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6〕34号)精神,探索具有湘南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进一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现实基础

近年来,我市依据独特的自然地理优势,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城乡融合发展为总揽,积极探索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四位一体”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形成了以城乡融合发展为总揽谋划美丽乡村建设、以城乡环境同治为抓手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为依托带动美丽乡村建设、以推进农村改革为动力促动美丽乡村建设的成功经验。截止2017年10月,全市荣获全国美丽乡村百佳范例1个,建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7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81个、市级美丽乡镇示范镇14个。2016年郴州市获评“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地区”。

但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时期,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还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农业产业大而不强。因受多重因素的制约,农业农村的资源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农产品地方品种多,但品牌少,市场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美丽乡村示范带动能力偏弱。全市尽管有一大批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典型,但可复制性不足,带动周边美丽乡村建设的能力还有待增强。三是长效治理机制有待完善。当前部分村级组织涣散,美丽乡村建设的民主管理、自我管理、自主管事运行机制不完善,未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垃圾分类处理和环境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有些村镇陷入了“治理—反弹—再治理”的怪圈。四是建设资金十分短缺。当前从中央到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的专项资金都较少,而市县政府的资金投入也十分有限,同时社会资金投入偏少,农村金融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尚缺乏明确的政策引导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严重不足。这些问题需要加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探索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路径。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产业兴旺“特色乡村”行动、生态宜居“绿色乡村”行动,乡风文明“文化乡村”行动、有效治理“平安乡村”行动、生活富裕“幸福乡村”行动,建成具有浓郁湘南特色、辐射粤港澳地区休闲旅游目的地,农民的美好家园和幸福乐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域特色。注重保持山水田园风貌,结合区域自然景观、资源禀赋、建设基础、产业特点、文化特色、地方民俗风情,高标准、高起点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的村镇规划与标准,依据规划有序推进建设,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美丽乡村格局。

2.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推进。注重量力而行、务实推进,充分考虑各地差异,区别制定各类村庄建设目标与建设模式,防止千篇一律,形成风格各异、形式多样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强化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由点到面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3.坚持创新驱动,激发社会活力。把美丽乡村建设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结合起来,强化科技支撑,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拓展社会参与途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增强美丽乡村建设动力与活力。

4.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着力推进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建设,形成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5.坚持政府引导,突出农民主体。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双重作用,加强政府宏观引导,优化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把农民群众认同、参与、满意作为基本要求,防止大包大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行动目标

1.总目标

到2020年,全市国家、省、市级特色小镇达到30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新增18个,总计达到6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新增90个,总计达到300个;形成“两带四圈四片”美丽乡村格局,“一市十镇”达到整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70%的乡村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实现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基本构建起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乡村格局。

布局美:县域镇村布局科学、乡镇与村庄融合发展,乡村文化特色与村庄形象融合;村庄布局与乡村山水田园特色浑然一体,村庄房屋错落有致,与山水景观协调成景,乡村气色和品味浓郁。

产业美:精细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地方特色农业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农村生态产业快速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全产业链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态势基本形成。村级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实现每个村庄都有1-2个主导产业。

环境美:农村环境整治成效不断巩固提升,农村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村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山水田林湖等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农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生活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全面消除,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生活品质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风尚美:农村特色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民主法治意识、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村风民风健康向上,农民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民主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1郴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县市区分解表


总计

特色小镇

30

2

3

3

3

3

3

2

3

3

2

3

省级示范村

18

2

2

2

2

1

2

2

2

1

1

1

市级示范村

90

8

9

9

9

7

9

9

9

7

7

7

2.年度目标

2018年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启动30个特色小镇建设,争取10个特色小镇达到国家、省级或市级标准,新建成6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圈和示范片建设,“一市十镇”整域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更大进展。

2019年在稳定上年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的基础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质升级,新增10个特色小镇达到国家、省级或市级标准,新建成6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圈和示范片建设,“一市十镇”基本达到整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全市60%以上行政村基本达到美丽乡村标准。

2020年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对已建成的美丽乡村进行全面评估考核。推进10个特色小镇达到国家、省级或市级标准,新建成6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全市“两带四圈四片”的美丽乡村区域格局形成,全市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丽乡村标准。

2郴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任务年度分解表


总计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特色小镇

30

10

10

10

省级示范村

18

6

6

6

市级示范村

90

30

30

30

实现程度


50%以上

60%以上

70%以上

三、全域布局

全市按照“两带、四圈、四片”整体布局,形成以特色小镇为龙头,以示范村为重点,以达标村为支撑的全域美丽乡村格局。

(一)两带

即郴永宜、郴资桂大十字城镇群带。在抓好郴州大道美丽乡村核心区提质升级的基础上,建成中心城区“三线两片一带”美丽乡村核心区。在郴州大道、郴永大道、107国道沿线等三线,飞天山片区、万华岩—四清湖两个片区和西河风光带等区域,主要布局美丽乡村建设的示范村庄和特色小镇,突出城郊区位优势,形成“线有美景、片有精品、带有特色”的美丽乡村核心示范区,核心区全域建成美丽乡村,打造省级高星级旅游区(点),成为农民生活福地、珠三角地区的旅游休闲养生胜地。在大十字城镇群带各中心城镇所在地或周边乡镇集中布局一批美丽乡村建设集聚点,建设一批跨乡镇行政区域、产业相连成链的特色小镇,推进美丽乡村加速连片集聚发展,形成围绕大十字城镇群的美丽乡村集聚发展带。

