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本系统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迅速在本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安全稳定的系统环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二、主要措施:

(一)成立机构,保障有力。由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股室及基层各单位负责人。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新媒体,如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手机微信、微博进行宣传,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引导,墙报专刊进行解疑释惑等。

(三)线索摸排,掌握情况。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本系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是要深入走访群众,收集线索。二是要集中研制深挖,对涉黑涉恶线索梳理、并分析。

(四)突出重点,依法打击。1.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2.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黑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3.彻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初):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一定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四)巩固强化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巩固强化前期成绩,取得此次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基层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区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