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2012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继续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务实负责的态度,以法制宣传、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为手段,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了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突出抓好学生营养餐粮油、平价销售点粮油质量状况及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监督检查,积极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2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一段时期以来,国内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不断给粮食质量卫生安全敲响警钟。在全市粮食工作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邬永飞要求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为核心,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全力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为保证粮食食品安全尤其是做好职责内的原粮质量与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昭通市粮食局从“保安全、维稳定、构和谐、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周密安排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粮食法制、科普知识宣传,保证各项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地顺利推进,确保了全市未发生一起原粮质量卫生安全事故。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1〕100号)、《云南省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云粮法规发〔2012〕1号),全面推进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进程,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意见》(昭政发〔2011〕54号)要求,结合昭通粮食工作实际,制定了《昭通市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昭市粮〔2012〕11号)、《2012年昭通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昭市粮〔2012〕38号)和《昭通市2012年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有效确保了我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计划性、全面性和科学性。
(三)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1、加强粮食收购入库环节的质量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年度审查和定期核查。严格粮食收购准入门槛,督促粮食收购者完善收购粮食的软、硬件条件,严把粮食收购质量关;二是组织开展收购环节粮食质量监督检查。在原粮质量方面,结合我市粮食收购时节,以收购粮食质量为重点,督促粮食收购者尤其是各级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质量标准、仓储技术规范、设置收购原始记录、建立收购粮食质量档案和经营台账,定期报送粮食收购的基本数据;在粮食收购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计价单位和收购价格等内容;及时对收购粮食进行检验,对杂质、水分进行整理;对不同收获年度、不同等级的粮食进行单收、单放,对发生霉变和病虫害的粮食进行单独存放。在原粮卫生方面,认真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将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品(如农药、化肥、洗涤剂等)进行混存,从粮食流通源头上保障粮食卫生安全。同时,指导粮食收购者对储粮仓库、储粮设施、检验条件等进行功能提升和改进,改善储粮条件,提高储粮品质。
2、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为切实掌握我市粮食库存情况,确保粮食库存真实、质量良好,保证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我市按期组织完成了2012年粮食库存检查的自查及市级复查工作。为确保库存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市粮食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陈波为组长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省级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具体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市级复查工作,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市级复查工作组。在复查阶段,市级复查工作组抽查粮食比例占全市纳入检查范围库存粮食数量的34.91%,复查工作涉及2个企业的16个实际承储库点。全市检查期间,共邀请人大代表17名、政协委员21名、相关部门人员23名进行监督,其中,昭阳区邀请了区第五纪工委领导和2名政协委员进行监督。经过县、区粮食局督导企业自查和市级抽查,认定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账实相符,库贷吻合,政策性补贴资金基本到位,使用合理,无挤占、挪用现象。经过入仓感官判定,粮食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各地进行了整改落实。
3、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所有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建立粮食购销经营台账、向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4、加强执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收购、储存企业及其他粮食经营者是否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出入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同时检查出入库粮食是否有粮食质量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对每批次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的有效性(质量检验报告在3个月的有效期内)、相符性(报告内容与对应实物的品种、等级等性质要相符)、完整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同时,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每批次粮食的出库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记录出库粮食的流向及品种、等级等相关指标情况,为粮食质量追溯工作奠定基础。
5、加强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粮食食品安全综合检查
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中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主动牵头协调食药监、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拉网式的粮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工作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以粮食储存、出库、加工、销售和消费环节为主线,以督促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索取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等为手段,以粮油仓储、加工、经营企业和旅游景点、农家乐、施工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消费集中场所为重点范围,突出检查粮油购销、保管、消费过程中是否存在销售或使用受化学污染以及已发生陈化、霉变、虫害等变质粮油的行为。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经营者在粮油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6、加强政策性粮食供应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月7日,彝良县连续发生两次5级以上地震后,昭通市粮食局党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彝良县“9·07”地震紧急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快速反应,积极行动,立即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迅速展开抗震救灾粮食应急供应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及救灾部队的口粮供应。要求彝良县粮食局组织抓好粮油运输过程中的卫生监管和储存过程中的质量监管,督促政策性粮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采购和供应的政策性粮油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采购环节要向供应商索取有效的粮食质检报告。粮食出入库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如无法准确判断粮食质量状况,应立即通知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粮油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不得继续供应,已经发出的,要及时追回并查找原因。同时,要求彝良县粮食局组织军粮代供点及时、主动与抗震救灾部队联系对接,按照部队对粮油数量、质量、等级和运送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供应手续和供应程序,采取先供应后结算、将POS机带到救灾部队驻扎点现场刷卡等灵活多样的供应方式尽可能方便部队购粮,不得出现迟供、拒供和断供的现象,全力做好军粮供应保障工作。
