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区重点总体工作安排部署,特别是关于民政民生工作的重点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把推进各项民政重点工作落实作为突破口,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社会事务发展,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民政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提升。
(一)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加快救助制度改革。印发了《关于加快实现巩固对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及《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快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审批额度从2021年6月起由低保标准的4倍提高至低保标准的6倍。二是稳定社会救助政策。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1年全区保障农村低保31723人次,保障金额1452.88万元;
城市低保共保障19931人次,保障金额1009.83万元;
特困人员供养累计保障3793人次,保障金额316.29万元。失能集中供养率达53.03%;
临时救助共救102人,累计支出32.74万元。三是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和社会救助巩固提升。切实解决应保未保、应退未退问题,及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套取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并加强监督;
对全区干部直系亲属享受低保的进行重新备案,并进行了抽查核查。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了504名特困人员的核查工作,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供养范围,不符合的要及时退出。四是启动社会救助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启动“情暖共享小康”为主题的社会救助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此项活动以杨庄街道为试点,首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服务,现共筹集项目资金14万元,已全部投入项目中。五是多方兜牢救助网底。细化了临时救助政策,分档分标准对困难群体进行救助,对低保、特困家庭实行应救助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综合性救助措施,实施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大学生救助等多项救助政策。临时救助共救102人,累计支出32.74万元。六是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全面开展低收入人群信息比对工作,安排乡镇全面进行入户核查,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群,并通过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数据运用,初步建立低保、特困人员数据库。启动社会救助第三方核查工作,已完成859户,1550人的核查工作。
(二)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各项养老资金序时发放。严格落实、足额兑现各项养老资金政策。其中高龄津贴惠及全区所有80岁以上老年人9249人,累计发放高龄津贴218.22万元;
百岁老人54人,累计发放16.86万元;
按照实际入住老人数,给予养老机构每人每月200元的运营补贴,截止目前发放一季度养老机构运营及失能补贴26.7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了全区养老机构安全大排查,安全运营指标全部达标,并为各养老机构完善了消防配套设施,现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召开全区养老机消防安全管理培训班全面落实好管理制度,采取定期核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养老机构质量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评审的方式,对区养老服务机构实施等级评定。客观复核评定养老机构的等级,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四是开展养老智慧院试点建设工作。我局考察学习蚌埠及市相山区朝阳养老院等省级智慧化示范机构先进经验,认真丰富镇敬老院智慧化养老机构示范点建设内容。目前正在完善招标参数,即将启动招标程序。五是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工程。2021年我区适老化改造任务110户,我局自我加压,预计完成130户改造任务,目前正在启动招标程序。
(三)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一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截至6月共发放生活补贴2163人,累计金额76.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截至6月共发放护理补贴3394人,累计金额127.8万元。二是高度重视孤儿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上半年我区共有孤儿53人,累计发放保障金额34.98万元。多措并举关爱孤儿群体,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慰问关爱活动,每月通过电话询访,时刻了解全区孤儿家庭情况。上半年共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人,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落实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应急值守制度,加强镇办街面巡查力度,扩大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及覆盖面。三是顺利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截至6月20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196对,离婚冷静期申请516对,办理离婚219对,登记合格率均达100%。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民法典的实施工作和婚姻登记程序调整工作,落实离婚登记“冷静期”工作安排。四是认真开展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我区现有213名留守儿童,119名困境儿童,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慰问关爱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三级联动儿童保护网作用,进一步做好信息台账动态管理,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守护明天”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将关爱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做好殡葬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明祭扫”及“移风易俗绿色殡葬”宣传工作,开展整治不火化偷埋乱葬专项活动,持续对我区超大、豪华墓进行检查,印发《关于开展全区殡葬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做好殡葬工作的自查与整改。
(四)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督促指导村和社区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完成市、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协助区纪委监委完成区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建设。总结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先进经验,做好试点引领作用,指导镇顺利通过全省第三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乡镇评估验收并获得命名。积极争取省市福彩资金支持,经过实地调研,完成精品社区和智慧社区试点建设的申报工作。有序推进民政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做好“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村和社区开展了“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采取学习研讨、座谈交流、经验分享等形式,扩大社会影响,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深入村和社区开展调研,顺利完成杨庄街道办事处社区调整工作,为下阶段村和社区换届打下基础。
(五)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对我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对存在财务制度不规范,内部管理无序、缺乏重大事项报告意识、年检不按时不按规定、长期不开展活动等问题的社会组织进行约谈,明确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和要求。二是开展托育机构排查整治工作。联合区卫健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区5家托育机构开展排查整治,切实照护、托管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确保每一个托育机构安全规范、健康发展。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参与社会服务。在春节、六一、端午等节日为困难群众及儿童捐献物资、慰问老人,并开展了“情暖,共享小康”、乡村学校图书漂流、清洁小手等多项公益活动。四是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鼓励动员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通过演出、宣讲故事等形式,走进校园,帮助小朋友们树立增进认同、增强自信、坚定信仰。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落实自然增长机制,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稳步提升特困供养水平,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全面提升失能集中供养率,力争8月底前实现全省55%集中供养目标任务,突出临时救助制度“应急”“过渡”作用,强化临时救助政策实施,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有序推进“情暖共享小康”社会救助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形成可推广经验在全区展开。
(二)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养老服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法规,尤其在建设资金、土地征用、水电等方面进一步给予优惠扶持。开展精细化为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求。突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快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强化养老服务监管,持续提升为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社会参与新格局。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民生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三)进一步强化社会事务能力。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民法典》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历史婚姻档案电子化工作。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人群开展慰问关爱救助活动,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不断提高群众对绿色殡葬的认同度。
(四)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组织实施村和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探索智慧社区平台建设经验,努力再打造2-3个智慧社区试点。加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一组一会、五治融合”基层治理新模式。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进入社区参与社区志愿服务,争取社会公益性创投项目落地社区。加大对社区项目建设的督导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多种形式培训城乡社区干部,提高社区干部的履职能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融入乡村振兴战略。
(五)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检查程序,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实效。持续对全区社会组织排查整治,加强检查力度。对工作规范、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缺失、整改不力的予以批评并加强督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多种形式参与消费帮扶、产业帮扶,全面助力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