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全市城乡建设步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这次全市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今天上午,国伟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为我市进一步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提高城乡建设水平指明了方向。会后,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国伟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着力推动全市城乡建设大发展。
这次会议准备了较长时间,中义副市长带领市建设局等部门通过深入的调研,形成了《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又好又快推进城乡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沧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两个讨论稿,提交会议征求意见,请大家认真研读,提出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行文实施。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真抓实干,全市城镇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我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为战略重点,突出做好城镇规划、城镇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经营等方面工作,全市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不断改善,城镇面貌日新月异。
(一)城镇建设进一步发展,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
“十五”以来,全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各项工程顺利推进,共完成投资xx亿元,是“九五”期间的15倍。到2007年底,全市城镇建成区面积达66.4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18%;城镇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25.6平方米,城镇化率达27.2%;小城镇建成区面积达24.5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10.3%。特别是临翔主城区,建成区面积从1996年的5.9平方公里增加到12.6平方公里,城镇人口从7万人增加到11.7万人,城镇化率从28.5%增加到37.9%,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3.5%,城镇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二)城镇规划工作有序展开,规划的调控作用逐渐显现
建立了市级规划管理机构,逐步理顺规划事权,科学编制规划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建设投资环境逐步改善。到2007年底,全市共完成8个县(区)城区、24个建制镇和3个乡总体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完成规划的乡镇占全市77个乡镇总数的45.5%,城镇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由“九五”末的56平方公里,增加到116.4平方公里,控制面积由256.3平方公里增加到487.1平方公里,完成详规面积52.4平方公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已全面完成,等待审批。市、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近期规划、各专业规划等规划体系正逐步形成。
(三)城镇建设管理得到强化,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先后建成并投入运行临翔区、云县2个城镇垃圾处理场,城镇垃圾处理率达25%,8县(区)城区基本实现垃圾收集清运以及全日保洁。临翔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污干管工程、二期供水工程,以及凤庆、镇康、双江、沧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即将启动建设,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基本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四)民生问题得到高度关注,人的居住环境不断改善
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村容村貌整治、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房建设等工程,落实廉租房租赁补贴等多项措施,全市城镇、农村人口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有了质的改变。2005年以来,全市8县(区)共投资7亿多元,建成8个经济适用住宅小区,5103套经济适用住房。先后制定了《临沧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临沧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付办法(暂行)》,指导和督促8县、区制定完善当地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意见和办法。建立健全廉租房的申请、审核、轮侯、退出、公示等制度和机制,2006年的6000平方米廉租房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今年2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建设已全面启动。超额完成了第一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建设任务,第二批9400户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正在实施中。设计了不同风格的新农村民居建设方案,并在有条件的村庄进行试点,逐步推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视做好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完善落实预防新的拖欠长效机制,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得到有力维护。
(五)行业产业发展不断加快,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业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省行业管理政策,切实把规范、整顿工作作为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市场管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来抓,进一步规范了建筑业、房地产业、招标投标三大领域的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去年,我市建筑企业实现总产值xx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18.3%。共启动了房地产项目39个,房地产开发投资达xx亿元。市政府办公楼、市一中新校、南华纸业公司xx万吨蔗渣浆纸等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为促进城镇和谐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我市城镇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城乡规划工作总体滞后,规划的统领调控作用未能较好的发挥
一是各级、各部门对规划工作重视不够,对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尤其是乡镇的街道,“重建设轻规划”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规划体系不够健全。总体规划滞后,与之衔接配套的区域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单体规划不全,缺乏体系支撑。三是规划编制的深度、广度不够,科学性、前瞻性不足,各城市规划亟待修编。四是规划执行的刚性不强,随意调整、肢解规划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二)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基础薄弱,城镇的内涵和品质亟待提升
