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地矿局工作总结

2006年地矿局工作总结

   2006年,我区地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我区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全面落实区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把握本年年全局的整体安排和目标,抓住地矿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在各方面存在较大困难的条件下,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使地矿工作呈现整体推进,稳步提高的良好局面。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较大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 深入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专项整治,维护矿业经济健康发展
我区现存煤矿企业12座,石料厂1个。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和支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整顿。治理工作,整治力度不断加大,要求也越来越高。今年以来,面对全市乃至全省、全国严峻的矿业秩序整顿工作形势,我们没有松懈,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整顿领导组的具体安排部署下,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专项整治活动。
  二月上旬,按省政府晋政发电3号特急明电《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们立即行动,研究制定并以城政发4号《关于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予以下发,二月十六日分管副区长召集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领导组成员及各矿山企业负责人,召开了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动员会,并从即日起分阶段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10月初我们又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同政办发146号《关于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穿层越界违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召开了动员会,下发了城政办发50号《关于在全区开展严厉打击穿层越界违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采取与“块段”管理,图纸交换制度相结合;与运输、供电管理相结合,严查畜力运输及无双回路供电系统生产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区矿山企业范围内再一次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严厉打击穿层越界违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从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排查坑口、认定处理到总结验收进行了两次为期六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都由区政府负责,从地矿、煤炭、公安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检查组,地矿局具体实施,分管区长亲自抓,各相关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充分保障。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明工作纪律,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敷衍塞现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 全面排查,登记造册。检查组积极开展工作,展开拉网式排查,到每个矿(井口)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建档,将每个井口的名称、位置、坐标、用途、现实情况等分别注明。我区现有生产矿12座,共排查井口24个,合法井口24个,无非法井口;发现六起越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排查八座关闭井17个坑口,分别为:大地沟1#井;三叉沟主井、副井;南沟煤矿主井、副井;云岗镇西联营煤矿主井、副井;白塘煤矿主井、副井;牛儿沟煤矿3#、4#、5#井;武警二台煤矿主井、副井;马营洼煤矿主井、副井;梅花沟煤矿西部小井。发现三叉沟主井、副井,白塘煤矿主井及牛儿沟煤矿3#、5#五处井口封堵层披露,井口被全断面挖开,但未发现出煤迹象。
  (二)逐一认定、严肃处理。对于排查完的井口,分别以合法与非法坑口归类建档,排查完毕的所有坑口,在图上标注,对于合法井口,于4月15日在《大同日报》上予以公告,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严禁他人侵犯合法权益。对于发现六家煤矿违法越层越界开采的问题,我局都及时地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退回本矿界内,设永久密闭,对其进行了一定的行政处罚。并经我局与市国土资源局现场的检查验收,均验收合格。同时对地巡查中,发现关闭的5个井口被开的问题,我区政府十分重视,为尽快做好这一工作,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同志提高备料,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星期六、日没休息,雇用装载机15台次、其它车辆28台次,购回水泥7.5吨,砖3.5万块,砂25M3,石子10 M3,投入人工150个,共计投资2万元,对被挖开的5个井口按照“六条标准”再次实施炸封填充。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矿业秩序稳定发展。我区在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中,逐步设立了专项整治调度室,组建了应急小分队,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坚持每月的巡查制度,一、三、五的“零”报告制度,图纸交换制度,“块段”开采管理,来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从而确保全区矿业秩序的良性发展。
  经过两次近8个月的专项整治,同时在日常巡查的监督管理下,有效地遏制了非法采矿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我区已有的整治成果,实现了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了我区良好的矿业秩序。
  二、 完善基础监督管理,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基础管理工作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根基”,是抓好矿管工作的关键。为此,一年来,我们依据《矿产资源法》及上级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基础建设,规范基础业务管理各环节,提出目标狠抓落实,使我区矿管工作呈现出质的飞跃,基本实现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1、 矿山企业加强了地质测量科工作,配备了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明确职责,充分落实工作职能和地矿工作责任制。
  2、“块段”管理工作也在全区各矿山企业深入展开,实现了矿产资源的有序合理开采。
  3、健全了图纸交换制度,各矿山企业基本都能按期交换采掘现状图、井上下对照图, 这在宏观上对我们及时掌控采掘动向和信息,为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不合理开采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4、开展资源储量核查。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协调开展好全区的矿产资源储量核查工作,我局成立了领导组,于6月份对各矿进行井下实测,编制了矿产资源储量检测年度报告,对全区的资源储量情况作了彻底摸底、掌握了资源底数。
  5、认真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而推动了地矿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6、加强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缴工作,按期完成了市局下达的补偿费征缴任务。
以上基础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使之纳入了规范 化 、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实现了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三、 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领导重视,强化措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的矿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对此区政府十分重视,于五月、七月份两次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分管区长亲自主持。为提高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反应能力,以便在灾害发生时迅速调动相关力量,正确实施搞灾工作,区政府于去年就成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李根田区长担任,副总指挥有分管副区长庞天祥及相关人员7人,成员26人,办公室设在地矿局。今年又修定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区二00六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和《城区地质矿产局关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要求各矿山企业,街道办事处,也要相应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抢险方案、措施和队伍,并保证联络畅通,确保“三个到位”:值班、联络到位,抢险队伍到位,救灾措施到位。