大十字城镇群带美丽乡村建设主要以发展生态农业、农事体验、农业休闲、乡村休闲为重点,积极发展特色种植、农家乐、渔家乐、乡村民宿、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产品,推进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交通、环保、通信、休闲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实现农村污水处理、农村环卫保洁、卫生厕所全覆盖。在国省道公路沿线、城镇周边地区和旅游景区每年加快打造一批田园美、村容美、生活美的精品村镇。

连片打造以北湖区华塘镇、苏仙区飞天山镇等为核心的美丽乡村示范片。对西河水生态风光带沿线村庄进行集中综合整治并推进小康新村建房示范,争取连片打造成为市级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带。推动飞天山镇和平村、望仙村、白溪村、石河村及华塘镇三合村、塔水村、石山头村和保和瑶族乡花园村、小埠古村“五朵金花”美丽乡村提质升级。深入挖掘乡村历史积淀和人文内涵,积极申报坳上镇坳上村、栖凤渡镇岗脚村、良田镇两湾洞村、飞天山镇飞天山村、许家洞镇清泉村(喻家寨)、飞天山镇长冲村为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好坳上村这一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争取飞天山镇和平村成功申报国家级宜居村庄和全国生态文化村。

(二)四圈

即永兴、宜章、资兴、桂阳等美丽乡村集聚圈。积极对接郴资桂、郴永宜大十字城镇群建设,依托永兴、宜章、资兴、桂阳四县市的县城、中心城镇、国道、省道、铁路、河流沿线及旅游景区、古村落群等,以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土地集约利用和乡村产业发展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小镇,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规范村民建房、污水收集处理”四大重点整治行动,推动交通、水利、信息、电力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四周梯次延伸,加快县城周边乡镇融城发展,打造永兴、宜章、资兴、桂阳美丽乡村示范圈。

在永兴打造以便江镇、黄泥镇为中心的美丽乡村示范圈,大力支持黄泥冰糖橙小镇建设,着力将便江镇打造成为整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镇。在资兴打造以唐洞街道、东江街道、三都镇为中心的美丽乡村示范圈,着力抓好高码、梧洞、流华湾、双溪洞、大王寨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在宜章打造以五岭镇、玉溪镇、白石渡镇为中心的美丽乡村示范圈,大力推动五岭镇“南融县城北接郴州”融城发展。在桂阳打造以龙潭街道、鹿峰街道、黄沙坪街道、正和镇、太和镇、仁义镇、方元镇为中心的美丽乡村示范圈。

(三)四片

即西北、西南、东北、东南四大美丽乡村建设片区。西北片区主要包括桂阳(桥市乡、白水瑶族乡、樟市镇、洋市镇、雷坪镇、仁义镇、和平镇、敖泉镇、欧阳海镇、莲塘镇、流峰镇、塘市镇、四里镇、舂陵江镇、浩塘镇)、嘉禾(普满乡、珠泉镇、晋屏镇、行廊镇、坦坪镇、塘村镇、龙潭镇、广发镇、袁家镇、石桥镇)、永兴(洋塘乡、悦来镇、马田镇、高司亭镇、油麻镇)。该片区依托高速、高铁、县域中心城镇和次中心城镇,以加强生态保护、推进舒适人居建设与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为重点,加快推进规范农村建房和小康新村示范点建设,加强农业面源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在s61沿线打造流峰电商名镇、舂陵江工业新镇、行廊和塘村产城融合示范镇等美丽乡村示范走廊。支持桥市和白水生态旅游小镇、马田县域次中心、高亭司特色旅游小镇、悦来温泉小镇及广发全国小城镇重点镇建设,带动周边美丽乡村建设发展。

西南片区主要包括宜章(浆水乡、长村乡、关溪乡、莽山瑶族乡、迎春镇、黄沙镇、一六镇、栗源镇、岩泉镇、梅田镇、笆篱镇、天塘镇)、临武(花塘乡、镇南乡、万水乡、西山瑶族乡、舜峰镇、武水镇、南强镇、汾市镇、水东镇、金江镇、香花镇、麦市镇、楚江镇)、桂阳(荷叶镇)。该片区以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文化旅游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全面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大规范村民建房力度,深化农村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宜居村镇“五同工程”和产镇融合示范工程。加快梅田镇、黄沙镇、一六镇等城镇建设,建设临武武水河风光带,建成一批依托自然风光、美丽乡村、传统民居为特色的乡村旅游景点。抓好黄莽公路、宜凤高速沿线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示范建设,打造黄莽公路沿线小康新村示范带。加速构建以莽山景区旅游为核心,以温泉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特色小镇旅游为支撑的环核心区休闲观光带。

东北片区主要包括安仁(龙市乡、承坪乡、渡口乡、竹山乡、洋际乡、华王乡、牌楼乡、平背乡、永乐江镇、龙海镇、灵官镇、安平镇、金紫仙镇)、永兴(金龟镇、樟树镇、柏林镇、太和镇、鲤鱼塘镇、龙形市乡、七甲乡、大布江乡)、资兴(蓼江镇、兴宁镇、州门司镇、汤溪镇、白廊镇、回龙山瑶族乡、八面山瑶族乡)。该片区依托产业基础、资源禀赋,以发展特色产业、乡村特色旅游和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为重点,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空心村”整治,加强古村落保护,加大乡村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提质升级。在沿省道212、省道320打造以永乐江镇、灵官镇、安平镇、龙海镇、柏林镇、太和镇、金龟镇为主的美丽乡村示范走廊。加强安平镇、金紫仙镇、柏林镇、鲤鱼塘镇、白廊镇等县域次中心建设,辐射带动周边乡镇、乡村联动发展。