7、加强库存粮油保管情况的监督检查
储备粮是各级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保证库存粮食的质量安全,市、县(区)粮食局严格督促国有粮食企业落实储备粮定期抽检制度和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对每批次出库原粮做到100%抽样送检;督促企业定期对各仓粮食的粮温、粮情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严防粮食出现虫害、霉变等质量隐患;切实加强储粮化学药剂在购进、保管、领取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尽量使用自然通风、绿色储粮等手段,减少药物熏蒸的数量和频率,延缓粮食品质变化;加强库区和储粮仓内卫生环境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技术规范,不使用煤炭、化肥等受污染车辆和包装物进行运输和包装,并采取遮盖、防潮等措施与外界物理隔绝,严防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完善粮食质量档案,严格执行储备粮购进索取、销售出具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制度。
8、加强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情况调研及质量安全监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关系国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提高国民身体素质长远规划,广受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为全国试点地区之一,我市11个县区全部纳入试点范围,更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昭通的倾斜支持和高度重视。计划启动以来,市粮食局高度关注并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市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粮食、教育部门相关人员在半年内2次深入县区调研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工作,调研报告的成果受到了省政府高峰副省长、市政府刘建华市长等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笔批示。在调研的基础上,市粮食局拟定并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的指导意见,采取严格的供应资质认定和统一的集中采供方式供应学生营养餐粮油。实施粮油集中采购,使学生餐粮油成本有效降低,质量却得到进一步提高,并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一些采购环节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组织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供应商库存粮油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粮油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查处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采取现场教授、印制储粮知识手册等方式指导学校做好科学储粮工作。对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情况,属于粮食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处置,职责范围外的要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情节轻微或未造成较大损害事实的,应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造成较大损害事实的,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供应商资格退出机制,终止其供应资格,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粮食局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例粮油质量安全事故,广受学校师生好评,真正发挥了为地方政府分忧,为学生营养餐减负的作用。
9、指导消费环节科学储粮
主动联合卫生等部门指导消费环节对象科学储存成品粮油,特别是指导全市各级各学校食堂加强粮油储存管理,对粮油实行单间堆放保管、离地上架储存,严禁将粮食及食用植物油与洗涤剂、杀虫剂等可能污染粮油的物品混存,避免出现粮油霉变和受污染的情况,凡是霉变和受污染的粮油坚决不得食用。
10、加强粮食运输过程中的卫生监管
检查经营者尤其是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商在粮食运输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运输煤炭、矿石、化肥等有可能污染粮食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水泥袋、化肥袋等二次回收的包装材料不能用于粮食包装,重点督促水富、彝良、镇雄等化工、矿产资源大县加大检查力度,确保粮食运输工具及包装物的清洁卫生。指导运输车辆车主或货主对货仓采取密闭措施,防止雨水渗漏导致粮食发生霉变,隔绝运输过程中的外界污染源。
2012年1—10月,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累计开展检查工作167次,其中:多部门联合开展的综合检查19次,本部门开展的单项检查148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326人次,检查经营者1637个次,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11、加强粮油平价销售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粮油平价销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市粮食局要求各县、区粮食局切实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落实到位。不定期对各销售点进行巡查,重点检查粮油平价销售点是否按略低于市场的价格敞开供应,有无挂牌不供、限供、超价供应、调换品种、私自提价等情况,确保各销售点销售工作规范有序,粮油质量符合标准,粮油价格保持平稳。因市场行情上涨确需提价的,平价销售点应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提价请示报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立即调查核实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经核实审批后方可提价,且提价后的价格仍保持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水平。指导和督促平价销售点索取粮油质量检验报告,建立完善粮食购销存经营台账和粮油质量档案,按时报送统计数据。检查工作要有书面的现场检查记录,相关检查人员和销售点负责人要签字确认。4月10日前,昭通市粮食局、财政局及时制定了市级验收实施方案,并组织完成全市43个“云南省人民政府惠民生保供给粮油平价销售点” 验收工作。除省级财政补贴外,市直国有企业建立的平价销售点经市粮食局验收合格,由市财政给予每个点2万元的经费补助;设置在县、区的平价销售点经市粮食局验收合格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个点0.5万元的经费补助,同时补助市粮食局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经费5万元,共计补助经费31万元。
(四)加强宣传,营造执法氛围
在全国粮食科技活动周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周年之际,市粮食局精心组织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昭阳区粮食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邀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商、质监等单位参与,以“保障粮食安全,普及粮食知识,关注大众健康,推介放心粮油,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为群众提供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向群众宣传国家粮食政策,普及粮食营养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粮食,合理选择食物,改善营养状况,提高健康素质。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昭通市粮食局注重加大《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粮油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采用绿色手段科学储粮,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依法诚信经营,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加强自我保护。鼓励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举报涉及粮油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监督粮油消费的良好氛围。6月15日,市粮食局举行了以“粮油质量安全”为宣传主题的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市粮油质检站工作人员展示了不同品种及等级的大米、面粉实物,为群众介绍了大米、面粉的品种、结构、营养特性、质量标准以及购、洗、存、做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科普知识。市粮食储备库展示了适合市民消费习惯的大米及食用植物油系列产品,向市民介绍粮食质量、包装规格、价格水平等供市民选购参考。市粮食局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近百余次。
