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2009

2009年,xx县统计局党组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省、市、县纪委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深化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到目前为止,我局未发现各类违纪违规问题,未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责任。  

1、健全组织领导。鉴于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长助理和综合科科长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纳入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各科(室)的特长和优势,对工作进行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全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健康、稳步、顺利开展。   

2、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抓责任主体工作到位,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正确履行各自的职责。虽然统计工作比较枯燥、乏味且清苦,但我们始终能把廉政建设放在首位,同时加强党风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形成“四位一体”的格局。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拒变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认真作出部署,系统、全面地制定了局党组《关于2009年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意见》、《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  

二、突出重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载体  

廉政文化建设点多面广,只有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再赋予鲜活的内容,才能发挥好廉政文化建设的作用。因此,在工作中,我们按照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诺廉评廉”等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做到突出重点,创新方法,不断提升廉政文化建设的层次和品位,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  

1、坚持诺廉履廉述廉制度,努力推进廉政建设。我们继续把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评廉活动。我们要求,局中层及以上干部每人年初都必须作《个人廉洁从政承诺》,在全局干部大会上进行宣读,同时在局内部网上进行公示;
年底召开述廉评廉大会,对照年初诺廉,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廉政工作情况,对承诺是否得到真正的履行进行全面检查剖析,并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  

2、坚持“依法治统”,深化统计法制建设。  

在统计执法检查中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局统计执法人员自觉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做到文明执法,阳光执法,使被检查单位心服口服,全年未发生一次投诉案件,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案件,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一是强化学习。以新颁发的《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契机,把反对数据腐败作为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特殊任务来抓,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自觉地把确保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来抓,严把数据质量关,自觉抵制数据上的浮夸之风、瞒报之风。  

二是组织培训。为切实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要求,我局印发《xx县统计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绍县统[2009]6号),进一步加大了对统计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认证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700余名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员参加了年度统计继续教育。同时还组织了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提高了统计人员道德修养和政治文化素养,促进了廉政文化的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执法。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稽查以及统计巡查工作,依法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案件,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维护统计工作的秩序和权威,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和社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统计服务。全年共稽查统计单位120余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8起,通报统计违法案件1起,警告罚款27起。在全省统计系统率先开展了“统计综合执法”。  

3、坚持八小时外多奉献,切实加强效能建设。  

以提高工作效率为抓手,开展机关内部工作竞赛。许多同志做到星期六不休息,不少同志长假期间加班加点。同时围绕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发展导向、竞争格局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更加强烈的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应对挑战,及时发现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不同问题以及不寻常的经济指标,通过深入调研,查找其中的原因,并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编写调研分析材料、统计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统计快报等途径,及时提供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后,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服务水平、服务质量。  

4、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改善党风建设。民主集中制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的主要组织制度,更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保证。一年来,我们较好地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具体体现在:一是在财务管理上,认真执行县财政部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制度和县委“二个更加”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各项规定。明确了经费审批程序,规定了经费审批权限,对大额资金的审批,必须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在重大事项决策上,特别是在干部任免及政治思想工作上坚持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让结果更科学合理。三是在工作制度上,要求全体干部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统计的原则,不弄虚作假,做到数出有据。四是在工作作风上,要求全体统计人员讲实话、算实数、办实事、求实效,把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  

三、讲求实效,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基础。  

1、加强日常学习教育制度。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党员干部职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勤政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把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提高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反腐倡廉自觉性的重要抓手,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多种学习和教育活动。一是利用周二晚上政治学习、干部自学、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统计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弄懂党规党纪,熟悉党规党纪,遵守党规党纪。二是运用正反典型案例开展教育。通过学习吴大观先进事迹,接受正面引导教育;
通过组织观看光碟《梦断敛财路》和《黑色交易》接受反面警示教育,使统计干部的思想得到了净化,灵魂受到了巨大震撼。  

2建立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行为不规范的苗头和倾向,及时采取个别谈话和会议提醒的形式进行诫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3、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我们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作为维护统计信誉和统计权威的重要保证。严格规范个人行为,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  

4、严格执行“十不准”的行为规范制度。要求局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纪委关于“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切实把加强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