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工程地点:甲方在南庄村处 建房屋两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面积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乙方自带建筑所需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楼顶 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建筑面积按相关民俗按楼面平方米计算,屋檐滴水处每平方米按每(楼面平方米1/2)费计算,即楼面平方米是( )元/平方米,屋檐滴水处是(贰佰元)/平方米。
先预付 元整(大写:
)。工程如在农历 年 月日完成外墙砖、屋内格墙及屋顶楼平完工。付款 元整(大写:
)。内墙及地平及外墙砖完工付款 元整(大写:
)。剩余部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
四、双方责任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电,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3、房屋建成后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如:
1),所进材料一定确保质量,包括:
红砖、 河砂、 碎石、 石灰、 水泥、楼板, 钢材、 水管、 下水管、 铁钉、 扎丝等。
2),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
主体柱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横梁断裂、露筋;
天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等等),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损失,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4、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地面平,墙体粉刷平整,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门面贴瓷砖。
六、注意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及第三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的一切事故,一切由乙方负全部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 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 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减少工钱 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乙方所需材料,应在年前筹备齐,以便年初好施工。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证人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在证人签字(章)
3 农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