东南片区主要包括桂东(桥头乡、沤江镇、清泉镇、沙田镇、新坊乡、东洛乡、青山乡、大塘镇、四都镇、寨前镇、普乐镇)、资兴(清江镇、滁口镇、黄草镇)、汝城(卢阳镇、土桥镇、泉水镇、井坡镇、大坪镇、三江口瑶族镇、暖水镇、马桥镇、热水镇、集益乡、濠头乡、南洞乡、延寿瑶族乡、文明瑶族乡)、宜章(赤石乡、瑶岗仙镇、杨梅山镇、里田镇)。该片区依托优良的生态环境资源和丰富的旅游资源,以优化人居环境、实现精准脱贫和发展文化旅游为重点,加强小康新村建设,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空心村”改造,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实现“有新房有新村、有新村有新貌”。大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重点推进改水改厕及雨污分离综合治理、“断头路”、通村通组道路、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农村空心房及危房改造、便民广场、村庄绿化亮化和农村学校、市场、综合服务平台等建设。抓好公路沿线、江河沿岸、村镇景区、生态景观、生态脆弱区的抚育管护和绿化提质工作,着力打造平汝高速、国道106、省道322沿线新农村示范带,推动资兴、宜章、汝城美丽乡村和黄金旅游线一体化建设。

四、分类推进

充分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基础、民俗文化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指定一套标准,不搞“一刀切”,注重展现特色,防止“千村一面”。

(一)按照发展程度分层次建设

1.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充分发挥标杆作用,全面总结其经验和模式在全市推广借鉴;同步推进省级示范村带动本区域特色小镇建设。着力“经营”美丽,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与美丽经济发展互动融合。

2.市县美丽乡村示范村。强化辐射带动作用,每年带动帮扶一个非美丽乡村建成美丽乡村。

3.美丽乡村达标村。提质补缺,防止反弹,有条件的村向省、市、县级示范村发展。

4.美丽乡村未建村。加快评估和启动工作,制定建成美丽乡村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早日启动美丽乡村建设,逐年分批实现美丽乡村目标。

(二)按照发展性质分类别支持

1.生态田园型。生态田园型美丽乡村是以农业产业为依托,以田园风光为资源,将农村自然生态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融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类型。可分为果园型、花海型、精细农业基地型、生态康养基地型、庄园型、田园综合体等多种类型。生态田园型要以现代农业产业为核心,以生态环境为元素,充分利用田园风光和产业造景,把农业生产与农业观光、农业休闲有机结合,推进生产美与生态美综合呈现。

2.特色文化型。特色文化型美丽乡村是借助村庄特色的文化资源和工艺传统,建设具有文化特色的美丽乡村类型。包括古民居、古村落、少数民族集聚点、生态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祠堂文化、传统特色工业、手工艺等类型。特色文化型美丽乡村要注重特色文化的挖掘和保护,保留文化特色和乡愁,并推进文化与农业、旅游及其他第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独特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

3.产镇融合型。产镇融合型是指地理上连片的几个具有共同的支柱产业、传统文化的村,或者几个形成了产业链的村,通过以产业为纽带整体打造、与特色小镇联动建设,形成产业发展、美丽乡村与特色小镇的有机融合,整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类型。可以根据不同的核心产业分为城镇产业、工业产业、商业、文化旅游、生态农业等不同的类型。产镇融合型美丽乡村要注重以特定的产业为依托,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形成完善的产业配套支撑与生活配套保障,建设产业特色鲜明、社区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体制机制灵活、示范效应显著的美丽村镇。

(三)按照不同地域点面结合推进

1.市区美丽乡村核心区。率先启动,高标准提前完成,集中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圈和现代休闲农业示范带,突出特色小镇建设,全域完成美丽乡村建设。

2.城镇群美丽乡村集聚区。以大十字城镇群为核心,利用小城镇的集聚辐射作用,建设一批特色村镇,辐射周边,形成美丽乡村集聚发展区域。

3.美丽乡村连片发展区。在各县市区具有产业关联的村开展联动的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实施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对接、环境卫生同治、项目工程共享等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形成跨行政村和乡镇的美丽乡村连片区。

4.美丽乡村示范点。在城镇化欠发达地区和相对贫困地区,突出本地产业或文化特色,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和各种支持政策,因地制宜培育具有示范作用的特色美丽乡村示范村,辐射带动周边的美丽乡村建设。

五、五大行动

围绕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化传承、文明新风培育,实施五大专项行动,不断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一)产业兴旺特色乡村行动

1.打造乡村特色生态农业品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市场需求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突出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提升蔬菜、瓜果、茶叶、畜禽、水产等特色产业质量效益,积极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珍贵树种用材林、花卉竹藤、森林食品等绿色产业。依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庄园、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推进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快绿色农业产业化、品牌化,打造葡萄村、蔬菜村、茶叶村、柑桔村、油茶村、森林康养村等“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村。到2020年,全市至少新增特色产业村300个。(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2.发展乡村文化休闲旅游产业。依托郴州独特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和人文底蕴,坚持农村“卖产品”与“卖风景”并重,加强乡村旅游的整体规划和布局,充分利用农村森林景观、水利景观、田园风光、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郴州美丽乡村精品。以文明生态村、美丽宜居村庄、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传统村落等为载体,优先在城市近郊、景区周边、文化遗存地,培育健康、人本、精致的乡村特色民宿,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与农业综合体,支持在有条件的特色村镇核心区、产业园区、景点区等,打造一批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到2020年,全市省四星级以上休闲农庄达50个,新增民宿经济示范村3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中国电信郴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郴州分公司)

3.推进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为抓手,在农村积极引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发展以农村电子商务为代表的“四新经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全市新增“四新经济”示范村100个以上。积极引进国内电商龙头企业布局郴州农村市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打造郴州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推动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加强从村到乡镇的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加快构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市农委)

