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现有七名干警,是高检院较早命名的国家级“文明接待室”、全国百家“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今年以来,省院交办通报督办的涉法涉检上访案件11件,其中属省院“百日会战”通报疑难及省院挂牌督办的上访案件3件,经过全市两级院全力攻坚,做到了件件有结果,并使一批疑难案件得以结案并息诉,完成了“百日会战”所确立的任务和目标,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认识,全面布署,迅速启动
6月末,**市院召开了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座谈会。这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处理涉检进京访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省市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接访集中处理涉检上访问题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分析研究了全市检察机关涉检访工作形势,分析了原因和对策。
市院检察长赵英华对全市集中处理涉检访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上来。要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抵触情绪,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涉检访集中处理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要按照省院和市院方案的要求,对上级院交办的重点督办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对排查出的各县(市)、区上访人到市上访案件,各基层院也要实行领导包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同时做好息诉罢访工作,防止产生新的越级访;三是要抓苗头、抓源头,把一些有可能发生上访的案件,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该解决的就要给予解决,解决不了的要说明原因理由,给群众一个明白,防止出现上访反弹;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要把集中处理涉检访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各院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出面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畅通各种处理渠道,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全市处理涉检访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排查,确定重点,明确责任
我市两级院对近两年来的涉检上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确定了属于市院管辖的重点上访案件三件,属于层院管辖的重点上访案件三件www.damishu.com,对重点案件确立了新的领导包案小组,由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亲自包案,明确了办案责任人和稳控责任人。市院对省院交办的刘丽华、王家富、彭守哲上访案件,我院确定由检察长赵英华、副检察长侯力谦分别包案,控申科长侯文生为办案责任人和稳控责任人,成立了包案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重新审查了案件的卷宗材料,对案件涉及到的证人和有关人员进行了走访调查,由副检察长侯力谦带队,分赴哈尔滨、五大连池和孙吴等地与上访人会面协调解决上访问题的办法并做息诉工作。
三、重心下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对省院通报的重点上访案件,分别落实包案人员,与基层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深入到案发地,认真调查、复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如市院办理的彭守哲上访案:彭守哲从2004年6月开始向有关部门上访,2006年3月“两会”期间,彭守哲进京上访举报原孙吴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岩、副检察长曲筠杰等人用检察院名义担保,使王福清等人编造虚假事实,进行木材合同诈骗,骗取人民币11万元。我院从4月4日起曾四次与彭通电话,请彭携带上访材料到**面谈,彭也表示愿意来**面谈。直到5月22日,彭寄来了部分上访材料。根据现有材料和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我院三次深入到孙吴县调查此案,在孙吴县院的配合下,查明了上访所涉及的基本事实。经我院检察委员会讨论:1、宏达公司法人代表王福清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第二家具厂委托代理人彭守哲签定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是两个企业之间的自主经营活动,宏达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发木材义务,违约在先,存在过错,彭应及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宏达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2、从现有证据看,不能认定孙吴县检察院参与合同诈骗活动。如果彭守哲认为孙吴县检察院及原法人代表王福清涉嫌合同诈骗问题,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后处理。3、给彭适当的经济补偿。2006年8月7日,由**市院副检察长侯力谦、孙吴县院检察长王洪君、嫩江县院检察长曲筠杰专程去哈市与上访人彭守哲协商,决定由孙吴县院给付彭守哲8万元经济补偿。8月27日补偿已付到位,彭对**市院、孙吴县院认真办实事表示非常满意,今后终结此案不为此事上访。
四、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各尽其职
在处理涉法访工作中,我们按照高检院的规定,牢固树立大信访的工作理念,切实解决控申部门“单打独斗”的问题,做到分级负责,各尽其职,充分发挥两级院的工作积极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和遏制重复上访案件的发生。如省院通报的逊克县松树沟乡福民村村民孙长友,曾多次到省举报本村村长侵占、贪污及逊克县检察院工作不利的问题。省院交办我院以后,我院责成逊克县院对次案重新调查,并由市院副检察长侯力谦、逊克县院检察长李江宏包案。通过对孙某举报的16个问题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4个问题进行了细致初查,查清问题后又及时向孙某反馈,孙某最终表示对检察机关调查结果满意,未就此问题重新进行上访。
五、以诚感人,主动协调,搞好稳控
有些上访案件虽在形式上终结,但结案不息诉,重新进京到省上访可能性非常大,如王家富上访一案,王家富是省院通报挂牌的94起疑难上访案件之一。1994年王家富因玩忽职守被我院做免予起诉处理。我院先后两次复查都维持原免诉决定,但对两笔共8万元不应该扣押的款予以返还。今年四月王又向我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检察机关办案中占用款项及擅自变卖货物进行返还,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百日会战”开始后,分析了此案症结:一是此案已历时13年,年代久远,处理时难度大;二是当时检察机关有些占用款项已用于办案实际支出;三是王要求返还的款项和货物可行性和合法性尚有待于研究。我院接触王家富,首先对其表示歉意和理解,详细听取了王请求返还占用财产、款项的具体理由,消除多年的委屈心理,并主动与王协商解决办法,让王先与涉案的单位和部门沟通,检察机关也主动出面与上述部门联系协商,尽可能为其挽回损失。王对检察机关诚心诚意想解决问题的做法非常理解,表示只要是主动积极的给我办,不管时间多长我都积极配合,不再越级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