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十三五规划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十三五”期间,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有力推动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利用“三八”妇女节、公民道德宣传月、“五一”劳动节、全国助残日的时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的形式包括: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等。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二)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困难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规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从坚持上下班制度、文明服务承诺入手,提高窗口的接待质量。二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机关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搪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
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

(三)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尽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五年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8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2件;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76件;
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法律帮助5件;
免费代写法律文书541份;
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615人次。

二、工作亮点

(一)因我县属于典型的老、少、边、穷、病地区,留不住人才,全县优秀律师资源匮乏。近年来,随着我局强化宣传队伍建设、突出重点宣传对象、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以“法律政策七进”、农牧民夜校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我县老百姓的法治意识日渐增强,法律需求也日趋复杂化、具体化,我县法律援助中心也在不断强化便民措施,探索新方式、畅通服务渠道,竭尽所能争取能给老百姓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为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服务,上门为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力争应援尽援,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针对实际,多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加强协作与宣传,努力使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对“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指派律师为其先行办理,事后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