4.培育有机对接小农户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强组织引导与政策支持,着力培育壮大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新型经营主体与服务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利用远程传输手段、远程教育服务平台和培训机构,加强从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培养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筛选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创业导师队伍,强化对农民的创业指导。支持农村青年依托自身已有的产业、项目和平台,创办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利用当地资源开发创业项目,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二)生态宜居绿色乡村行动

1.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农村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改善环卫设施,建立健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行政村垃圾分类投放、集中收集的全域覆盖,每个乡镇建有1个以上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达标村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以上。加强农村河道保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整治,优先推进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村和新建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推广四格污水净化设施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力争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0%以上。大力实施“厕所革命”,全面消灭传统旱厕,积极推广“四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力争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5%以上。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开展乱搭建、乱堆物、废旧物资堆场等整治工作,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推进工业污染源整治,开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农药等十小企业专项清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整治,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农村畜禽养殖,加强病死禽畜处理,提高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河道山塘整治,科学治理山塘水库消落带,清除河道洪水后垃圾,打造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用水安全,同时发挥水生态资源优势,将文化、景观元素融入水利工程,加快水利风景区创建,构建“一轴一核一新四区”独具特色的水利风景区体系,建设一批“水美乡村”。(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2.推广农村节能环保技术。深入实施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在畜禽养殖场(户)普遍推广沼气利用技术,有条件的村庄推进农村沼气集中供气。推动农村路灯太阳能供电、太阳能热水器等太阳能综合利用进村入户。引导农村新建住宅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支持农户使用新型墙体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拓宽秸秆资源化利用途径,全面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行新型肥料、绿色防控技术和统防统治措施,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3.全面开展农村绿化美化活动。以美丽庭院建设为重点,加强村旁、宅旁、水旁、路旁、院内以及零星闲置地块的绿化、美化工作,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美化格局。到2020年,美丽乡村示范村绿化完成率达到90%以上。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边三化”,加快推进退耕还林项目,积极开展村庄环境修复,实现有条件的村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安装节能型灯或太阳能灯,主要建筑或标志建筑安装光彩照明。加快“一湖两河三江”流域和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绿化,提升沿线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构建绿色“风景线”。积极开展森林公园创建,在西河沿线实施国家级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和退耕还林还湿试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委)

4.创新农村环境管护机制。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探索建设村综合保洁站,建立农村稳定的保洁队伍,按服务人口的2‰-3‰的标准配备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对农村公共区域保洁做到“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标、定酬”;进一步建立完善“三分四模”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政府补助、以村集体和群众为主的筹资机制,形成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长效机制;提高乡村道路养护标准,采取市场化模式承包给第三方管护。积极探索推广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建立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保洁的市场化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农村水、气、土环境质量监测,构建水、气到镇、村,土壤到园区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备、路灯道路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后续管理体制建设,明确责任,落实资金来源,建立健全美丽乡村的可持续维护机制。(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

5.完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农村人口在中心村范围内集聚为导向,加快编制或修改市(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进一步整合村庄资源,把特色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农民住房、公共基础设施等与村庄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可持续的村庄长远发展规划,促进基础设施共享共建,防止重复建设。严格规划耕地,防止耕地被违规占用和毁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

6.规范农民建房。全面建立农村建房报建制度和风貌管控制度,按照一户一宅、适度集中的原则,引导农民规范建房,加强湘南民居户型的研究,加快编印《湘南民居建筑标准图集》,引导村民选用湘南民居的建筑方案,做好重点区域户型的选择指导,推进交通干线沿线、景区周边户型的相对统一。大力实施“农村建设节地”工程,加强“空心村”治理和危房改造,积极推广安仁县“拆旧房、围菜园”做法,鼓励建设多层公寓住宅,推行建设联立式住宅,控制建设独立式住宅。全面落实新建房屋施工公示牌、“五到场”和巡查监管制度,及时制止违规建房行为。对列入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目录的村庄,加强保护和发展。鼓励集中建房点向现有小城镇靠拢,引导一部分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发展成为特色小城镇,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增居住农户100户以上的新型农村社区(农民就地城镇化试点)20个。(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移民局)

(三)乡风文明文化乡村行动

1.开展乡村道德建设。完善乡村宣传栏、文化广场等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推进乡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等学习宣传活动,发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挖掘模范,在日常的生活里争当好人。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农民增强文明诚信意识,弘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文明礼貌、爱护环境等美德,传承农村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和睦相处的优良传统,树立现代价值观。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农村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广体新局)

2.推动乡村移风易俗。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以“五新”“四学”的理念,编写“说得清、听得懂、学得快、记得牢、做得到”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广泛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讲法制、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杜绝黄赌毒、破除陋习。加强对婚丧嫁娶等民间习俗的引导,倡导文明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委)

3.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定期组织农民文化艺术节、农民运动会或农村文化表演活动,鼓励农民群众“自创自办、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农民书画家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突出作用,支持培养一批优秀乡土文化人才,特色乡土群众文艺团体。加大文化下乡活动的力度,积极组织送电影、送戏、送书下乡,努力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逐步建立村级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机制,实现村级文化活动做到“五个一”(每村形成一个以上特色文化品牌、每村月放映一场以上电影、每季度举办或引进一场以上文艺演出或群众文化活动、每半年举办一个以上文化展览、每年举办一次以上文体培训班)。(牵头单位:市文体广新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四)有效治理平安乡村行动

1.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巩固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优化党员干部队伍结构,健全村级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四位一体”治理架构,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大村级组织运转工作经费投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委)

2.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互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因地制宜创新乡村有效治理机制。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积极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各村便民服务站设立矛盾调解室,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委)

