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集中攻坚工作总结

县委政法委: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与全州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德2020年行动方案》(同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坚持“为政为民、为民爱民”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基本情况

同德县辖3乡2镇,73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现有农牧民18657户63208人(公安户籍人口),其中:民政救助对象11154人(城镇低保1088人,农村低保4372人,特困供养141人,重点优抚对象48人,孤儿27人,困境儿童152人,高龄老人2284人,重度残疾人3042人次),达到了全县总人口数的17.64%。

二、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1、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上报最低生活保障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要求,我局起草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2020年同德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同德县脱贫攻坚“补针点睛”专项行动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同德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发乡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副县长扎西加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民政局局长传达学习了《2020年同德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同德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1742户4371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947.37万元,价格补贴256.45万元,取暖费139.12万元;
城市低保471户1088人,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576.22万元,价格补贴103.98万元,取暖费47.1万元。取消农村低保81户296人,城市低保37户77人;
纳入农村低保141户379人,城市低保20户56人,对我县在保城乡低保和新申请低保、临时救助对象已出具核对报告4399条,核对发起失败114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特困供养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以来我局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特困供养”的有关政策,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供养”予以保障,将农村“特困”供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分散供养农村“特困”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对全县136户141名特困供养对象截止目前发放补助资金193.33万元;
代养61户61人(全托44人、日托17人),截至目前,共发放代养资金45.37万元。

3、儿童福利工作有序开展。对孤儿和困境儿童监护人、家庭入户调查并重新审核,严格规范孤儿和困境儿童的登记和管理,实现社会福利儿童保障动态管理工作,并将儿童信息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截止目前对27名孤儿发放补助资金19.98万元,对153名困境儿童发放补助资金24.78万元,孤儿临时价格补贴是2.43万元。

4、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为使我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对我县2284位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按文件要求,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发放高领补贴资金162.91万元。敬老院基础设施也完善,经县政府安排,预计11月6日入住第一批老人27人。

5、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为确保社会稳定,我局工作人员加大县城区域内的巡查力度,每天下午6点后对我县北环路、南环路、河道延边、涵洞、桥洞等地进行巡查,对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并对其安置、劝返。

6、发放临时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生活。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救助人数为1035户3156人,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05.3万元。改善了困难群众在申请救助过程中可以由乡镇第一时间救助的问题。通过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切实保障了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群众的生活。

以上社会救助资金全部以“民生一卡通”形式直接对群众发放,杜绝了社会救助资金在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7、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做好青海省老年人意外保险及养老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有关通知》文件要求,继续采取政府补贴,老年人自愿参保,承包公司经办,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2020年04月底,我局与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安排保险服务专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数据核实,保险推广,保单签订等具体业务,共签订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人数为1055人,保险总金额为31650元,其中,农村低保参保人数为420人12600元,城镇低保参保人数为142人4260元,残疾人参保人数为398人11670元,特困老人参保人数为104人3120元,每人每年保险费用为30元。

8、居家养老工作开展情况

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主要体现居家养老服务队长期结对与临时照顾相结合、集体活动与个体关爱相结合、上门服务与社区参与相结合、集中寄养与分散服务相结合。对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需要提供生活服务的孤老年人,通过行政拨款、社会赞助、本人自负方式解决其生活困难;
对其他类型的需要生活服务的纯老年人,按照“个人为主、市场让利、政府补贴”的原则,由居家养老协会提供低偿服务。截止目前,2017年老年人服务次数3005次,服务资金219220元。2018年老年人服务次数2732次,资金271475元。2019年老年人服务次数3740次,资金38.71元。2020年老年人服务次数4643人次,资金40.22元。

三、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虽然我局在上半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主动学习意识不强。由于民政工作任务逐步增多,使干部职工把主动学习看成是份外负担,认为仅仅依靠自身经验和参加过培训的知识足以应对群众,学习积极性不高,加之业务工作繁忙,缺乏自主学习的动力。二是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难度大。由于城乡低保受众范围广、情况复杂、县乡民政工作人员缺乏,入户调查难度大,加之部分家庭隐瞒房产收入信息等问题,县乡民政工作人员很难核实核查低保对象经济收入状况。三是敬老院入住率不高。近年来,虽然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高速发展,但因民族风俗、观念老旧等原因,许多老人思想观念上存在住进敬老院就是丢家族的脸面,甚至丢整个村子的脸面,无法逾越自身心理障碍,导致入住率低。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社会救助等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民政工作人员“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服务水平,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把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我们的思想,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开创民族团结建设新局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做好民政常规工作。围绕提质增效,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始终把社会救助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加大救助力度,改进管理服务,增强救助实效;围绕扶老救孤助残为重点,稳定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开展同德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持续开展同德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三档一卡”工作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衔接力度,按时比对建档立卡、脱贫、低保数据,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按照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开展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县级民政局完成30%拟保障对象抽查,乡镇、村(社区)完成100%拟保障对象的入户核查,确保城乡低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杜绝“一兜了之”的现象发生;
做好重点困难群众的保障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立户16周岁及以上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事实无人抚养的贫困人员(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单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提高低保政策的执行精准度。加大低保领域腐败问题排查力度,确保我县不存在“吃拿卡要、轮流坐庄、平均分配”等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二)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

以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和安享幸福晚年为总目标,充分利用我县已建成的“特困供养”基地这一优势,贴近老人意愿因地制宜发展就地养老服务。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福利事业,推进“医养结合”养老形式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和护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宣传动员,进一步将困难老人入住率逐步提升至85%。继续加强“特困供养”基地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配备基础医疗设备、基础健身器材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文化、康复等医养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三)切实强化残疾人福利

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救助保障范畴,并依托新版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完成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数据录入工作,开展好助残项目,按月足额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好残疾人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