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六篇

篇一

xx县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xx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切实抓好我县水利行业黒恶势力线索排查及相关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2018年根据《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制定了《xx县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及乡镇水利管理站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局属各股室(含大沙坝水库管理局)、乡镇水利管理站(所)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认真排查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政法机关调查取证,会同公安、

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对公安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水利部门行业管理漏洞,及时整改完善,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二、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主要场所悬横幅、宣传展板、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加强舆论引导,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营造良好的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

二是强化执法措施。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安排各股室、站(所)部门执法巡查人员随机对河道、水库巡查,对河道滥采盗采砂石资源、强揽工程和违法水事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鼓励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形成全民参与的工作合力,精确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经排查,未发现黑恶势力存在。

三是杜绝围标、串标。针对群众反映在水利工程招投标中有围标、串标现象,召开党组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杜绝围标、串标现象发生。

三是加大河湖执法力度。根据中央和省、州、县部署,全面执行河长制湖长制的河湖执法监管要求,以消除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八乱”现象为重点,结合河湖专项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整治、防汛检查、专项执法等活动,实现河湖执法监管体系完善,河湖违法案件逐年下降,河湖管理秩序稳定。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适就。坚决杜绝有问题未发现、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未按规定时限处理、未及时报告,以及该处罚的不处罚、该移交的不移交、该申请强制执行的不申请等问题发生。2019年1-2月,我局检查了小(一)型以上的水库6座,巡查了罗梭江、南腊河及其支流南满河,查处河道内违法采砂案件1起,但该违法采砂案不属涉黑性质。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扫黑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力量薄弱。

二是收集线索的渠道、方式单一,仅限于接访、举报等,被动的方式多,主动出击的渠道和方法少。

三是宣传动员工作仍需加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性不够高。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的工作,我局将查找不足,逐步健全排查机制,建立工作台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做到“打早打小、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对在摸排中发现的涉水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研究,妥善处理,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水利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水利系统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篇二

根据上级和xx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采取过硬措施,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xx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为构建我县林区扫黑除恶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确保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制定了《xx县林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了以钟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森林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站)及各林业站站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积极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任务。

二、领导重视,积极部署工作

接到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文件后,我局马上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好方案,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针对我局的具体方案,进行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行动深入各镇走访基层了一线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区群众,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对林业工作意见,深挖涉林涉黑涉恶线索。为检查各地对上报线索和疑似图斑非法占用林地工作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分别查阅案件卷宗,深入案发地点逐一进行核查。为防止各地木材加工厂特别是收购木材的“大户”进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深入加工厂检查工厂收购木材台账,规范加工厂收购木材行为。

三、认真排查、查处打击

我局组织森林公安、林政执法人员等对涉林领域有可能存在涉黑涉恶的情况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摸排

1.在林木采伐领域,欺压山林权属人,“内外勾结”骗取行政审批许可,强包强揽采伐作业的黑恶势力;

2.在木材运输流通领域,强揽强包、“拦路收费”、强收强卖的黑恶势力;

3.在木材加工、林产化工、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业生产经营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阻扰对抗林业执法的黑恶势力;

在摸排过程中做好认真、细致、不留死角,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四、取得的成效

这一年行动中,我局主要利用标语、led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进行宣传,悬挂了20条标语、发放了500多份宣传资料,并设立举报信箱与举报电话。2018年扫黑除恶工作中共出动警力558人/次,出动车辆118辆/次,宣传教育1695人/次。

我局以这次扫黑除恶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林业工作。

1.严格保护野生动植物。一年来查处了2起利用网络非法销售、猎捕野生动物的行政案件,处理了违法人员2名,收缴野生南蛇一条、黑框蟾蜍40只,没收猎捕工具5件。

2.严惩涉林违法犯罪。2018年以来,我局共立森林刑事案件45案起,破案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员27人,刑事拘留26人,逮捕13人,取保候审12人,起诉20人。受理行政案件101起,查处101起,收缴林木及木材214.57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41条(只),挽回经济损失20.99万元。

五、存在问题

在开展扫黑除恶的过程中,我局遇到了不少的问题

(一)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不够扎实。具体表现在1.只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重视,其他班子领导不重视,对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少督查少。2.对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不够深入,只停留在出方案、报材料、做宣传上。2018年全年局党组讨论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只有二次。3.台账材料简单,敷衍了事。森林公安局对一些可能涉黑涉恶的案件没有认真建立相关台账。

(二)“一案三查”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具体表现在涉林案件“一案三查”的台账资料不完善,问题查办力度不够。对部分案件查处只是一案一查,担心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而没有全部“一案三查。”

(三)成员单位协同联动不到位。具体表现在部门联动不够,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督不到位,排查力度不够,没有认真落实每周线索报送制度。对一些非法破坏林地采砂采矿的案件,没有及时通报国土部门,“单打独斗”式的打击多过联合行动。对于每周线索报送制度,森林公安局及林政股没有引起重视,没有及时将线索报局办公室汇总。

