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辐射中心200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1-6月共监督转移危险废物10种384.932吨,其中废弃危险化学品、废药品4.44吨,废矿物油87.5吨,废乳化液24.4吨,染料涂料废物70.143吨,含铬废物10.489吨,实验室废液4.932吨,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22份。转移、处置医疗废物1200吨。
为2家单位办理了新增放射源初审,8家单位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清理废旧放射源13枚,处理信访举报28起,检查企事业单位300余家,行政处罚案件结案1起,处罚金额2万元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件,告知书18件,限期37件,办理省、市政协提案12件、建议2件,起草制发文件9份。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
积极协调,截至6月底已有438家医疗单位签订了处置协议,处置医疗废物1200余吨。
(二)完成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及重点行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及2006年度固体废物污染信息发布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环保局要求和部署,为掌握我市危险废物产生现状,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的监督管理,全市重点行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试点工作于2006年底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刻录了申报登记信息系统光盘,召开了由各区、县(市)环保部门主管局长、负责人和市管二十家试点企业负责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在符合申报登记范围的84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企业开展了申报试点,其中16家制药企业、17家化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45134.82吨,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单位自行处置利用的占98.79%,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哈分公司、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气化厂5家单位。
按照省环保局关于“哈尔滨和大庆两市应于07年6月5日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首次发布”要求,以哈尔滨市2006年环统数据为基础,综合申报信息、专项调查数据等,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要求,将包括各类固体废物总体情况、主要工业固废、矿产开发企业固废、主要工业固废产生单位、主要工业危废、主要工业危废产生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农村固废、固废处置、危险废物设施状况在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于2007年6月5日分别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告栏和哈尔滨环保网通知通告栏上进行了发布。
完成了10家企业哈尔滨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上报工作。
(三)完成表面电镀处理行业换发排污许可证检查工作。
按照局工作的整体部署,配合局污控二处、各区环保局、市表面工程协会,按照“电镀类企业换发排污许可证规定条件”对哈市去年第一批核发排污许可证的38家电镀类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及电镀废液废渣的安全贮存、处置及转移情况进行了换证前的现场检查,并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签定迁进待建的电镀园区意向协议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
(四)废弃电子产品集中处置工作启动。
为加快废弃电子产品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防治环境污染,我局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废弃电子产品集中收集处理的通知》(哈环发[2007]10号),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有关事业单位开展废弃电子产品的集中收集、处置工作,由哈尔滨工业废物交换中心承担废弃电子产品的收集、处置工作。
(五)开展放射源初审和废旧放射源回收工作。
为2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办理新增放射源审批,清理历史遗留废旧放射源13枚,协助省辐射环境监督站为省医院、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卷烟总厂、黑龙江省东北医院、和平医院医院等8件单位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目前我市共有80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共计769枚放射源,50余家单位加入市辐射技术应用协会。
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请况
(一)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非法排放被查处。
(二)妥善处置江边有毒垃圾。
2007年5月16日,对倾倒在距松花江公路桥江北下桥口右侧、防洪堤外侧约40米处的300斤护衣宝(防止衣服生虫生霉)、蟑螂药、耗子药、植物防虫剂等危险废物,连夜进行了彻底清理、并运往国环公司焚烧处理。
四、完成信访、提案处理答复工作
截至6月26日,我中心共接到局信访转来的23件电磁辐射、5件危险废物污染举报、信访,以及50余个电话咨询,在最短时间内对举报、信访案件进行了处理,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中心共对涉及到医疗废物、电子垃圾、废旧电池、废弃荧光灯管、废塑料、废机油的2件省政协提案、10件市政协提案、2件市民建设进行了答复办理。起草制发正式文件9份,发布信息85条。
五、加强内部队伍建设工作
中心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人员的素质培养,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环保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会议,经常性的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结合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以及环保系统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最佳党日”、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等专项工作,努力营造勤奋、高效、廉洁的工作氛围,为企业服务,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