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今年1月下旬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政治责任和重大任务,我们一定要担起政治责任,不负组织重托、不负人民厚望。各乡镇(处)各部门都要提升政治站位,主动参与、履职尽责。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结合起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决不能袖手旁观、无所作为。
要按照市县扫黑办下发的《“扫黑恶、提两率、保平安”主题宣传活动任务清单》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做到宣传内容随处可见、家喻户晓。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奖励举报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黑恶犯罪线索,检举揭发黑恶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宣传警告黑恶违法犯罪分子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立功赎罪、重新做人。劝告黑恶违法犯罪人员亲属深明大义,积极规劝,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相继下发通知,要求在3月-5月份,集中开展线索排查梳理和移交工作。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都要积极开展线索摸排。尤其是国土、住建、交通、水利、税务、工商、旅游、金融、教育、卫生、公用事业、发改、农业等部门要积极摸排本行业本系统涉黑恶犯罪的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高利放贷、校园欺凌、医闹等线索,对娱乐场所、建筑行业、仓储物流、采沙采矿、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加强管理监控,从中发现线索。没有线索也要坚持周报告、零报告。
县公安局要确保专案干警专职从事扫黑除恶案件侦破,确保黑恶案件优先办理、快侦快破。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做到快捕快诉,确保在法定时限内提前完成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县法院对黑恶案件及时研究,及时审理,及时判决。县政法各部门要严格控制适用缓刑,严格控制取保候审,对黑恶案件坚持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带头执行省委约法三章: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案件,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
要加强对“村霸”的打击处理。各乡镇要加强对矛盾问题突出多发村的整治工作。政法机关和各乡镇要联合开展对“村霸”、“保护伞”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工作,加强对“村霸”的打击处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村霸”干部的打击。各乡镇要分析研判、提前预警,防止黑恶势力干扰、操纵村“两委”换届选举,防止黑恶势力渗入村“两委”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