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发〔2012〕82号
关于在全乡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各乡直属单位:
为深入了解我乡重点青少年群体相关情况,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核心,以全面摸清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为重点,以建立青少年信息监测系统为关键,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摸清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底数,掌握重点青少年群体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基本状况,分析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和政策建议,促进各项教育、管理、服务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实效。
三、排摸范围
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在统计相关数据时,按照6周岁(含)至14周岁、14周岁(含)至18周岁、18周岁(含)至25周岁(含)三个年龄阶段来划分。各项目计算时间截止为2012年9月30日。
四、工作方式和重点工作
(一)工作方式
为确保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工作切实开展,青少年信息监测系统完全建立,在市、区综治办的领导下,成立专项行动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负责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二)重点工作
1、各村委会建立重点青少年台账及数据库;
2、综治办按照摸底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并形成2000字左右的报告材料,对照台账和数据库,重点阐述辖区范围内的具体情况、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
3、《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统计报表》各村委会请于2012年11月28日前报送乡综治办,由综治办统一汇总后于2012年11月29日前报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村委会、团委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提高对开展专项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
2、明确责任,加强协作。综治办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单位,各村调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委会、相关站所要各尽其责,认真做好此次摸底排查工作。
3、认真排查,及时报送。摸清全乡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基础数据是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各村委会一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排查工作,按照下发的表格,做好数据统计、填写,力求真实、准确、无误。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各阶段的时间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中共xx彝族苗族乡委员会
2012年11月27日
主题词:综治工作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排查摸底 通知
xx彝族苗族乡党政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