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结

按照常武治贿发

一、积极动员,精心部署,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斗争

为了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斗争,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年廉政建设的重点。狠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各部门按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行业内经营的引导和约束,加大对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管实效。依法规范资质审批管理,严格行业准入,完善监管规章,加大规范性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从而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在自查自纠工作中,一是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及本行业实际,制定周密科学的自查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导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摸清不正当交易的底数,掌握所涉及的单位、人员等基本情况。二是要坚持原则,把握政策界线,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判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够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在某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责成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过程中,派出所、纪检等部门都能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使我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得到深入顺利地开展。

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抓紧抓实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即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整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适应,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依法行政。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部门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各种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其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交易活动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适合所属企业及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建立健全社会信用联合管理制度,建立部门与部门、行业与行业之间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信息交换机制,实行信息资源共享。严格遵守会计制度,坚决纠正假账行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票证管理,减少现金交易,堵塞交易过程中的漏洞。

(二)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企业自律机制。一是加强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大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守公平竞争规则,坚持依法经营,带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三)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健全政府的投资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深化工程建设市场改革,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推进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推进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企业等会员行为进行约束。

(四)部门协调,多措并举,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派出所、纪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一是积极组织力量排查线索,认真对待在行业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的渠道,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要予以奖励。二是重点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三是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别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督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排除各种干扰,克服困难,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的问题。

三、制定保障措施,营造良好的投资融资环境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执纪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中心校、卫生院、国土所、、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等9人组成东江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张志明同志兼任。

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各机构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

(三)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和本行业、本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及时报告。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开展行业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检查。行业主管(兼管)部门、行业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四)深入调查研究,实施政策指导。各部门及时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