(四)思想上存在误区,深挖“保护伞”的力度不够。具体表现在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作战不够,发现涉黑团伙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不多。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群众反映问题的我们只是在我局工作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没有及时和有关部门协调作战,导致深挖“保护伞”的成效不明显。

(五)对农村恶势力警惕性不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力度不够。具体表现在对农村恶势力警惕性不高,对村“两委”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在我局党支部联系村换届选举中,我局没有起到指导和联系的作用。

(六)办案方式陈旧,打击整治不够精准。具体表现在线索摸排和督查以属地为原则,部门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存在。在打击一些非法破坏林地采砂采矿的案件,没有及时联合国土、环保部门,或在相关部门之间进行信息的互通,导致发现线索的渠道少。

(七)对非法采砂采矿打击偏软偏松。具体表现在处罚手段以口头警告为主,未敢碰硬,打击力度不大。在我局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的行动中,有时出现执法人员到场,业主已撤离的情况,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大。

(八)宣传方式单一,群众知晓率不高。具体表现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扫黑除恶斗争不多,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我局在宣传的过程中只是通过发放宣传单,这种单一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调动不起群众、林农的积极性。

六、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研究,整理出了相关的整改措施:

(一)端正态度,扎实开展工作:1.钟局长带领全体局班子领导深入参与扫黑除恶调研活动,对各镇林业站及有关股室扫黑除恶工作多部署多督查。2.由局办公室牵头,森林公安及林政股深入研讨扫黑除恶方案,细化方案,按照方案开展工作。3.局办公室落实人员每月每周按时收集扫黑除恶相关材料,森林公安局做好涉黑案件台账整理工作。

(二)加大“一案三查”力度:由森林公安局对涉林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认真排查,分散人员组成排查组,深入各镇排查,从而进一步加大“一案三查”力度。如案件存在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问题的,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相关部门,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由森林公安局及林政股对涉林的黑恶势力进行深入摸排。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主动和相关部门对接,加强信息的互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每周线索的报送。

(四)端正思想,加大深挖力度:森林公安局牵头积极主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加大深挖力度,发现存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

(五)加强党组织建设力度: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中,我局如发现存在农村恶势力破坏村基层组织建设,或者“两委”人员涉黑涉恶的,坚决打击并及时上报组织部。

(六)多样办案方式,精准打击:森林公安局在办公过程中打破传统办案思维,多样化进行调查。秘密开展,深入各镇各林区开展打击活动,突破部门、地方保护主义,保护我县森林资源。

(七)严惩罪犯,绝不姑息:森林公安局和林政股对非法采砂采矿涉及到破坏林地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及时采取行动。如发现达到犯罪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八)多样宣传,调动林农:局办公室联系广告公司及相关部门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发动林农、走访群众与业主谈心的方式发现线索,积极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将继续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在林区道路、木材加工厂等重要路段和场地继续悬挂标语,在政务服务大厅林业局窗口摆放宣传牌和宣传资料,让林农们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的重要性。

2.继续加大摸排打击力度。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摸排,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存在恶势力行为的,要严厉从严打击,确保林业生产工作的安全开展。

3.下一步我局广辟线索来源,继续留意、排查出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如有发现,及时掌握情况,需要移交的及时移交,切实做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努力维护辖区内治安秩序的稳定。继续加强队伍管理,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强化法律意识,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

篇三

自县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全面部署安排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安排一名骨干人员为联络员,全面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二)制定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县重点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重点局发〔2019〕4号),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打击重点和保障措施,为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基础。

(三)积极推进。1.召开会议。2月1日,县重点局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x县贯彻落实省委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及市委市政府整改要求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办〔2019〕7号)精神,就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3月4日、4月8日分别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2.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微信群、局qq群等媒介和发放一封信、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并及时对工作部署、开展情况进行通报。3.认真排查。结合我局承担的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征迁、建设等工作实际,全方位排查梳理涉黑涉恶行为,并将排查发现的线索及时报送至公安部门。2019年1月,我局摸排出孙常建、柏祖成二人偷盗我局负责的高铁建设项目用土,并立即上报县公安局依法打击。4.建立台账。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定期上报涉黑涉恶线索。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明确重点。聚焦易受黑恶势力干扰的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管理领域,重点打击阻挠重点工程建设和在重点工程建设中煽动闹事、组织人员集体上访、强揽工程、拖欠工程款、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二)认真开展排查。组织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线索大排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涉黑涉恶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相关机关调查取证。

(三)加强宣传报道。在施工现场悬挂条幅、刷写墙体标语、设置宣传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

篇四

一、2019年上半年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成立了博望区生态环境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要求局机关所有成员认真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加强学习,做到应知应会,在工作中实践。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局自制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一幅;在大厅设置扫黑除恶宣传栏;印发100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企业《一封信》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扎实推进,摸排线索。一是指导企业内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排查企业大环境中的黑恶线索,及时反馈;三是摸排生态环境举报信息,排查是否涉黑涉恶,关注一人举报多家企业和多人举报一家企业问题,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中突出问题。