3.加强乡村治安防控。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机制,加强对乡村违规经营的休闲娱乐场整治,推进天网地网向乡村延伸,构建城乡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在乡村集市上设立警务联络站,村内组建1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巡防队,加强治安巡逻力度。加大“平安乡村”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宣传车、宣传标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成效和治安防范各类知识,努力增强群众心理防范意识。(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五)生活富裕"幸福乡村"行动

1.强化创新创业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家扶持创业创新的各项政策,认真梳理并广泛向农民宣传,强化督查落实,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制定更加优惠的支持政策,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农业农村补助项目等向农民创业创新倾斜。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农民创业创新项目予以支持。鼓励相关的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建立农民创业创新基金,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郴州银监分局)

2.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依托各地现有的农业产业园和星创天地,支持打造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园区,依托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等创建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见习基地。搭建农民创新创业信息平台,提供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方面的高效便捷的服务。建设农民网上创业平台,支持农民依托平台网络发展电子商务,鼓励龙头企业、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商、平台电商、信息服务商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为农民创业创新开辟新途径。(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大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和安防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完善农村道路系统和农村对外交通路网体系,到2020年,村主干道路应进出通畅,硬化率达到100%,客运通达率达到95%。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大饮水水源地保护,积极推动城乡供水管网"无缝对接",到2020年,完成55处农村"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灌区节水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和"五小"水利等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灌排工程体系。加强农村电气化等工程建设,推进农村用电"户户通、城乡同网同价",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光纤宽带网络进村入户,加快4g网络全面覆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公交公司、国网郴州供电公司、郴电国际、中国电信郴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郴州分公司)

4.加快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加强农村中小学、职业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建设,完善乡村教师培养激励机制,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加强乡镇卫生院与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加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乡镇、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乡镇、村民健身工程,大力推动村"五有"(有一个综合文化活动室、有一个农家书屋、有一个文体广场、有一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有一个宣传橱窗或阅报栏)工程建设,健全农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快乡镇敬老院、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在有条件的村,集中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培训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卫生计生中心、综治调解中心、农家购物中心、幼儿园、金融服务网点、社会综合服务管理工作站等生活服务配套,打造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的农村社区综合体。(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文体广新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妇联)

5.推进精准脱贫致富工程。聚焦精准发力,着力提高脱贫攻坚成效,着力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找准"穷根"、明确靶向、量身定做,对症下药,扶真贫,真脱贫。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强化扶贫领导班子,创新帮扶工作队机制,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新思路,把美丽乡村建设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支持贫困村发展有优势、有特色、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推进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建立完善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利益链接机制,通过产业带动贫困户人均年收入有显著增长。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激发扶贫的整体合力。加大财政投入和贫困县涉农扶贫资金的整合使用力度,创新融资体制,对具有特色资源的贫困村,结合精准扶贫等帮扶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同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确保现行扶贫标准的贫困人口按期脱贫,贫困村摘帽成为美丽乡村。(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农委)

六、实施步骤

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分期进行,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行动计划实施,逐步形成以点带面、全域推开的格局。

(一)全面启动(20181-5月)

1.制定实施方案。由县市区政府牵头,结合区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本区域内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村庄治理等内容,细化各类项目建设的时序与要求。

2.申报审批。组织召开美丽乡村建设动员大会,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完成美丽乡村示范村、特色小镇、整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示范乡镇的申报审核。由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统筹办)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申报材料,确定示范村镇名单和实施项目清单,批复示范实施方案,由县市区和乡镇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3.培训人员。由市统筹办组织美丽乡村工作人员、乡村干部、规划设计人员的培训;以后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相关人员培训,委托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办乡村工匠培训班,培训一批乡村建设急需的各类工匠。

(二)深入推进(20186月至202012月)

1.建立工作台账。所有村庄建立起5个专项行动项目工作台账,市、县、乡、村各级制定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5个专项行动实施进度表。

2.完善招投标。各县市区加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每年2月底前完成当年度的项目招投标工作。市级和县级按有关要求及时拨付项目建设启动资金,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质量管控。各建设单位严格按规划和技术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年底按规划设计效果图验收。市、县、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建设进度和督导情况。

4.开展现场观摩与调度。市统筹办每季度调度一次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现场观摩会。

(三)检查验收

1.考核。每年1月按照郴州市整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乡镇、美丽村庄和特色小镇考评指标及标准,对全市上年度的美丽乡村进行考核验收。其中市级美丽乡村由市统筹办考核验收,县市区级示范村由县市区考核验收,其他达标村由乡镇考核验收,县市区抽查监督。

2.评比。开展郴州市十大美丽乡村评比活动,评选出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美丽村(镇),进行表彰和经验推广。

3.奖励。每年通报县市区考核结果,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区、乡镇和示范村进行奖励,并择优推荐申报上一级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区和美丽乡村示范村(镇)。

4.整改。对美丽乡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督查和整改力度,制定整改方案,严格督促按时保质整改到位。

