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公司党组织建设的规定和中组部、省委关于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不断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深入开展以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为重点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年”活动。现就开展“党组织组建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年”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活力和谐企业”建设为目标,以夯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础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把握政策方法,注重实际实效,不断提高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进一步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
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年”活动的主要目标是: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力争通过半年多时间的努力,在全市相对固定职工100人以上的和相对固定职工50-99人且营业收入超500万元的企业,于党的十七大召开前都单独建立党组织。
三、工作任务
1、深入开展一次调查摸底。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经贸、工商、税务、统计、工商联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协作、配合,对区域内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普查,摸清区域内此类企业的分布、实际规模、发展状况以及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情况,逐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的党建工作情况档案,实行台帐管理。
2、认真组建一批党组织。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宣传贯彻《公司法》,理直气壮地运用法律手段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压滤机滤布要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逐家制订详细的组建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扎实推进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各地要按照三个批次组建的要求,分层次推进组建工作,圆满完成组建任务。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推进组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加快党组织的组建进度。
3、积极选派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各地要对列入党组织组建行列的规模以上企业指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一企业一指导员”制度,抓好组建工作。要充分发挥退居二线的党员干部指导企业抓好组建工作的作用。到企业担任指导员的党员干部一般要把组织关系迁入企业。要指派3000名左右的党员干部到职工49人以下的企业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采取一人多联的办法,抓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4、发展壮大一支党员队伍。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积极做好在企业生产工作一线和企业技术、管理等各类优秀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2007年,全市力争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新党员2500名左右,其中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占50%左右。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做好推荐优秀职工、优秀团员的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认真做好在有组建任务企业中发展党员工作,使这些企业建立党组织后有一支稳定的党员队伍。要深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隐型’党员梳理”活动,加大“隐型”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力度,增加企业党员的数量。各地可以在人才交流中心专门设置外来人员职业介绍窗口,通过这个窗口把党员介绍到相应企业就业,壮大党员力量。
5、切实做好一批企业主的思想引导工作。各级党委要把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主,作为推动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重要措施。要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和统战、工商联等组织优势,加强对企业主的培训,不断提高企业主的思想素质和管理水平。要通过实施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组织业主现身说法、组建业主党建联谊会等形式,引导企业主转变观念,积极支持在本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组织开展“业主结对、资源整合、帮带组建”活动,确定一批思想重视、热心支持党建工作的企业主,结对一批应建未建企业及企业主,通过整合党建资源,帮助这些企业建立党组织。
四、主要步骤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年”活动的集中时间,从2007年2月开始,至2007年10月底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月-3月)。各县(市、区)委要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组织召开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年”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全面开展该项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实施阶段(2月—10月)。各县(市、区)委根据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分三个批次推进组建工作,2月—4月为第一个批次,5月—7月为第二个批次,8月—10月为第三批次滤布。在三个批次过程中,各地要按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年”活动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组建任务,认真查摆问题,并进行有针对性地整改。
3、总结经验阶段(10月下旬)。各县(市、区)委要认真总结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年”活动的具体做法、经验成效。要通过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巩固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年”活动成果。活动基本结束后,召开全市总结表彰会议,对各地在抓组建工作中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保障
1、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委要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县(市、区)委常委和政府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联系点,认真负责地抓好所联系的乡镇(街道)以及企业的党组织组建工作,确保联系点完成党组织组建任务。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指导,做到任务量化、措施细化、目标具体化,确保“任务、进度、质量”三落实。要建立组建工作销号制度,建一个销一个,不建不销。
2、建立“组建进度榜公布和通报”制度。各地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建立统计报表制度,及时掌握整体工作进度。各地要于每月25日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有关组建工作进展情况,市委组织部将及时进行汇总并通报。
3、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市委组织部统一建立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各地要分级建立和及时维护好信息数据库,做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企业规模、职工队伍、党组织、党员队伍等基本情况的数据入库工作,实施动态管理。
4、加强对组建工作的监督考核。要把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年”活动情况作为年度县(市、区)组织工作先进集体评比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务必加强对区域内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要按照市委要求和本单位制定的组建目标,统筹规划,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把握和调整工作进度。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分析并通报情况,对于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