半天的学习活动,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为根本,学习了毛泽东选集《反对平均主义》等文章,深入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了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5月8日,全体人员观看了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吉林省监察厅摄制的原##市市长、市委书记王纯在任期间违纪违法一案的录像片、并学习了反腐败的典型材料。

    三是按照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要求,##办事处发出了禁酒令,要求:一律不准在被监察单位用餐,特别是严禁吃个体小煤矿的饭,确因工作需要在被监察单位用餐时,一律吃工作餐,严禁喝酒。在砟子、苇塘、八道江、五道江等附近矿区监察时尽量回办事处驻地吃饭,中午不准喝酒。在监察员集资建房即将竣工交付使用之际,办事处要求全体人员严禁索取和收受被监察对象的任何钱物,否则,将按照党纪国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是为了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办事处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制定了##办事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避免决策失误。

    五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了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我们充分利用工作之余时间开展业务学习,采用专项培训、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业务学习。最近又按照省局的要求,安排了50岁以下人员的计算机使用技能学习,要求必须达到省局的规定标准。

    (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加大对煤矿伤亡事故的查处力度,通过典型案例教育,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截止6月24日,辖区煤矿发生死亡事故31起,死亡43人(其中:国有重点煤矿3起,死亡3人,国有地方煤矿2起,死亡3人,乡镇煤矿26起,死亡37人)。同期比事故起数增加10起,死亡人数增加6人。由办事处负责调查处理达到结案期限的事故起数12起,实际结案12起,事故时限结案率100%。

    针对辖区煤矿事故多发的情况,办事处于3月15日以吉煤安监##办字〔2004〕12号文件,将今年以来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在全辖区进行了通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办事处不论何时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都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抢救,收集有关资料,同时组织所在地政府公安、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取证等工作,查清事故的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防范措施。截止6月20日,由##办事处批复结案12起,对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8人,对个人罚款33人次,罚款额2.23万元,对单位下达罚款额23万元。

    4月初,辖区内乡镇煤矿接连发生了多起伤亡事故,我们针对这一趋势,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于4月30日,召开了2004年以来辖区煤矿伤亡事故通报暨典型案例分析会。辖区各产煤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主要产煤乡镇政府主管领导、煤管站长、发生事故的乡镇煤矿业主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办事处党总支书记岳德发主持了会议,副主任李瑞胜通报了今年以来辖区煤矿伤亡事故情况。对通化市二道江区五道江镇顺发二矿“3.29”重大透水事故等6起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案例做了多媒体演示,并对每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进行了分析,对应吸取的教训和防范措施作了研讨。各煤矿法人代表、矿长在听完案例分析后感触很大,纷纷发言,表示要在今后的煤矿生产中,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坚决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最后白世臣主任做了讲话,重点强调了煤矿企业业主必须真正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管理水平,避免事故的发生,从安全中得到效益。

    (六)组织开展了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

    在活动月期间,我们在##电视台打滚动宣传字幕一周,印制安全生产宣传单1000份,出版监察信息1期,向省局报送安全生产征文1篇,6月13日,在##市政府广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宣传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组织开展了安全监察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活动结束后我们还要写出专题汇报。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辖区煤矿多为残采复采,地质构造复杂,绝大多数为巷拄式旧法采煤,井下采掘巷道变化很快,监察机构在短期内,无法全面掌握各矿井井下采掘巷道布置情况,使有一些矿井的违法行为特别是独头回采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

    2、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抗灾能力差,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低流动性大,“三违”现象时常发生。对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3、在煤矿安全监察中,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经济处罚,有关规定的自由裁量范围太大,不利于监察执法中的公平和公正性。

    4、由于辖区煤矿点多面广,安全生产基础差,各类事故频发,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监察员占用很多时间用于事故调查处理,使正常的巡回监察、跟踪监察和复查受到冲击,正常的监察执法工作不能按部就班的进行。同时,多数监察人员经常加班延点,节假日、双休日得不到休息。

    三、为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下半年采取的主要措施

    按照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提出的指导思想和“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条主线、实现三个目标、完善四个体系、建立五项制度、努力作好七项工作”的总体思路,结合##办事处辖区煤矿的实际情况,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下一步要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认真贯彻省局《关于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力度,有效预防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一是充分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坚定不移地把事故防范重点放在“一通三防”隐患治理和水害防治上,努力控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凡矿井“一通三防”和水害治理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矿井在防瓦斯、防火、防尘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矿井水害没有排除的,都要依法坚决责令停产整顿,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是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侧重抓好对各类重点监控矿井和C、D类矿井的监察,将重点监控矿井和C、D类矿井紧紧盯住不放,加大监察频率,提高复查率,凡没有升级的D类矿井,坚决不允许生产,C类矿井逾期隐患没有整改完毕的,也要责令停产整顿。

    (二)结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积极督促煤矿企业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改善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在省局领导下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首先作好宣传工作,待《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后,办事处将按《细则》要求开展工作。

    进一步做好煤矿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宣传,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项法律规定宣传到位,增强煤矿企业对安全整改的自觉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向安全质量标准化迈进。

    (三)强化监察政执法,不断改进监察执法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改进监察执法工作的方式和方法,确保监察执法工作到位,不留死角。要求全体监察员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完全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做到运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结果到位。

    二是继续深入煤矿企业和井下采掘一线,对辖区内各类煤矿实施有效监察。根据年初制定的巡回监察计划,对国有重点煤矿和国有地方煤矿现场监察每季不少于1次,对乡镇煤矿的现场监察每半年不少于1次。对灾害严重、隐患较大的重点监控矿井要实行重点监察和跟踪监察,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求每位监察员每月现场入井检查不少于15次。