(四)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分为美丽乡村评价指标体系、特色小镇评价指标体系和整域美丽乡(镇)建设标准。按照评价标准计分,凡达到90分以上者为达标村。各级示范村是在达标村基础上经过各级评选的优秀者,只有达标村才有资格申报各级示范村(具体标准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对于不同类型的美丽乡村村庄和特色镇的考核,可以申请兑换10-20分的特色考核分进行考核,如农业产业型美丽乡村,经考核组同意,可以在其发展薄弱的方面如文化产业考核指标中拿出10-20分加在农业产业上,即在文化考核指标中减10-20分权重加在农业产业上,农业产业的权重加大10-20分进行考核,以支持美丽乡村突出特色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把美丽乡村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郴州农业农村工作的亮点,每年制定具体的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方案。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由市长牵头抓,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具体抓,市农委(市委农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县市区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好推进工作。市直和中省驻郴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在职能发挥上、项目对接上相互配合、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每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表彰,调动各级、各部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二)强化资金投入。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农民自筹、社会参与、帮扶共建“四位一体”投入机制,多渠道、多角度解决美丽乡村“筹资”难题。全市美丽乡村三年行动重点项目计划投入xx亿元(具体见表3)。健全财政支持政策,支持美丽乡村示范带、示范片、整域乡(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和特色小镇的建设,各县市区财政将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以县为平台,整合农业、扶贫、交通、水利、林业等涉农资金向重点建设村倾斜,集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或担保、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美丽乡村建设。成立郴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融资担保公司,加强金融机构和各类投资公司、担保公司衔接,用足用好中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政策,积极争取信贷支持,鼓励县市区成立相应的融资担保公司。引进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和经营者,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投资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领域。鼓励在有条件有基础的县市区设立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发展基金、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支持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3郴州市美丽乡村建设重大项目资金投入年度计划表

年度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总计

资金投入(亿元)

43.35

43.35

43.35

130.05

(三)创新推进方式。坚持自主推进。利用本村自身拥有的资源资金,充分发挥村民自身的力量和智慧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建设一批美丽乡村项目,美丽乡村建成后,通过“经营”美丽保持可持续发展态势,为村民的美丽生活奠定基础。倡导帮扶推进。对于贫困村和基础较差的村,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借用外力,采取城市社区和企业单位帮扶的方式,充分利用城乡统筹的资源建设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帮扶单位和社区可以建立相关的利益合作机制,在建设过程中参与美丽乡村经营利益的分配。探索市民下乡。探索创新户籍制度,采取户口不变、流动自由、荣誉村民的方式,对有资金、有资源、有技术的市民,允许其下乡投资建设美丽乡村。探索建立“荣誉村民”制度,对共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资源开发的市民,可以吸纳为村里的荣誉村民。对于下乡的市民,允许参与村民自治,允许流转村内土地开办家庭农场和休闲旅游企业,充分发挥他们带动村民共同致富的作用。荣誉村民的吸纳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并公示。

(四)释放改革活力。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系列城乡统筹的改革,不断释放农村发展活力,增加农村改革红利。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确保城乡居民之间无障碍自由流动,允许市民下乡居住并从事农业经营开发,支持市民在乡村养老休闲,创新创业。二是加快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改革,通过确权明晰集体产权,加大集体产权经营,确保集体产权变成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和资源。三是落实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信用制度,探索建立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的专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推进美丽乡村的合作金融创新,筹集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确保重大项目正常运转。四是加大村民自治改革,完善村民民主决策机制,完善监督反馈机制,充分调动村民主体积极性;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规范经营美丽资源的各种公司和组织。五是依法加大土地制度改革,确保土地承包期限稳定,遵循三权分置精神,完善三权权能,创新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富有活力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让土地成为农民的真正财富。

(五)落实工作责任。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为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牵头单位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参与单位负共同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切实做到领导落实、力量落实、责任落实,全面实行路线图式管理。要建立“一项工作、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工作任务分解书和推进“时间表”,把工作任务细化为阶段节点目标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使各项工作任务可报告、可量化、可核实,确保各项任务全部按预定计划不折不扣顺利完成。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各级领导要挂点联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指导创办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建设一批精品村,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由点到面,纵深推进。

(六)严格评比考核。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考评机制,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层层细化、实化工作任务,严格实行目标管理。按照“年初建账、季度对账、半年查账、年底交账”的要求,对年初任务和阶段性工作部署,逐项建立工作台账;采取日常巡查、交叉检查、暗访抽查、跟踪督查相结合的方法,每半年对县市区进行一次督查、一次排名、一次通报,考评结果在郴州日报和郴州电视台向社会公布。对未按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推进的工作下发“督办通知单”;年中组织开展全面监督评议,年底对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结账。建立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对于美丽乡村达标村,每年都要进行年检,没达到标准的退出美丽乡村序列。同时,督促各美丽乡村建立完善的后期管护机制,对道路、路灯、文化设施等公共设施,完善后期管护制度,落实维修管护资金,确保美丽乡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七)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支持民间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公益行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全市上下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合力。开展美丽乡村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村行动。组织美丽乡村建设随手拍等活动,掀起美丽乡村主题宣传活动热潮。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专栏、组织专访等形式,报道美丽乡村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先进事迹等,弘扬榜样精神,推广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郴州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对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进行标牌宣传,激发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创建的积极性,使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全市上下的自觉行动。

附件:1.郴州市“美丽村庄”考评指标及标准

2.郴州市乡镇、街道整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3.郴州市“特色小镇”考评指标及标准

附件1

郴州市“美丽村庄”考评指标及标准

类别

指标内容

分值

考评办法

评分

特色

乡村

主导产业。①有1-2个优势主导产业;②参与优势主导产业的农户占全村总农户数≧50%;③通过“互联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较好实现优势主导产业的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④优势主导产业的产值占全村总产值≧60%。

4

每项1分,没达到标准酌情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三产融合。①拥有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原料基地;②拥有农村餐饮、旅游、娱乐和农产品销售、外出务工等新兴产业;③从事二三产业的人数占全村总劳动力比例≧50%;④二三产业户均收入占家庭平均总收入比例≧40%。

4

每项1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农民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或等于所在县市区农民人均水平;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二、三类县分别≧2万元、≧1.5万元、≧1万元。

