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在无偿献血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经过全市上下的艰苦努力和扎实工作,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已经连续三年实现医疗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献血工作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刚才,陆永良局长已经代表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作了全面的总结,我都同意。成绩不讲跑不掉,问题不讲不得了。在陆局长报告的基础上,我着重强调一下当前无偿献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必须牢牢抓住的重点。
  当前,无偿献血工作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干部群众存在松劲思想。这几年,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致使一些部门和地方的干部群众不同程度地产生了麻痹松懈思想,认为现在大环境已经基本形成,不必再象以前下大力气抓无偿献血工作了,一般号召号召,卫生部门抓一抓就行了。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和有害的。大家知道,无偿献血工作必须年年从零开始,必须源源不断。按照目前的科学水平,血液在血库中只能保存35天,我市每年医疗用血量约6.5吨,按照人均献血200毫升计算,每年大约需要有3.25万适龄健康人群参加献血。要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很不容易,稍有松懈我们的工作就有可能掉下来。
  第二,自愿献血工作亟待加强。据市献血办统计,全市自愿献血(在街头献血车上)两年共为19769人次,占全市同期献血总人数的39.01%,同国内先进城市相比,我市自愿献血工作还比较落后,亟待加强。应该看到,我市的献血工作仍然是依靠“计划布置、行政推动”为主,少数单位甚至到现在还在实行高额补贴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献血。这些做法,对照《献血法》立法要求是存在差距的,也会影响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第三,血液安全问题更加突出。非典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公共卫生建设,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普遍得到增强。这几年,一些地方因为输血不安全造成病人感染疾病的事例屡屡被媒体曝光,最近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披露了吉林省德惠市因采供血机构把关不严,将携带艾滋病毒的卖血者宋某的血输给病人,致使28人染上艾滋病毒,9人已经死亡的恶性案件。还有黑龙江省北安建设农场医院事件,也造成了19人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严重后果。这些案例带给我们许多思考和启示,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安全采血、安全输血,责任重大,形势逼人。随着无偿献血工作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延伸,血液安全工作要求更高,责任更大,任务更重。
  针对以上问题,我就下阶段无偿献血工作,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无偿献血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共济行为。推行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这几年,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切实增强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克服畏难情绪,发扬成绩,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当前尤其要把握“三个转变一个延伸”的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无偿献血组织工作由指令性计划向公民自愿参加转变,献血人群由先进群体向公民广泛参与转变,献血量由每人次200毫升向400毫升转变,把无偿献血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要按照这一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建立持续稳定长效的献血工作良性发展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日常状态和应急情况下的血液保障体系,组织稳定的志愿献血者队伍,同时要切实落实无偿献血者优惠用血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各种形式的无偿献血利益激励机制,使献爱心者也得到社会的爱心回报,加快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由行政推动向自愿参加转变。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无偿献血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无偿献血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要在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的力度,通过政策宣传、典型引路等办法,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无偿献血的浓厚氛围。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开展符合湖州实际、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各级政府和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要利用每年5月的“无偿献血活动月”,集中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活动,同时,要抓好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卫生部门和各级红十字会要会同新闻、宣传、教育和司法等部门,结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编发各类学习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无偿献血的重大意义,宣传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奉献爱心的崇高行为,把科学献血无损健康的生理知识和无偿献血的政策法规普及到千家万户。各级新闻媒体要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使“献血一袋,爱心无限”的观念深入人心。要注重把宣传教育的重点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支持无偿献血工作、踊跃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采供血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

 

  血液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平安,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血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血液安全工作,把采供血机构建设作为加强公共卫生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采供血业务和血液质量的监督管理,把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作为考核医疗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采供血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岗位责任,严把血液质量关,要科学合理地采血、储血和用血,既要建立保障医疗用血的长效机制,也要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采供血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要加强内部建设,严格规范化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血水平,避免血液浪费。要通过努力,开源节流,整体提高我市采供血和临床用血水平,杜绝可控因素造成经输血感染疾病事件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实现无偿献血工作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无偿献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推进无偿献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作为为老百姓办实事、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无偿献血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三个转变一个延伸”的目标要求,扎扎实实地整体推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自愿无偿献血比例大幅度提高”的工作目标得以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