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
200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两个安全”为方向,本着监督好、服务好、支持好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的思路,坚持改革与监管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抓好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团结务实打基础,严格监管创一流,扎扎实实地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发展,为确保我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2009年工作回顾
(一)切实加强综合监督,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机构调整、职能移交前,继续全力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保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在往年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区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今年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同时,继续发挥区食品安全“牵头”、“抓手”作用。对全区9个乡(街道办)及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了200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并表彰先进单位。组织召开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办法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学习培训《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提高对新法的理解和把握,结合新法的施行,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抓手”作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了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市场秩序不断好转。牵头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防控动物疫病专项行动。1-10月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57人次,检查236户食品生产经营户。
四是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摸底调查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基本掌握全区企业数量、规模、从业人员、现行监管举措、存在问题等情况,为下一步创新监管思路、举措,完善监管措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区共有餐饮单位1851户,从业人员7126人;全区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
五是解决部分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经费。在2008年全区9个乡(街道办)均挂牌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及聘请58名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基础上,为更好地发挥协管站的作用,让信息员掌握一定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更好地履行职责,今年9月中旬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了统一培训,解决了4个街道办共23名信息员每人每年600元的工作经费。
六是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为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以优异成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在2008年完成创建任务的基础上,加强痕迹材料的收集整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选树亮点,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成效,切实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
七是深入落实农村自办宴席示范点建设工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农村宴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逐步实现农村自办宴席由无序自由状态到有效安全监管。积极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农村自办宴席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农村自办宴席的示范点建设工作,按照市局的要求,将束河、西安街道办事处确定为自办宴席监管示范点,抓好典型示范和推广。截止目前,全区自办宴席申报备案443户。
八是应急管理工作持续规范。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修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统一制作并下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流程图,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发布预警公告3期,有效预防了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今年1—10月,全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九是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各乡(街道办)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协同政府办信息督查科进行了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依据省、市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精神,制定XX区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起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督查、有效果。到目前,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十是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实施方案》及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成员单位继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关于开展XX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和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古食安委〔2009〕3号)文件精神,对各人民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考核评定,落实专项经费3万元,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科学监管,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药械安全监管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立局之本,把抓好药械安全工作作为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着力点,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专项检查为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区药械市场秩序。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销售流向、储存条件、进货验收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店堂内药品广告宣传情况;对出租、出借柜台出售药品、暗中批发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全面收集和记录各零售药店的相关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各零售药店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的诚信意识。
二是药械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严格执行GSP规范,认真做好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对3家首次认证企业进行认证检查,对2家变更事项企业进行专项认证。积极做好新一轮GSP认证政策宣传工作,对涉及新一轮认证的63家药品经营企业做好监管与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提高医疗机构规范药品采购,健全药事管理制度水平。农村药品“两网” 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结合“新农合”政策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农村药品专柜建设。2009年农家店建设药品专柜指标为15个,除街道办不再设置外,在全区5个乡再增设11个农村药品专柜。截止10月底,共设立农村药品专柜60个,新建17个旅游景区医用氧专柜。强化药械广告监测,建立违法药械广告黑名单制度。
三是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与计生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计生药械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节假日药械市场、狂犬病疫苗、人血白蛋白、特殊药品、医疗器械、旅游景区中药材等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57人次,查处各类药械案件59起,结案21起,处罚没款47029.75元。
四是强化网络效能,加强药械监管。针对监管任务重,点多面广的监管实际,除常规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外,注重突出常规监管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特点,要求辖区内的所有药械经营使用企业将各自联系方式上报我局,我局通过网络邮箱向各药械经营使用企业及时提供最新药械质量信息、通知通告、药械不良反应(事件)、违法药械广告等信息,督促药械经营使用企业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快速反应、及时自查,有效降低假劣药械造成的社会危害。同时,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建立信息发送短信平台,将药品经营负责人的电话记录在案,遇有紧急事项、通知及相关信息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立即发送,节约时间及成本,充分利用了短信平台,加强了监管效率。
五是加强法规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药氛围。抓住“3·15”、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等活动契机,深入社区,大力宣传《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现场展示食品药品打假治劣成效,为群众提供咨询、假劣药品展示,发放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400余次。积极组织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参加全区“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六是三项监测工作和药品抽检工作稳步推进。监测网络不断健全,截止10月底,共收集上报有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8例,药物滥用报告44份。继续推进药品抽验制度,监督覆盖面和靶向率稳步提高,完善药品检验报告书送达回执制度。1—10月共完成监督抽检90批次,不合格20批,不合格率为20%;专项性抽检50批次,其中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为8%;完成药品快速检测200批的任务。