2

每项1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

3

建成1个品牌计3分,有1个在培育计2分,其他0-1分


乡村旅游富民

2

有旅游产业计2分,在开发计1分,其他0分


粤港澳产品或服务供给

2

有计2分,其他酌情计分


绿色

乡村

保洁机制。①有保洁管理制度;②村里配有专职保洁员;③农户配有分类垃圾桶;④村里配有垃圾站、垃圾转运车、公共厕所等硬件设施。

4

每项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三清五改。①“三清(清垃圾、清路障、清淤泥)”到组率达100%;②“五改(改水、改厨、改厕、改浴、改栏)”到户率≧90%,其中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

4

每项2分,没达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污染治理。①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②建立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覆盖农户的比例≧70%;③规模化养殖实行人畜分区、庭院养殖实行畜禽圈养,禽畜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率≧80%;④防治农业污染:化肥农药施用零增长、农膜回收率≧90%、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70%;⑤村域内工业企业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100%。

5

每项1分,没做好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绿色

乡村

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占全村总农户数的比例分别为:①太阳能、沼气、液化气、天然气≧60%;②对使用薪柴、煤炭为生活能源的农户,省柴灶、节煤灶的比例≧80%。

2

每项1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村容美观。①民居美观实用,危旧房屋改造修缮,一户一宅,废弃空心房处置率达100%;②房前屋后菜地果园、树木花草、灯光亮化等规范有序,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亮化的农户占全村总农户数≧80%;③村内主要道路两边、水系两旁进行绿化亮化,村域内可绿化范围的绿化率≧90%。

3

每项1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村庄可视第一层山脊荒山绿化100%

2

发现一处没按规划执行的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规划科学。包括规划原则、规划内容五规合一,以及规划的衔接、报批、执行等五个方面

5

每缺一项扣1分,质量差酌情扣分,扣完本项为止


设施布局。①新建民居;②灌排水渠;③村组道路;④输电、能源、通讯等线路管道;⑤公共服务设施

5

每项一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危房改造率100%;建新后旧房拆除率100%;空心村改造率100%;完成村容村貌整治

4

每个指标少2%扣1分,没有完成村容村貌整治的酌情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文化

乡村

乡村文化阵地

1

有阵地计1分,没有记0分


特色乡土文化保护

1

有特色文化并保护计1分,其他酌情计分


历史文化村落保护

1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计1分,没保护计0分,非历史文化名村按其特色酌情计分


文明新风。①积极开展各级文明乡镇、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②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③有效保护传统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正确引导宗教、民俗文化发展;④杜绝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非正常上访事件、计划外生育和聚众赌博、买卖地下“六合彩”等现象。

4

每项1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传统文化改造利用

1

有改造利用行动计1分


平安

乡村

村组织制度建设。①岗位承诺制度;②村干部值班和周例会制度;③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④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⑤“四议两公开”制度;⑥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社会治安、消防安全、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村规民约。

3

每项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村组织工作机制。①依法民主选举产生村委会;②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村务管理;③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规范;④公开公示村务特别是财务,杜绝“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2

每项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村级组织。①村党组织健全;②村民委员会健全;③有村民议事会;④有村务监督委员会。

2

每项0.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社会治安防控

1

发现一处未落实的,此项记零分


禁毒禁赌综治

2

发现1人扣1分,扣完为止


农产品质量安全

1

有安全员计1分,其他酌情计分


信访维稳处置

1

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1

有1个以上平台计1分,没有记0分


富裕

乡村

农民素质培训

1

完成培训任务计1分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1

培育5个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计满分,其他酌情扣分


乡村工匠培育

1

有乡村工匠培训活动,有10名以上者计满分,其他酌情计分


富裕

乡村

设施条件。①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和安防设施安装到位,交通网络与乡镇、县城互通;②村主道硬化率达100%,组道硬化率≧80%;③农户安全饮水普及率达100%,自来水普及率≧80%;④有线电视等入户率≧95%,4g到村、光纤到村、家庭宽带普及率≧50%;⑤拥有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村级便民服务场所;⑥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有效挖掘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的生态思想,培育特色文化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旅游。

9

每项1.5分,酌情扣分,扣完本项为止

65

教育医疗。①创造条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②每个乡镇有中心幼儿园,结合幼儿园入园需求和本地实际,基本保证幼儿入园。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③拥有标准化村级卫生室;④农村新型医疗参合率≧95%。

4

每项一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社会保障。①拥有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到位;③低保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户生活有保障。

3

每项一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文体活动。①拥有村级农家书屋、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健身设施场所;②组建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小组和老年协会等;③经常开展学习、宣传、文体活动;④组织举办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4

每项一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村级集体收入一、二、三类县分别≧15万元、≧10万元、≧8万元

2

每少一万元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精准脱贫帮扶

3

如期完成年度计划计3分,其他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加分

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明村、卫生村、生态村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备注:总分90分以上为达标。各级示范村在达标的基础上经过当地推荐由各级政府评定。

附件2

郴州市乡镇、街道整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序号

类别

主要内容及目标值

分值

评分

1

规划①因地制宜、②突出特色、③节约资源、④保护环境。

4


涵盖①乡(镇)域村镇布局规划;②镇区规划;③集镇规划;④所辖行政村均有村规划。

4


规划与①县(市、区)总体规划、②与周边乡(镇、街道)发展规划相衔接。

2


2

道路交通:①通乡公路白改黑;②通村公路与村主道硬化率达100%;③组道硬化率≧70%;④城乡交通网络实现互通。

4


农村电网:①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到位;②供电可靠率达到99.8%。

2


农田耕地:①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②有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