一是各级财政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与加快城镇发展有较大差距,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较弱。二是城镇整体结构不科学,公用空间少,影响了城镇品位和未来发展水平的提升。三是城镇特色不够鲜明、主题不够突出。四是城镇功能不够健全,给排水、两污处理、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用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滞后。五是规划区内土地资源有限,利用率不高,用地强度不足,集约化使用土地效率低。
(三)城镇辐射带动的能力不强,农村产业发展对城镇的支撑力较弱
一是城镇规模小,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各城镇发展不平衡,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未能较好的发挥。二是老城改造任务艰巨,遗留问题多。三是城镇建设外延式、粗放式发展不能有效改变。四是全市城镇仍以农业为主要产业,二、三产业发展滞后,人口聚集程度不高,经济实力不强,产业优势不突出,对城镇发展不能提供良好的支撑。
(四)经营城镇的意识不强,城镇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城镇脏、乱、差现象在部分街道、社区较为严重。二是水、电、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管护不到位,部分地方破损严重。三是市场化管理、经营城市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五)招投标制度不完善,建筑市场和房地产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是各行业招投标各自为阵,有形市场建设不规范,部门资源未能有效发挥,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亟待修改和完善。二是住房保障机构有待健全,制度有待完善,政策需加紧落实。三是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城镇建设发展目标任务
党的十七大提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我们要以此为指导,站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快城乡建设步伐。
(一)着眼长远,进一步明确加快城镇建设重要意义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城镇化发展规律,抓住机遇,顺势而谋,乘势而上,全力推进全市城乡建设,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落实“三个核心指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加快城镇建设,是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城乡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集中体现。加快城乡建设,合理的吸纳民间资本,扩大城乡投资,有利于扩大经济规模,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建设和培育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疏通融资渠道,更广泛地吸引和扩大外来投资,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第二,加快城镇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城镇化和城乡现代化水平,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镇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是加快发展之策、促进和谐之需、顺应民心之举。
第三,加快城镇建设,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必然要求。城镇是人民群众生活的载体,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发展、关注民生的政策措施,加快了城乡建设步伐,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切实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逐步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目标,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第四,加快城镇建设,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城镇化水平是衡量经济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没有较高水平的城镇化,就不可能有全市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加快城乡建设,有利于增强城市的集聚和扩散功能,促进城镇化水平的提升,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集中,促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协调发展的格局,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
(二)把握全局,明确加快我市城镇建设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按照“以生态文明规划城市、以园林宜居建设城市、以整洁有序管理城市、以文明先进经营城市、以特色风格塑造城市”的要求,我市城镇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建设,紧扣“三个核心指标”,以规划为先导,产业为支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管理为保障,强化经营为突破口,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开发、经营城市的发展模式,稳步推进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临沧建设成为城乡协调、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社会和谐的宜居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市城镇建设目标任务是:到2012年,全市要实现城镇建设总投资xx亿元以上;8县(区)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完成42个乡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新增城镇建成区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每县(区)建成1个城市污水处理厂、1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8县(区)城区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城镇化水平达35%以上。
三、突出重点,全面加快城镇建设工作
要实现我市城镇建设目标,加快推进城镇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城镇发展整体水平,必须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规划编制,发挥好规划的统领和调控作用
规划是建设的基础,规划的好坏优劣,决定了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是先导的、前置的和关键的。规划先行,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新的形势下,要充分利用规划的统领调控作用,推进城乡建设步伐。规划编制和管制的重点,要从确定开发项目转向对各类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上;规划调控的目标,要从明确城乡性质、规模和功能定位转向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科学建设标准上;规划调控和管理的范围,要从城市规划区之内转向城乡统筹发展上;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和调整的过程,要从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依法治理、相互制约、强化监督、全民参与上;规划的实施机制,要从政府为主转向充分利用和适应市场机制,调动各类经济主体建设、管理和发展城乡的积极性上。
