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财政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的巡察工作,局党组提出坚持财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一、提高思想认识

针对巡察组向局党组提出的管党治党方面的问题,局党组提出要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要求,针对问题立即整改,明确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班子成员根据年初制定的责任分工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责任追究,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风廉政建设逢会必讲,传达上级精神,通报相关案例,强调纪律要求,做到警钟长鸣;
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要求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

及时将财政部门担负的各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科学分解、落实到人。制定了《平舆县财政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分解,明确每项廉政责任的任务要求、主办股室、协办股室、负责人等内容,并采取局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的方式,逐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干部、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时间节点上,形成齐抓共管、人人担责的责任体系。

三、构建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财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内控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切实把主体责任融入到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各项业务中,关口前移,强化防控。今年来先后出台《平舆县财政局公务接待暂行办法》等3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局机关《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20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二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决定,对经费支出实行“会审会签”,不搞“一言堂”、“家长制”和“暗箱操作”。三是全面清理权力,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排查和清理,看每个岗位都在行使哪些权力,依据法律法规对这些权力进行一一确认,以保证权力不漏项、不失控。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梳理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01个,制作了46个业务流程图,明确了防险责任。深化全口径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投资评审等8项改革,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互动制衡”工作机制,从根本上严肃财经纪律,堵塞漏洞。

四、实行跟踪问效

全面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强化党组对纪检组的领导和支持。一是加强干部监督。注意“抓早、抓小”,全程跟踪、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
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坚持干部上岗、交流任职前的廉政谈话制度;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实行“零容忍”。二是定期开展全局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不断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和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督”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三是强化责任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量化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进行百分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实施激励和问责。

五、加强资金监管

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牵头责任单位之一,我们不断完善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支出,从源头预防腐败现象发生。一是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将部门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提高预算绩效,把钱用在刀刃上。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县委、纪委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努力营造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