(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1、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根据省粮食局的安排部署,昭通市粮食局继续认真抓好2012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自评得分为93分。在各县、区粮食局对照示范单位审核标准和测评标准进行自评总结的基础上,市粮食局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和实地检查情况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推荐,其中,巧家县、威信县粮食局自评得分分别为96分和99分,市粮食局给出的初审分为93分和99分,同意推荐上报省粮食局。同时,指导威信县粮食局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积极申报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示范单位。在创建活动的推动下,昭通市、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
2、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档案
督促各县、区粮食局认真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制度的通知》(国粮办检〔2012〕148号)要求,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登记到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日志中,并建立学生营养餐粮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档案。把建立监管对象信息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信息档案作为2012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力争在年底前,按照一户一档的标准将辖区内的粮油经营者全部建立信息档案,并实行电子化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实现分级分类监管。从源头上加强粮食质量、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惩防并举,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加强管理、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质量管理规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政策性粮食管理规定等行为,必将严肃查处,依法维护市场秩序。
(六)强化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1、全面落实粮油质量安全地方负责制
要求各县、区粮食局按照食品安全地方负责制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监管职责,结合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的质量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全程监管和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小组,明确机构、岗位、人员、要求、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分管领导、职能股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人的监管责任,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坚决纠正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细化分解任务,堵塞监管漏洞,以“分责、知责、履责、问责”为主要内容,建立粮油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形成粮油质量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的监管格局。
2、加强监管队伍和检验机构建设
指导各县、区粮食局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设备配备水平,提高履职能力。督促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加强内设质检机构建设,加强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检验检测设备的配置,不断扩大检验检测范围,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指导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规范从业行为,进一步提高粮油质检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积极支持以昭通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主、各粮油经营企业内设质检机构为辅的粮油质检体系建设,不断拓展检验检测项目,着力提高检测水平,充分发挥质检机构在市场粮食质量监管、学生营养餐粮油质量监测检验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作用。督促各县、区粮食局建立和完善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危机管理的能力,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与处置制度、信息报送与发布制度等管理制度,细化落实措施,审慎稳妥地应对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问题,加强正面宣传,消除不良影响。
二、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一)受文化素质低等因素影响,部分个体粮食经营者存在粮食经营台账管理不规范、索证要票意识淡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县区粮食局加强梳理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逐步提高经营者的管理水平。
(二)由于粮食部门社会威望低,部分粮食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实际执行行政处罚时的难度较大,违规者抵触情绪较大,因而存在缕整缕犯的情况。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注意规范执法行为,坚持用情执法,避免激化矛盾。
(三)目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仍处于变革和深化阶段,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尚不健全,执法依据还不完善,对执法工作的支撑力度非常有限。期待《粮食法》能够尽快出台,国家相关部门也能尽快参照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促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四)县区粮食局执法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对行政职能转变的适应性较差,相关执法培训又限于经费问题而开展较少,执法人员执法监督管理水平有限。加之部门人员编制少、监督检查专门工作机构不健全等实际问题,造成了多数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水平不高,工作力不从心。目前,我市部分县区粮食局在政府机构改革中被划归发改部门归口管理,但基本保持人、事、财权的相对独立,而彝良县粮食局已完全撤并,机构注销,发改局仅成立一个股室负责工作。建议省粮食局从省级层面争取政府支持,使县级部门能够与省、市粮食局保持政府直属工作部门的属性,否则,很多政策下达到基层后的执行难度很大,落实效果也不甚理想。
三、明年工作思路
2013年,昭通市粮食局将继续抓好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以全社会粮食质量为监管范围,加强与工商、食药监、质监等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着力加强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的质量监管,突出抓好学生营养餐粮油、平价销售点粮油的质量监管工作,切实做好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效防止不符合粮食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同时,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放松,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基础,继续巩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果,继续巩固和深化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成果。
昭通市粮食局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