一是阳光规划,拓宽规划的民意民主。要按照法定程序,要严格监督规划编制修编以及实施、管理,组织各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认真实施公示制度,不断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让规划的制定、实施、管理更具科学性、民主性、广泛性和实用性。
二是强化规划,夯实城市建设的基础。城乡规划是规范、指导城乡建设和管理的一项公共政策,是城乡建设、管理、发展的蓝图、依据和基石,是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开展城乡建设工作、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遵循以人为本,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要求,把规划工作放在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增强规划在城乡建设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并始终作为城乡建设的基础性、龙头性工作来抓紧抓好。
三是精心规划,统领城市发展的前景。无论是城乡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还是单体设计都要精心论证、精心构思、精心设计,都要遵循城市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与城乡人文、自然、景观相协调,要从自身所处的地理环境、文化历史、产业特征以及与周边城市的关系上作出科学的发展定位,努力做到顺势而规,应形而划,发挥组成城市各主要元素的效用最大值,使其获得永续的发展和无穷的魅力。今年,必须启动临沧城总规修编工作,启动实施新一轮“临沧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临沧城‘两河’流域绿化景观轴带”详细规划,并以此带动和促进全市城乡规划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到2012年,要实现县级以上城市控制性详规全覆盖和乡镇以上总体规划全覆盖的目标。要高度重视并逐步做好乡镇街道的规划工作,各行政村要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一方案三规划”的要求,围绕民族习俗、气候特点、风土人情及周边环境状况,分类指导,依山就势布局,切实抓好村庄建设。
四是法制规划,严格城市建设的制约。要以《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城乡规划法》,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的规划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遵循规划、维护规划、自觉执行规划的良好氛围,让规划意识深入人心。规划一经批准实施,就必须严格执行,实施到位,切实提高依法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加强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约束性。严格执行“五线”管制制度,杜绝随意更改、肢解规划的情况发生。对随意变更规划、少批多建、违法乱建等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查处。
(二)抓基础建设,提高城乡综合承载能力
一是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城市路网改造、公共交通、通讯、能源、给排水、防火减灾、无障碍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方面设施建设,注重在发挥现有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整合存量资源,完善和优化设施布局。注重运用改革的办法,用市场手段管理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建设中引入市场机制,加快城市发展。要进一步深化水务改革,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要积极探索城市地下管网公司化建设、市场化经营的建设管理模式,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同时,还要注重城市其他附属设施建设,方便人们日常生活和出行的基本需求,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
二是要加快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是改善人的居住质量、提升城镇发展质量的重要手段。省政府决定,在2012年前,要加大投入,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这是促进我市城镇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我们一定要克服困难,乘势而上,按照《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08-2012)》和《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08-2012)》的计划安排,到2012年前,完成好14个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其中,2008年,全市要开工建设临翔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凤庆、沧源、双江、镇康四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其余工程项目将安排在2009年—2012年期间建设。临翔区及凤庆、沧源、双江、镇康四县要高度重视,务必在10月底以前完成本年度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12月20日以前开工建设。要尽快研究制定2009年的项目实施计划报省人民政府备案,2009年内保证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其余各县也要抓紧时间,提前做好准备。上午,市人民政府已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责任书,请各县、区按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实施好“两污”处理建设项目,确保到2012年14个“两污”处理项目全部完工并投入运营。
三是要继续加大老城区的改造力度。老城区是城镇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城区改造与新城区建设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开来。老城区基础设施差,许多居住在老城区的居民经济条件差、住房质量低、搬迁难度大,老城区改造客观上成为城镇发展中的难点。各县(区)要多方借鉴和丰富自身探索出的成功经验,逐步解决老城区的改造问题,推动城市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四是要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加速小城镇建设,可以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到小城镇居住,拓展农业之外的增收渠道,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质量;可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改变就业方式,增加就业机会。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是加快统筹城镇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要把旅游小镇和沿交通主轴线上的节点乡镇作为重点,优先给予扶持,率先规划建设。
对于小城镇建设,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首先,定位要准确。小城镇建设必须以产业为依托,突出特色,不能千篇一律。要把小城镇建设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大力培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增强小城镇的综合经济实力和后续发展能力,促进小城镇发展。其次,建设投资要多元化。要强化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建立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小城镇建设投资体系,通过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存量资产置换、出让公共设施经营权、财政贴息贷款、吸收社会投资和外资等途径,筹措小城镇基础建设的资金,缓解小城镇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第三,特点要鲜明。要把小城镇建设目标与本地可持续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将特色风格和现代气息有机融合,注重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发展,重视城乡特色的研究,突出地方特色和风格,坚持走特色兴镇之路。