二、存在不足

专项斗争工作没有鲜明的特色,形式单一,未能摸排出有效的涉黑涉恶涉乱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结合起来,排查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充分发挥生态环保系统主力军作用,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让生态环保领域黑恶势力得到根本遏制,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篇五

xx县民政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坚持“有黑除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围绕民政民生系统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斗争,民政部专门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意见》,在全国民政系统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村民自治领域涉黑涉恶问题。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民政系统顺利开展,我局成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宜章县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及阶段性安排。同时指导各乡镇民政办抓好村级民政工作监督长效机制的完善工作,从源头上遏制涉黑涉恶问题滋生蔓延。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多次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向全体工作人员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分析研究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点、面临形势、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提高政治意识,分清全局形势,让全体人员都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打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斗争。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斗争的号召力、影响力、动员力,我局在办公大楼门口前醒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印制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一是严把关口。严把人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三个关口”,及时查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防止涉黑涉恶人员或者其代理人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宜章县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规定,认真排查、做好梳理,对排查发现行业领域的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监管,坚决铲除涉及民政民生领域特别是基层政权方面的黑恶势力,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加强监督。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发挥民主评议作用,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用钱用权行为,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防止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作恶”和“变黑”。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政法委、组织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完善监管制度措施,推动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加强与组织和政法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发现的有关线索及时上报组织部,坚决防止涉黑人员进入两委。认真核实参与人员有关资料,对有问题的人员不应进入选举程序的及时予以通知、通报。对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的及时与政法部门沟通联系,加强配合联动。

四、发动群众,彻底清查

为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础平台作用,把党的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一是指导村民委员会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二是有计划地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向村民讲清楚涉黑涉恶、贿选等问题的巨大危害和处理结果。三是引导村民把扫黑除恶等方面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帮助他们树立正气,勇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举报通道安全、畅通。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守责,坚持定期研究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18年,领导小组召开扫黑除恶有关会议6次,听取村(居)民委员会及民政系统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难点问题,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生成。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村民自治,指导村(居)委会做好“扫黑除恶”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篇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按照《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文件安排,我乡迅速行动、认真部署、形成声势、严密排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乡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部署、有落实、有监督。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郝冰兰、乡长张建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和宣传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先后十余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推进会,制定出台了《中共西溪乡委员会扫黑除恶实施方案》、《中共西溪乡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实施方案》、《中共西溪乡关于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实施方案》、《中共西溪乡社会乱象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实施步骤等,并形成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究部署。乡、村两级干部参加会议,安排部署本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

乡党委明确了在1年内实现基层组织坚强有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任务。一是乡党委和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以村为单位,常抓长管,在全乡范围内不定期开展扫黑除恶的摸排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处理相关问题。二是以宣传为基础,狠抓精管。把好思想观,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黑恶势力的危害所在,敢于勇于向黑势力亮剑。同时,向有苗头发展为黑恶势力的临界对象宣讲法律知识,使其认真到成为黑恶势力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真正做到不想不敢不能发展为黑恶势力。三是以群众为载体,严抓细管。为全面铲除黑恶势力,各村必须撒好“群众网”,动员群众参与到专项活动中,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民众反应渠道,确保群众能够将相关信息及时反应。同时,给予积极投入扫黑除恶行动的群众奖励,激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三、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强大声势

为更好的激发群众、动员群众,我乡采用张贴标语、召开村组党员干部群众大会、通过村民微信平台以及在各村设立举报箱收集线索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全乡主要交通要道、显要位置、村活动室宣传栏、活动场所张贴宣传横幅10副,线索举报箱7个,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利用农民夜校、花椒、甜樱桃交易市场、各村活动中心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集中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效的扩大了宣传面。

四、加强摸底排查,掌握涉黑涉恶线索

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人员进行了重点摸排和突出管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乡充分发挥各村网络员的作用,采取网格化的管理方式,逐网格的进行排查,摸排调查有无“村霸”等恶势力。组织包村包组干部、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以及司法助理员进行线索摸排20余次,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1名安置帮教人员以及其家属进行谈话摸排3次,针对我乡花椒、甜樱桃丰收季节期间是否有涉黑涉恶现象等做了专题安排部署,保障我乡群众的经济收入。

五、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相对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面还不够广,宣传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个别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有麻痹思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还需要加强思想教育;三是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还不够高,意识还不够强;四是线索摸排的力度还不够,五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干部管理,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谈心谈话,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乡村两级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三是积极动员全乡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通过举报奖励和对举报者保护的方式,鼓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并对举报线索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和打击。四是继续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要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五是加大与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六是切实加强督查力度,强化工作落实,由乡纪委坚持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查处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