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与全州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德2020年行动方案》(同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坚持“为政为民、为民爱民”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同德县辖3乡2镇,73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现有农牧民18657户63208人(公安户籍人口),其中:民政救助对象11154人(城镇低保1088人,农村低保4372人,特困供养141人,重点优抚对象48人,孤儿27人,困境儿童152人,高龄老人2284人,重度残疾人3042人次),达到了全县总人口数的17.64%。
城市低保471户1088人,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576.22万元,价格补贴103.98万元,取暖费47.1万元。取消农村低保81户296人,城市低保37户77人;
纳入农村低保141户379人,城市低保20户56人,对我县在保城乡低保和新申请低保、临时救助对象已出具核对报告4399条,核对发起失败114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代养61户61人(全托44人、日托17人),截至目前,共发放代养资金45.37万元。
以上社会救助资金全部以“民生一卡通”形式直接对群众发放,杜绝了社会救助资金在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主要体现居家养老服务队长期结对与临时照顾相结合、集体活动与个体关爱相结合、上门服务与社区参与相结合、集中寄养与分散服务相结合。对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需要提供生活服务的孤老年人,通过行政拨款、社会赞助、本人自负方式解决其生活困难;
对其他类型的需要生活服务的纯老年人,按照“个人为主、市场让利、政府补贴”的原则,由居家养老协会提供低偿服务。截止目前,2017年老年人服务次数3005次,服务资金219220元。2018年老年人服务次数2732次,资金271475元。2019年老年人服务次数3740次,资金38.71元。2020年老年人服务次数4643人次,资金40.22元。
虽然我局在上半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021年,我局将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做好民政常规工作。围绕提质增效,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始终把社会救助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加大救助力度,改进管理服务,增强救助实效;围绕扶老救孤助残为重点,稳定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持续开展同德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三档一卡”工作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衔接力度,按时比对建档立卡、脱贫、低保数据,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按照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开展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县级民政局完成30%拟保障对象抽查,乡镇、村(社区)完成100%拟保障对象的入户核查,确保城乡低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杜绝“一兜了之”的现象发生;
做好重点困难群众的保障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立户16周岁及以上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事实无人抚养的贫困人员(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单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提高低保政策的执行精准度。加大低保领域腐败问题排查力度,确保我县不存在“吃拿卡要、轮流坐庄、平均分配”等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以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和安享幸福晚年为总目标,充分利用我县已建成的“特困供养”基地这一优势,贴近老人意愿因地制宜发展就地养老服务。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福利事业,推进“医养结合”养老形式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和护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宣传动员,进一步将困难老人入住率逐步提升至85%。继续加强“特困供养”基地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配备基础医疗设备、基础健身器材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文化、康复等医养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救助保障范畴,并依托新版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完成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数据录入工作,开展好助残项目,按月足额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好残疾人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