(三)抓产业培育,打牢城乡发展的基础
一是要立足资源优势,优化结构布局。产业是城市的支撑点和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要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路子,坚定不移地实施好以泡核桃为主的1000万亩特色经济林建设,培育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要更加重视新型工业化,立足于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引导企业走基地建设、产品加工、营销服务一体化的路子,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同时,要加快发展金融、信息、餐饮、酒店、娱乐等服务业,加速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步伐。
二是以产业集聚带动城乡发展。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集约用地的原则,做大支柱产业,做强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做优特色产业,加强产业配套,延长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功能分区,建好工业园区,引导产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带动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抓生态园林建设,建设良好的城乡环境
一是要在生态规划上早着手、谋长远。临沧城市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建设生态化、园林化城市还有很大的空间。临沧城和7县县城,孟定镇和沿交通主轴线中心乡镇,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在规划上作一次高质量的调整和修编。调整城市规划,首先要作出生态建设和控制性规划,再依次展开城市功能布局规划,先确定这个城市哪些地方是生态控制区域,哪些地方种树,哪些地方留下水潭,哪些地方留下花木,再统筹考虑其它的功能布局。这样规划建设出来的城市才能是生态城市,修修补补绝对建不好生态城市。
二是要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上下功夫、求突破。要坚定不移的把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抓手,把建设宜居城市、生态城市、和谐城市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在提高城市绿化率,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下大功夫,力争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上有较大突破。
三是要在生态园林建设上下移重心、扩大范围。我市约75%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村的生态建设状况,决定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要以生态村为基础,积极开展以改水、改路、改厕、改房、改灶和治脏、治乱、治差等为主要内容的“五改三治”工作。要建立政府引导,群众自己动手、绿化美化家园的投入、管理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村庄绿化美化,村容村貌、乡容乡貌整治。要因地制宜建设和改造民居。农村民居建设要遵循规划、突出特色、确保安全,既能传承优秀的民族文化精神,又利于转变落后的生活方式,具有适用、经济、安全、美观、和谐等特点。民居建设要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环境友好型乡村。山区要突出依山就势,坝区要突出田园风光,城郊要建设新型公寓。
四是要在城市公共产品上多投入、出效益。要紧紧围绕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对公共基础设施的需求,加大城市公共产品的开发,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抓好城市居民休闲中心、活动中心、娱乐中心、城市生态公园等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五)抓文化挖掘,提升城乡品位
一是丰富城乡文化内涵。文化是城乡的灵魂,城乡功能设施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人的文化需求,要把文化渗透到城乡建设的方方面面,增强文化内涵。要加速文化与城乡的融合,以城乡承载文化,以文化丰富城乡内涵,把历史文化传统和现代文化精髓紧密结合,塑造丰富多彩的城乡文化。
二是提升城乡建筑品位。建筑是城乡凝固了的音符,优美的城乡建筑,有的就像一首无声的乐曲,有的像工整压韵的词,有的像抒情浪漫的散文诗,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临沧的城乡建筑,要在突出民族、文化、气候等特色的基础上,对建筑造型、建筑色彩、建筑符号,进行仔细推敲、科学设计,逐步做到长短搭配,高低错落,疏密有间,各具特点,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
三是塑造城乡特色风格。有个性特点、有文化品味的城镇才有魅力、才有生命力。要把自然生态的保护与城乡建设发展结合起来,切实保护城市自然景观和历史文脉,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要立足城乡生态环境、民族文化等资源状况,进行城乡形象设计,突出城乡特点,彰显城乡个性,塑造城乡形象。
(六)抓城乡经营管理,推动城乡建设良性发展
一是要加大城乡建设管理力度。各县(区)要按照统筹协调、合理分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整洁、有序、畅通、和谐”为目标,以“谋划全局、把握方向、提出战略、制定政策和优化市场环境”为重点,突出规划、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环境等主要内容,逐步建立反应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运转高效的城乡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依法实行工程审批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运行监管,不断规范城乡的经营管理工作。要采取积极措施,从城市居民住房、供水、污水排放、垃圾处理、交通、亮化美化绿化、公共安全等方面着力,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文明、舒适的城市环境
二是要提高经营城镇水平。要在严肃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盘活城镇的土地资源,坚持以地生财,以财建镇,利用城乡土地资源发展城乡,放大资源的效应,让资源转化为资产,变成资本,实现滚动发展。要坚持规划引导土地供应,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行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进一步优化土地的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控制城乡基础设施、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和行政办公用地规模。要通过合理调控和布局用地,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村居民向小城镇集中,城市居民向住宅小区集中,实现集约用地。要建立和完善特许经营权制度,积极探索“产权管理、资本运营”的方式,在环保、节约、高效开发上迈出新步伐。可经营性的公益项目,可通过竞争机制引入民营资本,持续推动公益事业向市场化运作、民营化建设、企业化经营、合同化管理的方向发展。
