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三个方面对如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方向。
通知说,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部署要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现就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出意见。
《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通过这一《指导意见》,可以有效的加强和改进乡村风貌,完善乡村管理体制,使得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的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提高民众的政治参与度玉满意度,为下一步建设更加美好的美丽中国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对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指明了方向,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要深刻认识乡村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整体提升乡村自治水平,就要打造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从夯实党的建设抓起,只有抓实基层民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群众的参与性才能提高,群众对乡村发展才更有责任感。乡村治理才能有生机、有活动,发展才能有劲头。
要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就要要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篇三】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韩俊表示,《指导意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配套性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国乡村治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成效显著,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他同时也指出,当前,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不高,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乡村治理需要破解的难题还不少。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必须着力解决乡村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
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乡村治理的各项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四方面要求: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各地要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将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层层落实责任。第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涉及党委和政府很多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第三,强化各项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聚合激活各类人才资源,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增强乡村治理体系活力。要加大投入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第四,加强分类指导。对《指导意见》部署的工作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分类确定落实措施。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对于需要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试点,鼓励基层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篇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发展进程加快,农村经济和人居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我国农村产业底子薄、基础设施欠完善等问题依然广泛存在。目前我国社会正在经历转型调整,乡村治理环境更加复杂多元,原有的乡村治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乡村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配套性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国乡村治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指导意见》围绕建设善治乡村,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总体要求,强调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
该文件为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关系”与“农村社会关系”的协同变革提供了顶层设计,该文件的发布一是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二是有利于增进广大农村福祉,对于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具有现实意义;三是有利于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文中指出,要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乡村是中国的根脉,是国家的基础,乡村治理极端重要。乡村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农村常住人口数量依然庞大,还在于众多城市户籍人口依然与乡村有着割舍不断的血缘亲缘地缘联系。乡村治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自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大局稳定,农村形势总体良好。然而伴随城乡关系的演变,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城乡地位出现不平等现象。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现代化转型时期,这是乡村治理的关键期。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积极探索因地制宜的治理方式,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激发群众参与农村治理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走向共同富裕是共同的追求,农村利益格局需要深刻调整,农民思想观念需要深刻转变。因此,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机制等都需要加快调整和完善步伐。相信随着《指导意见》的落地,乡村治理体系将变得更完善、更成熟,最终开创出充满活力、和谐美丽的中国新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