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0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市2020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根据《兴仁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办在加快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工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改办的方针政策,积极推进我市工改工作,完成了阶段性改革任务。为有效推进后续工作,现将我市工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简审批环节。通过“减、并、转、调”等措施,精简审批环节。“减”-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并”—合并审批事项,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转”—转变管理方式,对能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调”—调部分事项的整审批时序。

(二)规范审批事项。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形成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和申请材料并向社会公布,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实行动态管理。

(三)推行联合验收和联合测绘。推行规划、土地、园林、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制定联合测绘实施办法、综合技术规程,统一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监管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明确联合测绘内容、精度、成果形式等要求,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监管所需测绘内容和技术要求纳入综合技术规程。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由建设单位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四)推行区域评估。在工业园区等特定区域将原来由企业分头进行的市政配套设施、绿化方案、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规划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等各项评估评审,推行由市政府统一组织编制区域综合评估评审,实行区域评估,将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由单体把关转化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审转变为申请前服务。

二、改革推进情况

(一)文件出台方面。2020年印发文件1件(《兴仁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草拟文件1件(《兴仁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待州级文件出台后修改完善印发)。

(二)工作调度方面。成立兴仁市工改工作群;
定期调度督查工改工作情况,前后印发文件2件(《关于对州督查组督查兴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仁工改办通(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事宜的通知(仁工改办通〔2020〕2号)》),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清单,核实各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审批人员,进一步提升工改系统办件质量和数量。截至目前,兴仁市工改系统办件已结案数为42件,其中市监局办结7件。

(三)窗口配置情况。

兴仁市政务大厅已严格按照“一窗受理”要求,采用“1+2+n”模式设置了审批服务窗口,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和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燃气、广电等市政服务企业都已安排专职经办人员入驻政务中心集中开展工作。在窗口放置了各审批阶段办事指南,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目前正在积极统筹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工作。

(四)审批环节精简情况。市工改小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省、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有序开展精简审批业务工作。一是统一了审批流程,按照项目不同分类分别制定了我市四种类型的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二是统一了信息数据,基本建立以政务网为主,各部门专业网接入的网络体系,网上共享数据信息,避免重复提交资料。三是统一了审批管理体系,按照州工改办下发的办理流程图和时限要求,基本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前台受理,后台审核,一套申报材料表单,一次性告知,在适当的环节该取消的取消、合并的合并、该并行的并行、该联合的联合开展审批。如由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环节,环评、节能评价等不再作为前置;
由自然资源局审批的环节合并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预审、工程规划许可与土使使用证、审批阶段和规划验收阶段测绘等;
由供水部门审批的临时用水和正式用水许可;
由住建局办理的施工许可证由换发正本改成一次性核发正副本,已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及招标问价备案,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含消防、人防工程)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等。四是统一了监管方式,对于调整到事后落实和告知承诺事项,各部门按行业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指导实施主体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三、取得成绩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州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市工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一是按照上级改革文件精神研究制订了《兴仁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根据“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基本具备了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等业务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条件。三是根据上级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印发了3个配套文件。并按照黔西南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74项)及流程图示范文本开展工作。四是工改系统办件量有所突破,截止目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件59件,结案42件,在办1件,不予受理8件,退件8件。五是办件时限大幅缩短,已实现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办结用时9个工作日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结用时2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办结用时3个工作日内,施工前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办结用时1个工作日内,规划许可证核发在办结用时5个工作日内。

四、存在问题

(一)改革成员单位重视不够。工改各成员单位认识有偏差,存在“谁家牵头谁家事”的情况,文件精神贯彻不力,部分成员单位未按照《兴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兴仁市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中的工作任务积极贯彻落实,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不高。

(二)并联审批工作推进不理想。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以来,我市一次性申报2个以上事项的并联审批事项仍为0件,项目咨询申报过程中各阶段牵头部门对申报单位的引导不够,对各业务部门调度不力,各业务部门参与度不高,除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监局,其他部门涉及的必须办理事项仍未纳入线上办理,造成并联审批工作推进不理想。

(三)审批管理系统应用有待加强。审批管理系统于2019年8月上线运行,已基本具备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一网通办”功能,但办理事项较少。截止到6月20日,我市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完成办结件42件,其中自然资源部门20件、住建部门15件、市场监管部门7件。其他部门(单位)目前线上办件仍为0办件。

(四)部分审批部门未严格按照工改审批时限办结,调度困难,综合服务窗口功能发挥不理想

我市已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但与国家、省、州对改革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目前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和审批的事项主要是自然资源和住建的业务,除市场监局办理了7各件外,其他部门完全没有参与。存在牵头部门作用发挥不好,业务审批责任部门不配合,政务服务中心统筹不到位,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未全部入驻政务大厅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等问题。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统筹调度。充分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兴仁市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文件要求及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责任分解,加强改革事项的统筹调度分析,动态调度工作进展。

(二)推进并联审批。积极组织市级改革各成员单位按照要严格按照《兴仁市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在所牵头的阶段,牵头梳理对应阶段涉及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申报流程;
提前为建设单位梳理项目所涉及的审批事项,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做好事项联合申报工作,并调度好涉及审批部门的做好审批工作。牵头部门对建设单位做好并联申报、审批指导、推广、宣传工作,引导建设单位进行多事项联合申报,推进各事项审批部门并联审批,缩短建设单位办事时间。

(三)提升审批系统申报审批引导各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所涉及工程项目审批事项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全部采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批,提升工程项目审批系统运用率,避免系统外申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