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我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我县在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下,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扫除黑恶势力,维护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抓部署,坚持把最高站位贯彻始终。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县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务求实效,确保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打赢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月12日,两办联合印发了《崇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扫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成立了侦查打击组、执法监督组、综合督办组、宣传组、基层组织建设组、执纪问责组六个专项工作组,落实了专班责任人和联络员,明确了职责任务、工作要求。从公检法抽调3人集中在扫黑办办公,专职从事扫黑除恶工作。4月13日,县委常委会42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机制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4月24日,县委书记杭莺主持召开县综治委全体扩大会议暨扫黑除恶、禁毒、防范工作大会,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5月14日,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程冰野主持召开了全县扫黑除恶推进会,要求认识再提高,责任再压实,战果再扩大。7月4日,县委书记杭莺再次主持召开综治委全会,对扫黑除恶工作再安排、再强调、再推进。

二、抓宣传,坚持把发动群众贯穿始终。扫黑除恶办公室组织印发了扫黑除恶通告1.5万份,张贴标语4000张,挂横幅168条,覆盖了全县所有村组街道、人员密集场所,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来信地址、来访接待场所,接受群众举报。同时在崇阳电视台、平安崇阳微信公众号公布了通告,动员广大群众举报线索,敦促涉黑涉恶逃犯投案自首。

三、抓打击,坚持把务求实效贯穿始终。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村霸”,宗教恶势力,市霸、行霸、路霸、货霸类团伙,黄赌毒枪等黑恶势力团伙,黑恶势力“保护伞”等九类重点打击对象。同时,确定了一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行业作为整治对象。

7月9日,县公安局组织干警60余人,将长期盘踞在县殡仪馆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农村恶势力犯罪集团共10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在全县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抓督查,坚持把压实责任贯穿始终。4月20日,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4月26日,时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毛崇谋同志调研督查扫黑除恶工作,听取了政法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六个专项工作组有关扫黑除恶情况汇报,明确了工作纪律,对扫黑除恶工作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组织部门结合今年“两委”换届,督促各乡镇对涉黑恶“村霸”进行了排查,对软弱涣散的村组织研究制度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在8月底整改到位。

5月10日,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平安创建、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禁毒、法治和反邪教等工作督查的通知》,分3个组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同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平安建设)和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7月5日,县人大积极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调研活动的工作方案》,采取听汇报、实地走访、查看、查阅资料、组织干部、群众座谈等方式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特别是结合全省、全市平安建设“一感两度两率”测评,要求各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深入到各乡镇开展督查,以扫黑除恶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上半年,崇阳县平安创建“一感两度两率”测评位列全市第一。

五、抓创新,坚持把纵深推进贯穿始终。印发《崇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行”活动方案》后,在全县各乡镇和部分县直单位开展为期半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行”系列活动,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当好宣传员;二是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当好调研员;三是组织座谈,收集线索,当好情报员;四是检查督办,推进工作,当好督导员。主要采取“三听三查三评”的形式开展活动(“三听”:一是专题汇报,听取工作情况;二是“湾子夜话”,听取社情民意;三是组织座谈,听取线索举报。“三查”:一是查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台账资料整理情况;二是查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到位情况;三是查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扫黑除恶工作日志和会议记录情况。“三评”:一是测评干部群众对政法机关、纪委监察委、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情况的满意率;二是测评干部群众对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满意率;三是测评干部群众对村级“两委”班子的满意率),全县12个乡镇186个村和涉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县直单位实现全覆盖。目前,参与基层行活动干部群众千余人次,社会反响很好。

制定扫黑除恶线索办理流程图并上墙,对上级交办、本级受理、部门摸排的线索办理制定了规范的流程,主要包括登记、初核书面移交、办理、督办、办结、回复、立卷归档等,对长期、反复举报的线索和群众不满意办结的线索分类按规定处理,目前所有线索均按办理程序规范处理,提升了群众对办结的满意率。

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宣传造势还有待加强。要进一步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激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二是发展还不平衡,部门之间工作合力还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少数乡镇扫黑除恶力度不够,战果不明显,部分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参与扫黑除恶、发挥职能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抓好宣传发动。通过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的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宣传正面典型,彰显法治权威,继续营造严打声势,表明县政府除恶务尽的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打赢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目前正在筹备一场法治大讲堂(扫黑除恶专场)和一场扫黑除恶成果展。

2、进一步抓好线索摸排。继续把“扫黑除恶基层行”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依托基层行活动抓好新一轮黑恶线索大摸排,进一步摸清全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底数。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县公安局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发现黑恶线索。协领组织、纪委监察、巡察等部门加大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宗族势力、基层换届选举、反腐“拍蝇”工作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发现收集一批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极力向政治领域渗透、危害政权安全的黑恶势力线索,要加大力度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组织教育、民政、国土、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化、卫生计生、金融、人民银行、税务、工商、旅游、银监等有关部门在日常行政管理中加大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力度,发现收集一批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矿产开发、车站码头、校园周边、货物运输、商贸集市、旅游景区等地方、行业、领域垄断经营、称霸一方、为非作恶的黑恶势力线索。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一批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3、进一步抓好依法惩处。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快捕、快诉、重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请检察部门派员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办案。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禁刑讯逼供,防止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把好法律政策界限,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防止片面追求打击成效而下达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标。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以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4、进一步抓好督办督导。对全县各地在侦、在诉的重大黑恶案件,由县扫黑办统一挂牌督办,限期办结移送审判。对一批黑恶线索集中、治安问题突出、社会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由县扫黑办进行集中挂牌整治。县扫黑办要组织督导组,对全县在侦、在诉、在审重大黑恶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指导基层加大工作力度。

5、进一步抓好协同配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和《湖北省贯彻实施〈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政法部门办理黑恶案件会商协调、重大疑难复杂黑恶案件“上提一级、异地管辖”侦办、黑恶线索移送转办、黑恶线索核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并确保机制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