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农村党支部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正确引导广大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发展基层党员和群众代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宜居宜业“首善之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经镇党委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真正把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根本任务,以全市正在开展的“三比一争”活动为载体,按照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快“新型城镇、产业园区、现代农业”三大板块、项目落地、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统筹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绩来检验基层党建工作成效。

二、围绕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发展后劲和潜力的重要因素。

一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各党组织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站点、农家书屋等教育资源,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组织专题研讨、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党员干部促进科学发展的本领和能力。

二是加强无职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首议等制度,加强广大无职党员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好广大无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使其成为推动发展的忠实执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为加快“首善之区”建设注入强大思想动力。

三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出击”,注重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注重发展学历高、群众基础好、服务群众本领强的优秀年轻党员、妇女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员队伍活力。

四是规范“两委”干部管理。严格按照《任城镇“两委”干部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两委”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管理。同时,加强包社区干部的管理,包社区干部要经常进村入户,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将驻村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依据,作为评先提拔的硬性条件,对经常不在村的包社区干部要予以处理,追究责任。

三、围绕健全议事机制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各社区要建好、用好党员和村民代表议事两个平台,保障党员、群众代表真正参与民主管理议事。各社区支部书记是民主管理议事召集人,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遇重大问题随时召开,坚持经常,本着“有事议事、无事沟通”的原则,让党员、群众代表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务、热点事务、一般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管理,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同时,进一步落实“村财镇管”制度。严格村级财务管理审批和监督程序,各社区都要建立理财小组,严格执行“一议两评三审四签”制度,“一议”即:村民理财小组动议;“两评”即:党员和村民代表评议;“三审”即:审核开支程序、开支凭证、开支手续;“四签”即:经手人、党支部书记、村民理财小组长、包社区镇班子成员共同签字方可支出。

四、围绕示范点创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品牌,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水平和成效的反映,是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地位的体现。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一定要做到抓出特色、凸显亮点。今后,按照“抓典型活全局”的思路,扎实开展“党旗飘扬在社区”、党建先锋示范社区和“零上访”社区创建活动,每年培树6-8个典型,形成先进带后进,后进学先进的帮建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一批“全市一流,全县知名”的示范社区。

五、围绕深化活动载体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建立党建工作交流平台,每季度开展一次支部书记经验交流活动,每次安排3-5名优秀支部书记讲经验、谈体会,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实行支部书记亮牌管理制度,每年开展两次述职评议活动,把干好干赖的评判权交给广大党员群众,排名最后的亮黄牌,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支部书记给予诫勉谈话,真正实现“一个班子一个龙头、一个支部一个堡垒”的目标。

六、围绕改进党风政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党风关系政风,影响民风。良好的党风、政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也是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要继承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作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各社区坚持实行承诺践诺制度,每年都要将办理的好事实事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强化廉洁从政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镇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当好廉洁从政、奉公守法的表率。

七、围绕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严格落实考核考评和“双述双评”制度,两委干部每年向镇党委和本社区广大党员群众述职,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两委”干部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社区经费拔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实绩突出的“两委”干部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序,以及因工作失误或村务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两委”干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相应处理。同时,搞好舆论宣传,及时推广、介绍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全镇上下大抓基层党建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