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三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篇一

今年以来,为扫除辖区黑恶势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迅速在辖区内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针对辖区涉黑涉恶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开展反腐“拍蝇”、加强组织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等活动,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具体汇报如下:一、有序组织推进

(一)提高思想站位。活动中,各村居、各单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了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了重要议事工程,及时充实了纪委、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力量,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各村居、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填写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做到了坚持发展与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扫黑除恶依法办案提供了有力保障。期间综治办下发了扫黑除恶工作责任书,建立了扫黑除恶责任清单,纳入年度综治和平安单位考评内容,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实施督导,强化责任落实。

(二)健全领导体系。活动中,单位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主任等多名同志任副组长,纪检办、组织办、宣传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工商所、国土资源所、食药监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扫黑办)和侦查打击组、执法监督组、综合督办组、宣传组、基层组织建设组、执纪问责组等专项小组。扫黑除恶办公室设在了综治办,负责小组日常工作,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办公,建立完善了活动领导体系。

(三)严肃追究责任。活动以来,**单位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规定进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取消**单位评先树优资格。对相关区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先后处理**人员。

二、深入开展斗争(一)强化宣传活动

1、开展会议宣讲。单位动员会后,各村、社区迅速召开了“两委”干部、网格员和党员会议,传达了单位会议精神;同时支部书记亲自召开了广播会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支部委员分片带领工作人员深入村庄、居民小区、网格向居民进行了大范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2、利用媒体宣传。活动以来,综治办编辑制作了宣传专刊,发布宣传标语**条,村社区按要求进行了分发和张贴,做到了每村(社区)一专栏、每组(小区)一标语、每户一“门神”,并指导督促辖各单位和临街商户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二)强化线索摸排

1、开展基层走访。活动中,单位、各村、社区工作组深入群众开展了*轮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条,进行逐个审查,按照轻重处理。在派出所积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排查漏网黑恶分子,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2、组织分析深挖。活动伊始,集中一个月时间,扫黑办联合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活动,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了彻底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幕后涉黑涉恶线索。同时派出所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再次排查了涉黑涉恶线索。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派出所要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了毁灭证据、逃避打击。(三)形成各方合力

1、形成齐抓共管机制。活动中,辖区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任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了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了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源头遏制黑恶势力。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责任监管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同时,会同公安机关积极落实了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全力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健全了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了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了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健全了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开展了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工作。(四)深挖涉黑腐败

1、持续强化监督。活动中,机关纪委立足职责定位,首先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纳入了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二是督促各单位、部门、村居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进行了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了小错酿成大错。

2、加强执纪问责。活动中,纪委始终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建立线索管理专门台账,强化督办督查,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一是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会同派出所逐案筛查,不放过任何线索,拓展“保护伞”问题线索来源。二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对涉嫌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或干扰阻挠正常办案的人员,给予了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强化震慑效应。(五)打击黑恶经济

1、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中,派出所采取“拔钉子”、“端窝点”、“追逃犯”等措施,加大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链条”打击,查办了**个案件,起到了立竿见影效果。同时以“端毒窝点、打毒团伙、控毒群体”为重点,组织开展了缉毒严打攻势,严厉打击涉毒行为,维护社会安定。

2、加强人员管控。一是民警和网格员队伍积极开展流动人口清理,彻底摸清了行为反常、经济反常、交往反常的“三反常”重点人员,明确了重点对象。二是建立管理延伸机制,将基层党支部、经济合作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向外延伸,积极开展教育、疏导、服务、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了外出人员参与违法犯罪的可能。(六)健全组织基础

1、整顿软弱支部。活动中,常态化开展了“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深入进行“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全力落实任务举措,实现了每半年扩增一个先进支部、提升一个中间支部、整顿一个后进支部。同时把解决问题贯穿整顿工作全过程,对班子配备不齐、书记空缺或不胜任现职的支部,限期调整2个,配齐配强了3名班子成员,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集中的支部,找准症结、及时处置,开展了专项提升行动。此外,强化问责,对整改提高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支部,问责了支部负责人,进行了限期转化。

2、激活支部功能。一是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加强带头人队伍、党支部建设,推进基层组织设置方式创新,抓好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二是切实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在辖区内深入宣讲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法律道德意识共同提高。三是健全完善了村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积极发挥了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作用,为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创造了条件。四是开展了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活动,通过文化下乡、文化扶贫、文化富民等工程,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群众抵制落后腐朽文化,勇敢与不良风气和违法行为作斗争。三、强化问题整改

活动*个月来,虽然单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和问题,比如,基层单位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不到位,扫黑除恶斗争存在“上热下冷”现象;摸底排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对危害群众利益的“乡霸”“村霸”“街霸”“市霸”打击力度不够;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下步**单位将积极整顿,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端正思想认识。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各部门和广大干部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深化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宣传政策和战果,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激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同时,强化扫黑除恶相关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规范相关新闻跟帖引导工作,主动回应网民关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焦点问题。

(二)加强涉黑排查。一是按照“线索必查、核查必准、查实必究”原则,坚持所有有效线索全部查清,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以及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做到露头就打、除恶务尽。二是对检举揭发的人民群众严格落实人身保护措施;三是针对各部门涉及的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线索排查,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不失控、打得准。

(三)强化综合整治。一是对于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农贸市场、娱乐场所、建筑工程等重点行业和地区,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信访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动态管控,防止其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三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充实调整人员力量,加强协调配合,搞好信息沟通,切实推动扫黑攻坚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完善领导机制。一是充分发挥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建立健全各部门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治边建”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深化摸排重点企业重点人员背后势力,不断巩固并深化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xx市xx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xx分局、xx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xx普法网站及xx法治xx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篇三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