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认真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确保成功,争创一流。会上,县政府副县长周三连同志传达了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修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行办法》;县委副书记卢光辉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县政府还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状。希望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认真领会,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作为十分重要的大事来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农民为主体,在政府的组织、引导和扶持下,农民遵循自愿、受益和适度的原则,通过多种合作形式筹集医疗专用资金,以互助共济的方式共同抗御疾病风险,从而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一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统筹城乡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为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群众基本保障和健康水平而作出的重大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国从去年7月1日起在310个县(市)开展首批试点,明年将扩大试点,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经过我们连续二年的不懈努力争取,我县终于挤入第二批试点县,成为目前九江市唯一的试点县。争取这次试点不易,做好试点工作更不易。省委副书记王君在我县视察时多次强调这项工作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希望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来抓。
首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到农民健康水平提高的大事。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县农村卫生工作不断进步,农村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农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形成的原因,农民享受的医疗水平还停留在比较低的层次。据统计,我县去年农民人均年住院费用仅为45.14元,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农村,“小病躺、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的现象不时发生,往往一人大病一家穷,一次大病一世穷。提高健康水平,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成了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作出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定,通过采取农民自己拿一点、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一点的办法,解决农民的健康保障问题,使患病的农民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疗,使农民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其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到修水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县委十四届四次全委会提出了“跨入全省综合实力十五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进入省市先进行列”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修水经济社会的真正腾飞。当前,农民看病负担过重已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据江西医学院今年11月在我县6乡(镇)18村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础调查表明:在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占56.3%,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3.3%。在农村贫困、特困户中,只有少数人享有低水平的医疗保障,看病难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贫困、特困人口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情况表明,疾病导致贫困,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医治,形成了恶性循环。而且,看病难问题,不仅仅限于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口之中,在一般收入的农户中同样普遍存在,如遇大病、重病,不少一般收入的家庭也会缺钱医治,对生产和生活造成影响,导致生活水平下降。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不解决这些问题,农民就难以真正脱贫致富奔小康。但是,就目前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来说,还不具备把农民医疗保障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条件,还难以实现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互助、合作共济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对于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和看病难问题,促进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再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我们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到执政为民。以人为本,要求我们始终知民情、解民忧、帮民富,始终关注普通人的生产、生活和生存问题。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愚昧思想和迷信活动在广大农村还有一定的市场,有的农民患病时,因为没钱看病,不是积极的求医就诊,而是消极的求神问佛拜菩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的失职,是对民生漠不关心的表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可以帮助农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地防止重大疾病的发生和蔓延,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的政权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任务,是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我们必须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不遗余力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举全县之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今年以来,上级领导频频到我县视察指导工作。究其原因,除了上级领导对我县厚爱三分及我县各项工作做得比较好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县有移民扶贫试点工作这一“亮点”。可以说,试点工作是很难的,但只要我们用了真心,下了真功,动了真情,是完全能够成功并创造一流业绩的。移民扶贫试点工作是如此,我相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也是如此,一定会在全省“创出好经验,走出好路子”。在这里,我强调一下,我们必须举全县之力,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成功,创造一流”。
(一)抓住宣传发动这一关键,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前阶段,不少乡镇和卫生医疗部门就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做了大量的前期宣传工作,并且收到了积极的效果,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了不同程度的认识和了解。但是,也有不少农民存在种种顾虑,比如,有的农民担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久不久”,有的担心合作医疗承诺的政策“灵不灵”,有的担心合作医疗在具体操作中“平不平”。这些顾虑将会使相当一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存在等待观望态度。可以说,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能否顺利进行,首先取决于能否调动广大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因此,宣传发动工作至关重要,来不得半点马虎。通过宣传,调动了广大农民“参合”的积极性,我们的试点工作就成功了一半。否则,就会举步维艰。在具体宣传中要做到“四个注重”:一要注重内容的针对性。要针对群众怕吃亏的思想及种种顾虑,有针对性地就有关政策、措施、办法进行宣传,确保达到消除群众疑虑的目的。二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采取广播、电视、版报、标语口号、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力争有最大的覆盖面。三要注重方法的细致性。各种宣传,不能浮光掠影,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真正进村、入户,向群众面对面宣传。四要注重宣传的准确性。要准确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宣传农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和实惠,宣传看病就医和报销费用的办法和程序。在宣传过程中,要吃透政策,切不可“歪嘴巴和尚把经念歪”。通过宣传,提高各级干部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坚定开展合作医疗的信心;通过宣传,增强农民互助共济和共同抗御疾病风险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这项制度的建立,是党和政府为农民的利益着想,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使他们打消顾虑,放心地参加合作医疗。
(二)抓住资金筹措这个难点,确保合作医疗资金按时到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难点。没有一个有效的资金筹措机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一句空话。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务院和省政府明确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中央财政每年对中西部地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资助10元;省、市、县财政每年资助10元,共计人均年资助20元;我县规定,每位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3元的标准缴费,由乡镇一次性筹齐,上划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核算中心专用帐户,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同时要求,全县农民参合率要达到90%。各乡镇要将农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要带头驻村包片,包抓农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各村两委会成员包组、村民小组长、党员和乡村医生包户,并带头缴纳合作医疗资金,部门干部、职工家属在农村的也要带头缴纳合作医疗经费。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全县统一安排,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抽调人员挂乡包村。在动员农民“参合”和缴纳医疗基金的过程中,要注重质量和效益,确保惠及农民,取信农民。严禁为了高指标、快进度,而不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今年上半年,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河南某县强迫村医和领导干部带头垫付的办法,强迫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并没有真正让农民受益的错误做法。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在我县发生。
(三)抓住规范管理这个重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我国过去合作医疗之所以几起几落,最终全部解体,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导致基金管理混乱,资金流失,没有很好地起到救治农民疾病的作用,伤了农民的心。这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要特别重视规范管理这个重点,尤其是要加强对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切实搞好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做到“银行见钱不见帐,经办机构见帐不见钱”,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支挪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要严格执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制度,使整个资金的运作置于广大人民的监督之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要定期汇报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费收支和医药费补助情况,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县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要定期检查、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加强领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牵涉到方方面面,涉及到每一位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了把这项惠及全县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办好办实,县里已经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各位副书记和人大主任为副组长,全体县委常委和政府副县长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成立了由晨峰同志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成立了由剑峰同志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监督委员会。各乡镇也要迅速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指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协管办公室,要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高度负责的同志选配到合作医疗工作岗位上来。要抽调一批素质好、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干部,组成合作医疗宣传筹资工作组,深入到各行政村,做好宣传筹资工作。同时,县合作医疗管委会办公室及经办机构,要加强对乡镇人员基本政策、办事规则、以及具体操作方法的培训,确保这项工作按政策、按要求、按时限迅速展开。
二要密切配合。各乡镇政府作为本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组织实施者,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通力合作,搞好配合。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全力以赴,快速推进。县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药品价格,改善服务态度,保证服务质量,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及时划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严防截留、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多渠道筹集的合作医疗基金全部、公正、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
三要加强督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管和督查,特别是在向农民筹集资金过程中,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情况,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要随时研究解决。总之,要一级一级强化督导,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如期启动并取得圆满成功。
同志们,困难越大,越显为民本色;压力当前,更见英雄气概。还有半个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就要正式启动了。做好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希望大家以这次动员大会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工作,为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成功并创造一流的业绩,为提高我县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