    三是继续开展“一通三防”为重点的专项监察执法活动。对辖区高沼气矿井或发生过瓦斯事故的矿井实行不定期跟踪监察,对辖区煤矿每季度进行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坚决依法纠正通风系统不完善、局部通风及瓦斯管理混乱、无上行风道独头回采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办事处下达的监察指令的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时间、地点、解决办法、负责人和督办人“五落实”,确保将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对煤矿水患防治、顶板管理、非正规采煤、运输环节等方面的监察执法,努力降低事故发生频率和事故死亡人数。水患防治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水患较大、没有有效防水措施的矿井坚决不能允许生产;预防顶板事故重点是加强对采掘工程质量和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的监察,确保按作业规程施工。鉴于辖区内煤矿采煤工作面采煤方法绝大多数为旧法“非正规采煤”的实际,因此在现场监察中重点要抓住采煤工作面支护强度和防止工人进空区作业两个关键环节;抓住“非正规采煤”是否经过县市主管部门审批,是否按规程措施作业等;运输方面监察的重点是防止蹬车、行车不行人和绞车各项安全保护装置、钢丝绳检查等几个主要方面,同时要结合北方地区特点,努力做好矿井冬季提升运输的监察。

    五是对乡镇煤矿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以促进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检查乡镇煤矿有没有配齐安全机构和安全人员;有没有干部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没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有没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有没有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有没有向职工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另外要检查煤矿管理者是否具备安全技术素质;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现象;对事故征兆和事故隐患是否采取了措施;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令是否认真进行了贯彻落实;是否对工人采取了强制性安全教育等。

    六是加大复查和对各类煤矿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凡是不落实办事处上次提出的监察指令(停止作业、停止使用、限期改正等)的矿井,坚决给予经济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促使煤矿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生。

    七是在监察的同时继续搞好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首先,对去年未评估的生产矿井进行评估,对评估为C、D类的矿井经整改后,可重新评估,在监察评估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要认真全面,不留死角。

    (四)加强基础建设,建立严格、科学、合理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秩序

    为确保办事处全年安全监察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办事处各项工作质量,增强安全监察工作效果,必须认真总结办事处成立以来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办事处内部制度建设和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各项安全监察制度,并确保认真执行。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办事处的各项工作岗位到人、责任到人、目标到人,力求使办事处监察执法工作做到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要注重办事处内业建设,严格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各种煤矿档案、文件档案、伤亡事故档案、培训档案、安全监察档案、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行政执法处罚档案以及各种图纸、资料都要按要求建立档案,做到归档及时,档案管理严格、规范,以促进办事处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确保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化,逐步形成完整、有效、便捷的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形成规范协调、权责分明、运行高效的新机制。

    二是研究制定《煤矿安全生产行为行政处罚细则》,统一处罚标准和掌握的尺度,减少监察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从制度上消除监察执法当中的人情因素。

    三是各科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监察人员个人责任追究制。监察员因个人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四是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不断充实矿井基础资料。

    (五)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为开展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要积极主动向地方人民政府宣传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通报辖区煤矿安全监察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与市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既要按职责办事,又不给人以盛气凌人的感觉,从而使他们认识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与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虽然职责不尽相同,但目标是一致的,从而自觉配合工作,达到以监察促管理的目的。

    三是既要对煤矿企业进行严格监察,又要真心实意地为煤矿企业服务,既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又不刁难煤矿,从而使煤矿企业心悦诚服地接受监察,积极主动地整改事故隐患。

    (六)做好对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监察,完成省局下达的全年培训任务

    办事处在监察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装备、管理、培训”三并重的原则,不断加大对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监察力度。每个煤矿企业都要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全员职工每年都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和煤矿矿长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到指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对辖区内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也要定期进行监察,确保培训机构按培训教学大纲施教,保证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

    (七)做好煤矿伤亡事故上报、查处和结案工作

    要严格按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和处理,及时结案,及时上报,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监察人员要本着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科学求实的精神和不怕得罪人的作风,确保每次事故调查都做到准确、无误,事故性质、原因、教训符合实际,对事故责任者认定和处理实事求是、处分适当,达到惩戒责任人和教育他人的目的。

    (八)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从“思想、作风、业务、廉政”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监察队伍的建设,苦练内功,提高素质,全面促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思想建设。每周一上午半天的学习活动要一如既往地坚持。要继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政治信念;及时开展形势教育活动,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深刻领会抓好安全监察工作的意义,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倡导 “五种精神”,弘扬“四种作风”,进一步提高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正气,立新风,形成人人向上的良好风气,使监察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充分发扬连续作战、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三是加强业务建设,通过专项培训、短期培训、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监察业务学习,同时,要求监察员在工作中要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监察员的综合业务能力,使每一名监察人员成为多面手。

    四是加强廉政建设,确保执法公正。今年要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政建设三同时:廉政建设与监察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考核。强化反腐倡廉教育,以典型事例教育大家。要求每一名监察员要认真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定期进行自我剖析,时刻提醒自己要谨慎行事,自我约束,做到警钟常鸣。办事处要和每一名监察员签订廉政责任书,抓好处、科级监督;个人互相监督和党风廉政监督员监督的内部监督体系,利用向当地煤矿发放廉政反馈卡、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抓好外部监督,确保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办事处虽然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点成效,但与国家局和省局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监察执法工作还有不到位之处。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为完成全年既定的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