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监局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2年)

县质监局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股室、稽查大队:

在全县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完成,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XX县县委、政府及上级各部门关于 “七五”普法规划和XX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开展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我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全县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以下简称“七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市场和质量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全力维护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建设富强魅力生态幸福新XX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五”普法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县市场和质量监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以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依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努力提高全系统法治化工作水平,努力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七五”普法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尽职履职,服务维护和谐稳定;二是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适应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发治需求,坚持贴近群众生活,贴近基层实际,充分发挥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法治优势资源的独特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本部门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融入到社会法治化管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中,通过法治实践促进学法用法,提升党员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形象;四是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我局部门所涉及的行业及不同监管对象,结合工作具体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工作;五是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思路、丰富工作载体、注重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全系统干部和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系统干部和广大经营者、消费者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突出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指导思想、基本路线、基本要求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宪法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内容。坚持把学习宣传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结合本部门各类“重大纪念日、活动日”及 “12 .4”国家宪法日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市场和质量监管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价格法、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法治保障发治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深入学习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商标法、广告法、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深入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深入学习宣传我省市场和质量监管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力宣传《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条例等市场和质量监管地方性法规,为结合我县实际履行好服务监管执法职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广泛宣传省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信息互联共享和联合惩戒等政策规定,更加有效落实“宽进严管”要求。积极宣传省工商局制定的放宽名称和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企业简易注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消费维权行政约谈等规范性文件,积极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大力推进市场和质量监管法治建设。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推进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实践相结合,使依法行政成为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的基本规则。大力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互融合,建立健全市场和质量监督机关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制度,引导广大市场监管干部形成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法治观、价值观、道德观。
(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县法制办和上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主动参与我县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立足职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在基层单位、窗口单位中普遍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创建活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三、普法对象和工作要求
全县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市场和质量监管广大干部职工,以及辖区的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通过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等教育活动,做到重点突出,覆盖全面。
(一)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要认真落实我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全县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县局机关每年安排中心组集体学法或举行法治讲座不少于4次。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在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加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培养。依照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依法治教、从严管理的原则,分层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办事能力。建立健全新法新规学习培训制度,对新制定、修订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在实施前后对相关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积极推进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深入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帮助在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从事法律事务或担任法律顾问并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申请公职律师证书,开展相关工作。安排监管执法人员旁听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促使相关人员在诉讼程序中接受教育、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三)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市场和质量监管职能作用,在巩固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成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开拓思路,制定标准,创新方法,推动“法律六进”常态化、持久化。要以新修订法律法规和商事制度改革法律法规为重点,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宣讲和法律培训,引导企业正确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加强对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规划(2016年11月份前完成)。根据XX县委、政府关于印发《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上级部门的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16年12月前完成)。召开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会,颁布和宣传“七五”普法规划,培训普法骨干,营造法治宣传教育声势。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20年完成)。依据本单位规划,确定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具体实施。2018年上半年,开展全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20年10月前完成)。2020年6月前各基层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将自查结果报县局。2020年下半年,开展全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七五”普法决策部署和总体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局法规股,承担全系统普法日常工作。各基层单位应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要加强“七五”普法工作指导,积极推广和借鉴先进典型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县局争取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为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二)健全普法宣传机制。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各基层单位要认真落实我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抓好各业务条线、各区域的普法工作。要建立“普法清单”制度,明晰和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报同级普法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二是建立完善普法协作机制。积极发挥广大市场和质量监管干部的法治宣传员作用,不断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普法宣讲团作用,选聘优秀法律专家、学者和系统内干部担任讲师,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巡回法治宣讲活动。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在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以及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等为会员和行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要认真组织“七五”普法年度自查、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把“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作为全系统依法行政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我省追赶超越目标,立足市场和质量监管职能,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深入研究,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拓展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普法阵地和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发布和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执法典型案例征集整理工作,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解析宣传,根据不同受众的接受能力,对基本案情、查办过程、法律依据等进行详细、清晰的阐述,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同时,在执法办案、消费调解、行政复议等工作中,主动向当事人讲清事实,讲明法律依据和法理,实现执法过程中法律郊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 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特殊纪念日以及单项法律颁布实施周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