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控系统安装(改造)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电子监控系统安装(改造)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签订地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闭路监控系统安装(改造)工程。
2.交货及安装(改造)工程地点:
。
3. 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改造)和调试,并确保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第二条 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含感应卡费用)为人民币 _____ __元,(含/不含增值税,税率:
%)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按第 种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 ;
(3)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再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2.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 %,保修期满后支付 %。
第三条 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进场,到__ 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完成安装(改造)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因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四条 供货及安装(改造)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改造)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以及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品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改造)。
第五条 验收
1.系统竣工
(1)系统按设计方案规定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甲方认可,视为竣工。少数非主要功能未按规定全部建成,由甲方与设计、乙方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的处理方案,经试运行基本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甲方单位认可,也可视为竣工。
甲方在试运行期间应如实记录试运行情况,根据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写出试运行报告。试运行报告中还应包括施工单位对使用单位进行技术培训的有关内容。
(2)系统竣工后,由设计、乙方写出系统竣工报告。其内容包括:系统概况;
依据设计任务书或合同,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对系统配置的设备、系统功能及系统软件运行质量自我评估,培训和维修服务条款等。
2.系统初验
(1)系统正式验收前,由甲方(或监理单位)组织设计、乙方根据设计或合同对系统进行初验,要求初验合格并写出初验报告。
(2)初验报告的内容包括:系统试运行概述;
按照设计要求,对系统功能、运行效果进行检查的主观评价;
按照设计对安装(改造)设备的数量、型号和系统软件的数量、版本进行核对的结果;
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的复核结果等。
3.系统检验
系统正式验收前,应按照设计及国家标准对系统功能检验和管理平台软件测试。
4.系统验收
经初验合格的技防工程,乙方应提供有关文件报原审批设计方案的公安机关验收。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上述文件及验收工作。
第六条 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_1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
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改造)而引起的故障。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改造)施工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认证,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在收到后的_______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配合乙方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_______%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本监控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均应对技防工程技术资料保密。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图表、数据磁带、数据磁盘、基础资料等。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努力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中国石化内部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
第十一条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
3.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
4.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
5.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
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
6.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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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4.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_______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5.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本合同第八条
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
6.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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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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