(七)抓惠民工程,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一是实施好廉租房建设,认真落实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情、体现地方特色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今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2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现已在全市8县(区)全面启动。这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惠民的好事,市人民政府已将其纳入了今年的重点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书的要求,切实把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对象的住房供应,纳入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并认真抓好落实。对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在去年临翔区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要在全市全面实施,各县(区)要按照有关规定,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家庭,都能够享受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补贴,在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下,使所有市民都能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福祉。
二是组织实施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我市属于地震多发、强震活动剧烈的地区之一,城郊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的多数民居抗震设防标准不高,抗震防震能力较弱,扎实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尤为重要。2007年,我市完成了第一批6400户的建设任务,今年,要确保完成9400户建设任务。要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移民搬迁等工程紧密结合,整合项目,整合资金,扎实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满足我市人民群众的安居房建设需求,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促进农村面貌的改善。
三是要加大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建筑领域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要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健全和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加大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生命财产得到保障。同时,还要进一步关注、关心农民工、环卫工、清洁工的生活和待遇,让社会各界自觉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
四、提供保障,确保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为城乡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要按照“规划权高度集中,建设权分级负责,管理权下放基层,经营权各级共享”的思路,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体制工作的机制。要进一步发挥好城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解决好事关全市城镇化和城乡建设的重大发展问题。建设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抓好城乡建设的各项工作,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制定加快城乡建设的配套政策,确保加快城乡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指导管理委员会制度,建立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城市规划决策机制,真正发挥城规委的决策管理作用,加强对具有区域性影响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保障规划依法实施。
(二)健全机构,为城乡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市级要成立住房保障、城市规划建设监察机构,要结合实际,整合现有机构编制资源,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培养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队伍。各县成立城乡规划管理局,所有乡镇设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置1-2名管理员,有序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三)创新机制,为城乡建设注入动力
一是要把盘活资产作为扩大城乡建设投资的重要途径,把引入市场机制作为城乡建设投资渠道的着力点,把依法监管作为提高城乡建设投资效益的根本保证,努力建立政府与市场互动的城乡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组建城市投资开发公司,搭建投融资平台,增加融资渠道,增强城乡建设开发能力。要建立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建立一级土地市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划拨和储备一定数量的土地,市场化经营,利用土地资源,支持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速度。二是要积极招大商、招好商,在双赢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培育新型投融资主体。三要多渠道开辟城乡建设资金来源。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发既符合城乡建设需要,又能为金融机构提供赢利空间的金融创新产品。四是要深化招投标机制改革。要学习借鉴其他州市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招投标机制,在公开、公平、公正、选优的原则下,进行招投标,有效控制投资规模和建设成本。
(四)增加投入,为城乡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把城乡规划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相统一、相协调的财政体制,促进城乡资源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逐步形成财力向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倾斜的财政分配体系。统筹全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使用,保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各种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城建规费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城乡的建设与维护。城乡土地收益要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重点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从2009年起,由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的规划专项经费,用于县城、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编制(修编)以奖代补。各县、区也要根据财力情况,竭尽所能的安排列支,确保县(区)、乡(镇)开展工作需要。
同志们,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目标。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用务实的精神、改革的思路、开放的理念、创新的方法、实干的作风,破解城乡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全面推进全市城乡建设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