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通知》、省纪委办公厅省监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和派驻机构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把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同时,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多轮次、分阶段、滚动式持续推进,将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六增六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工作重点

认真对照中纪办发〔2018〕8号文件指出的4方面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党员干部,重点在整治以下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出实招、求实效。

(一)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全面、不深入;监督推进“三大攻坚战”、教育领域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振兴战略、“六增六强”高质量发展不积极、不到位;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不及时、不扎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格;巡察工作定位不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大、监督调查处置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突出问题。

(二)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若干意见》不到位,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查研究走过场、文件会议过多过滥、重复检查考核,以及阳奉阴违违规吃请和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方面搞特殊、耍特权等突出问题;开展工作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投诉和困难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三)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治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攻坚克难精神不足、上推下卸责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纪检监察工作、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推动解决,消极应付、效率低下、庸懒无为甚至麻木不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突出问题。

(四)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整改工作搞形式、走过场,举措不实、行动缓慢,推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督促检查不细不实,导致整改问题长期存在;对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力;机关部门内部规范管理的意识不够,立足长远完善制度机制不足、针对问题整改措施不实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常规工作代替整改等。

(五)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治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特别是主体责任压而不实、层层递减、虚化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充分、防范廉洁风险措施不精准、警示教育不到位,谈心谈话制度空转等突出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庸俗化、敷衍了事、应付检查等突出问题。

三、整治步骤

(一)加强研究部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工作意见》以及省市有关文件,切实掌握整治要求。(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二)列出问题清单。对照集中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扎实开展对照问题表现、查看初心是否改变,对照新时代要求、查看陈旧观念是否破除,对照职责使命、查看岗位是否胜任,对照群众期盼、查看是否脱离群众“四对照、四查看”活动,集中梳理排查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和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重点从群众信访投诉反映、巡察与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等多方面梳理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在集中梳理排查问题期间,领导班子要结合分管工作督促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级机关纪工委、机关各部室、机关党委全面深入主动排查,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在2018年12月28日前,列出问题清单(附件)报分管领导审阅后,分别交市委巡察办、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汇总。(责任部门:市委巡察办,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三)制定整改方案。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纠正的,突出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选择2-3个表现最为强烈的问题作为切入口,集中抓好整改纠正。班子成员认真对照问题清单,通过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市委巡察办、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分别牵头负责市委巡机构、派驻机构、机关整改工作方案。(责任部门:市委巡察办,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四)纳入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把整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2019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根据整改方案,按季度列出序时进度,对照清单履责,扎实推进整改。(责任部门:办公室)

(五)集中开展整改纠正。2019年2月至5月,集中开展整改纠正,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带动,主动整改纠正。2019年5月底前,内部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分析第一轮集中整治情况,并研究下一轮集中整治工作。2019年6月10日之前,总结第一轮集中整治情况制定下一轮整治工作计划。(责任部门:市委巡察办、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四、明确责任

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任务来抓,发扬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懈,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治站位,从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对集中整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以上率下,层层带动。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把集中整治工作融入分管工作,指导、检查分管部门排查整改工作,严抓严管,切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要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实施全过程、常态化督查指导,并把监督检查集中整治工作作为2019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结合“打铁必须自身硬”“两查两反”行动,全面统筹推进。

4.市委巡察办、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发挥推动协调作用。在推动做好自身排查整改的同时,认真梳理分析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面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注重立规明矩,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长效监管,推进源头防范。

五、严肃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要认真梳理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纪检监察机关、市委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自身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快处,严肃问责。在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的同时,重视审查发现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典型案例通报,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发挥警示与震慑作用。对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