七是大力开展旅游景区罐装医用氧专项整治行动。响应区委、区政府打造世界精品旅游城市的号召,多次联合古管委、工商、卫生、农业、质监、公安、旅游等部门对XX区南门、XX停车场及上雪山沿途的宾馆、酒店、超市、租衣行无证经营罐装医用氧行为进行打击,共检查了95家氧气经营户。通过整治,医用氧市场秩序有所好转,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10月29日政府召开旅游景区医用氧专项整治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加强旅游景区罐装医用氧市场监管的重要性,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为建立旅游景区罐装医用氧监管长效机制打下了基础,此项工作将作为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一项长期性的抓紧抓好。
八是继续加强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培训计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全区药店、医疗机构、中药材经营企业共计524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进行法律法规和药品不良反应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药械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增强了药械执业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九是积极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防控工作。组织监管人员深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调查了解辖区内防治流感的药械经营和使用、库存情况,增强免疫类针对性药品的储备,落实管理责任及措施,确保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十是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加强与市局政策法规科沟通联系,从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着手,请法规科进行说理性执法文书、《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对案件进行分析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全面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减少行政争议、降低行政成本,提升部门形象。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动态监督,在办案过程中发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执法和廉政建设随案监督卡》,做好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和评判,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案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通过积极应对医用氧诉讼案,法院两审终审裁定我局胜诉。行政执法经受住了法庭的检验,社会的检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药监人的尊严。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书,构筑反腐倡廉“金字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与分管领导、科室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责任追究,强化了全局人员的自律意识、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全面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是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作风建设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措并举,强力推动。紧紧围绕“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主题,结合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克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做好规定动作,突出自选动作,实实在在解决了一批存在的问题,完善和健全了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取得了学习实践活动和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的明显成效。
三是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有效开展。高度重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实施,把推行重大决策听证等四项制度工作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当前工作的重大机遇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多次对四项制度工作的贯彻落实作具体安排,从制度上、措施上确保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政风行风建设明显加强。狠抓机关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强化服务意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作风的存在,塑造良好的药监形象,认真开展执法卷宗评查、非税收入清理、“小金库”清理和培训班收费情况的自查自纠;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将本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发展规划、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规范执法和廉政建设随案监督卡制度,发送《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执法和廉政建设随案监督卡》15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党内互助“八个一”活动。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深切体察群众疾苦,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全年前往探望困难结对帮扶户3次,捐款1700.00元,衣物若干,参与XX区“慈善一日捐”捐款530.00元。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局在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在系统机构改革期间,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保持思想不乱,工作不减,全局干部职工用“在其位,谋其事,用心工作”的心态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全区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药械经营市场进一步得到整顿与规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队伍执法能力与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是执法装备与越来越隐蔽的造假手段不相适应;
三是监管点多面广、任务重,执法人员不足。
但是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在今后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一面旗 一团火 一盘棋”的精神,以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克服困难,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负使命,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让政府放心、人民满意。
三、2010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全体干部职工的头脑。把学习贯彻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同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结合起来,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每月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每周一次的机关学习制度,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全体干部职工的头脑,营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团体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巩固和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紧紧抓住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开展“新农合”的机遇,加强同商务、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多措并举,发展壮大农村药品供应网点,确保供应网络建设目标的实现。不断加强对区、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的管理使用,增强各级食品药品协管站的活力,保障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三)继续大力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大新一轮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力度,检查重点为采购渠道、购销凭证、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强化药械经营行为监管,严厉打击零售企业出租或出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完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三是加强食品药械广告监测,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切实落实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出等制度。四是进一步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五是继续加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采购、索证、验收、储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
(四)调整新思路,做好新职能履行工作。面对机构改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被赋予了新的职能,面对新的职能职责,积极调整工作思路,认真做好餐饮环节、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管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安全饮食、合理用药的良好氛围。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宣传声势,提高宣传效果,增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
(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建设“学习型队伍,服务型机关”的目标,继续加强全员培训教育,致力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紧密结合食药监部门特点,不断创新教育方法,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刻警钟长鸣,做到“干成事,不出事”,促进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