饮水灌溉:①农户安全饮水普及率达100%;②自来水普及率≧80%;③水库、山塘泵站等水源工程运行安全可靠;④灌排渠系基本完善。

4


三网建设:①广播电视网络覆盖率为100%;②行政村、居委会光纤和4g网络覆盖率为100%;③家庭宽带(光纤、4g)普及率≧40%。

3


3

学校教育:①义务教育资源实现城乡均衡配置,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有保障;②乡镇拥有中心幼儿园;③结合幼儿入园需求和本地实际,合理设置村级幼儿园。

2


卫生保健:①拥有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②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③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比较完备。

3


劳动保障与保险:①有功能完备的乡镇、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②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③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3


体育健身:①有乡镇、村(社区)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②有效引导落实全国乡村亿万农民健身活动;③定期举办农民体育健身比赛活动。

3


4

①在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思路,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②以村级主导产业为基础,打造拥有1—2个优势主导产业。

4


①结合与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优势主导产业,强化品牌建设,至少有一个单位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登记;②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至少有一家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③充分利用农村田园风光、山水资源、民族特色和乡村文化,至少发展有一个精品休闲农业或一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6


4

①建立并落实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②有效引导农民就业创业;③有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3


①完善农村商贸流通网络,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②有效管理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存在空壳村。

3


5

建立完备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②建成完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70%;③乡镇、集镇和村100%建有卫生公厕,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

6


①规模化养殖实行人畜分区、庭院养殖实行畜禽圈养;②禽畜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率≧80%;③积极推广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化肥农药精准使用、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6


广泛开展①城边、②路边、③水边、④村边、⑤房边等“五边”植树、种果、种菜、种花等绿化工作,明显改善生态质量和景观面貌。

5


①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规范农民建房管理;②有效改造危房,修缮恢复农房、院落等传统风貌;③有效开展“点亮乡村”行动,实现乡村道路、庭院亮化。

6


①落实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的专职人员队伍和经费;②建立起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制度。

2


6

①乡(镇、街道)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和谐、工作务实;②选优配强村支“两委”班子,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③党风廉政建设效果好,不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3


①全面推行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村级治理模式;②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③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村老年协会等各类组织,有效发挥农民群众的建设主体作用;④加强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机制健全。

4


①积极开展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②积极创建“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两型村庄;③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④有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100%的村有文体活动室、农家书屋等;⑤基层综治组织健全、乡村安全稳定、无计划外生育现象。

5


7

①有市县主要领导美丽乡村建设联系点;②有乡(镇、街道)领导联点包村、村支“两委”分工包组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落实机制;③建成有省、市、县三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3


①明确为市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区域,由县委、政府统筹整合部门项目资金予以支持;②村村达到新农村建设基本要求;③70%以上的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基本要求。

3


探索建立了有效的机制:①资金投入机制、②设施建设机制、③产业发展机制、④村务管理机制、⑤后续管护机制。

5


8

总计


100


9

整域

推进市

全部乡镇、街道达到整域乡(镇)美丽乡村标准,即为整域推进市。



附件3

郴州市“特色小镇”考评指标及标准

类别

指标内容

分值

考评办法

评分

特色

经济

发展

特色产业年产值占总产值的50%以上

5

每低2%扣一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特色产业从业人员占本镇就业总人口比例40%以上

5

每低2%扣一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产业投资额年增长速度大于20%

5

每低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产业龙头企业级别

5

省级5分;市级3分;其他2分,没有0分


特色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5

全国5分;省4分;市3分;县市区2分,其他1-0分


环境

美丽

宜居

建立保洁队伍及长效保洁机制;无裸露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90%以上;污水处理率75%以上

5

未按3%配备保洁员并落实待遇的酌情扣3-5分;发现一处裸露垃圾的扣1分;生活垃圾处理率、农村污水处理率每少5%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绿化覆盖率达到26%以上,公共绿地面积人均8平方米以上

5

绿化覆盖率少2%扣1分,公共绿地未达要求的每少1平方米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依法拆除废弃不用的各类建(构)筑物,完成镇容镇貌整治

5

发现一处废弃不用的各类建(构)筑扣1分;没有完成镇容镇貌整治的酌情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主要道路和公共区域安装路灯

3

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却完本项分值为止


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摆;无非法马路市场

3

发现一处乱搭乱建、乱停乱摆的扣1分;有非法马路市场的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主要道路硬化率100%

2

每少2%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区域内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交通事故、非正常上访事件

2

有一项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特色

文化

传承

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形态

5

全县独特3分;全市独特5分,无特色0-2分


有独特的民俗风情

5

民俗风情已经作为旅游资源开发5分;可以作为旅游资源开发3分;不能开发0分


各类文化设施齐全

5

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社会

服务

便捷

公共交通通达

3

没有通达的,此项记零分


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比率100%

3

每少2%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农网改造率100%

2

每少2%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入户率90%以上

2

每少2%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农户清洁能普及率80%以上

2

每少2%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镇容

建设

特色

建设一个20户以上集中建房示范点和2个以上分散建房示范点

5

未达到记0分


域内连片打造3个以上美丽村庄

5

未达到记0分


体制

机制

创新

有特色小镇发展规划并实施

3

根据评价酌情评分,最低0分


特色小镇建设的组织管理健全科学

5

根据评价酌情评分,最低0分


上级特殊政策支持情况

5

国家有5分,省有4分,市有3分,县有2分,最低0分


加分

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明乡镇、卫生乡镇、生态乡镇的,分别加3分、2分、1分;获评国家水利风景区、省级水利风景区授牌的分别给予加2分、1分。


备注:总分90分以上为达标。各级特色小镇由当地政府在达标小镇名单中选择推荐,由各级政府评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