  2、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为扎实搞好这一工作,我们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签定责任状,划分了责任区,确定了责任人,同时在资金、人力、抢险救灾物资上予以充分保障,做到领导到位,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并根据我区矿山企业的特点,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确定危险区域和隐患点,加强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发放、填写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共300余份,加大险情巡查力度,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大同地区天气形势分析,发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3、建立网络、加强监测。我区地矿部门发挥地质环境监测分站的作用,各矿山企业也健全监测网络。针对我区矿山企业布点分散、跨区范围大的特点,按照各矿基础地质条件和灾害隐患程度进行分类,将全区十三座矿山企业分为重点防治区域和一般防治区域两类,编制了全区矿山企业的灾害防治网络图,各矿山企业内部也确定了各自的重点防治区位,绘制了重点防治区域与位置图,对重点区域的隐患点设专人监测,做好记录,并在明显位置设警示标志。我们还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实施了“地质灾害巡查”、“灾情速报”和“汛期值班”三项预防工作制度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月报告制度”、“地质灾害零报告制度‘,从而大大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性工作。
  4、加强监督、大力宣传。区地矿局还经常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跟踪管理,跟踪检查。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4.22”地球日,我局采取拉横幅、散发材料,共发放宣传资料一千余份,面向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防灾的基本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同时,利用下矿巡查的机会,向矿山企业和广大群众宣传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
  5、加强灾害治理,做好灾害防治工作。在认真做好灾害预防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切实加强了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对已呈现或突发地质灾害,我人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全力进行抢险和治理,力争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如及时治理常圈沟煤矿的工业广场塌陷问题。为了使灾害治理工作有的放矢,11月份,我们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聘请有资质的同煤集团地质115队对我区矿山企业的地质环境进行危害性评估工作,并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从而为做好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 结合行风评议、服务矿山企业
  区地矿局做为政府的职能局,是企业和群众的服务办事机构,是联系企业、群众与政府的桥梁。对此,我们树立工作就是服务的思想。并以服务为为己任。为了落实这一职责,我区地矿局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办事原则、要求、程序,向矿山企业发放征求意见表,寻找出工作差距,在去年提出八条公开承诺后。我们积极履行承诺,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和快捷的办事效率,为矿山企业排忧解难。受到了他们的一致好评。
  1、整合资源。为了给企业多争取资源,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我们加强了矿山企业的资源整合工作。在年初工作中,就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年的工作重点,并于5月份聘请115队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区矿山企业的资源储量情况进行了彻底核查摸底,将能争取回的资源情况写出了切合实际的资源整合报告,并上报区政府讨论,为下一步资源整合的具体操作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2、提高办事效率。煤矿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延续手续,变更性质、名称,是矿山企业的大事,同时,这又是一政策性、原则性强,审核、审批手续繁琐的工作,准备这些资料就需一段时间,有实测后的图纸、开发利用方案等十多种资料。今年3月区达子沟煤矿、建新煤矿、窑沟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去年10月份我局就通知他们着手准备,并将有关准备办理手续的事宜、资料种类以文件形式下发,协调有资质单位的115队测绘队尽早安排测绘,编制《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绘制各类标准实测图纸。这样,送审资料不仅准备、真实,而且速度快、质量好。今年年初,我们帮助其初审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工作,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一报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局审核后,再及时上报省厅审批。使这三家采矿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如期的换证。另外区建新煤矿办理恢复矿界手续中,我们都在三个工作日仙完成。这样凡在我局办理延续或变更采矿登记的企业都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得以完成。
  五、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全面落实地矿工作任务
  《矿产资源法》赋予地矿部门的责任大、任务重,为了更好地完成好工作任务,我们根据工作职责、并结合我区实际,将地矿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研究,确定了我区地矿工作的目标、任务并进行量化分解,纳入地矿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以此为主线,推动地矿工作全面开展,整体提高。
  为全面完成地矿工作任务,我们年初与各矿山企业的矿长签定了《责任书》,半年检查考核一次,进行初评,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进行总评。好的评先进、表扬。差的不仅要通报批评,有的还要进行处理,行政处罚。今年对13座矿山企业的考核情况是:上半年大多数矿山企业能够按照地矿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但个别企业由于对地矿工作理解不够、认识不足,存在着工作进展缓慢、疲沓,严重滞后的问题,对此我们进行了督促,将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下半年,区地矿局成立考核组于10月18日——11月2日分别对区属矿山企业按照年初《责任书》的内容进行考核。经检查,我区的矿山企业总体上是好的,矿山企业领导对地矿工作是重视的,能够按照要求,落实工作任务。但是有个别单位领导对此工作认识不高,抓的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有差距。这次考核总体分数靠前的成绩好的单位有:常圈沟矿、小窑头矿、达子沟矿、梅花沟矿、西风井矿,望工作落实好的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做好地矿工作,工作较差的矿山企业寻找差距迎头赶上。
  六、强化队伍综合素质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做为行政执法部门,区地矿局担负着大量的地矿行政执法任务,因此地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显得尤为关键和突出。为此,我们从三个方面抓了如下工作:
  1、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我们利用每星期二、五下午的时间集中学习,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而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学习地矿工作法律、法规及工作程序,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另外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要求每人坚持自学,写心得,写总结,以进一步强化党的政策法规的学习,要求工作人员以地矿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工作实践,理论与地矿业务相结合学习,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2、为了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我局今年又完善了《内部岗位责任制》,在自评的基础上找差距与不足,再在局里通过民主测评、量化打分进行考核。同时在局内部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长效机制。从而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办事拖拉的现象和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
  3、在行政执法工作上,我们要求执法人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文明执法、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严格按法律程序执法,不允许滥用职权及吃、拿、卡、要。因此我们没有办过一个错案。
  2007年我们做了一些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局工作有了新的开拓性进展,各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这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我局工作人员团结协作,努力拼搏的结果。在总结过去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一些工作上的不足和差距,如越层越界开采执头虽已得到遏制,但违法开采问题时有发生;执法力度、执法水平、队伍建设等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强克服、完善。我们坚信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创新,使我区的地矿工作再上新台阶。


                            城区地质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