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今年3月,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发布十四周年,十四年来,在中央两个《决定》精神指引下,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浓厚工作氛围,根据县综治委《关于认真开展第十一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3月10日——4月20全乡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两个《决定》,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重大案(事)件领导责任查究的暂行规定》和自治州、**县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要求更加深入人心,村队、单位负责人抓综治工作的责任意识更加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热情更加高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我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县政法委、综治委的指导下,广泛发动各村各单位、社会各界和基层组织参加。为加强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各村、单位明确分工,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加强督查和指导,层层抓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进行。
三、宣传内容
1、宣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宣传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有关指示精神;宣传**县、**乡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进一步加深对抓综治、保稳定、保发展重要性认识。
2、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办、国办转发《中央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重大案(事)件领导责任查究的暂行规定》。自治州、**县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
3、宣传《2004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2004年度**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内容,推进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促使各村各单位领导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4、宣传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村(单位)”活动的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声势大、气氛浓的创建平安活动氛围。
5、宣传宪法、刑法、消防法、民法、治安管理公约、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消费者保护法、电力设施、村规民约等法律法规。
6、宣传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尤其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酒后犯罪、盗窃犯罪以及预防火灾事故交通的好的做法
7、宣传政法干警英勇无畏、秉公执法、热情为民的先进事迹,宣传广大群众见义勇为、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
四、活动内容
1、由乡综治办、乡司法办牵头举办综治征文、学生手抄报比赛、维稳暨综治知识竞赛等方式,进一步发动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掀起创建“平安**”热潮。
2、联合开展一场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由乡司法办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下乡接访、咨询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综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3、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开展信访重大问题和积案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按照“横向排查、纵向分类、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基层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排查清理矛盾,努力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越级上访和群众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巩固一月份的工作成果。
4、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教活动。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宣传挂图下乡进行巡回宣传,揭露“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本质,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巩固农村文化阵地。
5、组织开展访视活动。在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万家”的同时,主动征求意见,以利改进我们的工作。
6、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以创建“平安**”为载体,以提升村和单位的防范能力为基点,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构建“打防控”一体化治安防范长效机制。
7、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材料和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央两个《决定》、《意见》。集中时间为中、小学上一次法制课,并牵头对校园周边治安进行一次整治,净化教书育人环境;各村帮教小组人员走访辖区内“两劳回归”人员和失足青少年家庭,了解相当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8、组织一次全乡群众社会治安满意率调查测评。为了检验各村、单位贯彻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和今年一季度工作成效,了解广大城乡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的程度,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乡综治办将组织对各村、单位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进行一次调查测评并在全乡进行通报。
五、宣传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动员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各村要制定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
2、突出主题,形式多样。综治宣传月一定要主题鲜明,要将“活动内容”中所列的宣传事项逐一量化。切记将综治宣传月搞成普法宣传月或其它单项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把播放和组织收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系列专题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系列专题片、反邪教警示教育有关知识作为主要内容、广泛深入的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活动,教育发动群众,落实防范措施。
3、讲究效果,建立机制。要认真总结“宣传月”的成功经验,要通过宣传月建立全年性综合治理宣传机制,使综合治理宣传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形成浩大声势和持久威力。
4、要将宣传月活动与当前农村开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尤其要与备耕生产、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增强针对性。
5、要加大督查力度,每周都要将“宣传月”的活动情况作一小结,对行动迟缓和未按要求开展的一定要督查并落实到位。
6、各村至少要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会议;张贴标语20条,悬挂横幅1条,制作板报2期;广播室每天广播宣传不得少于2小时。
7、根据乡气候特点,将“宣传月”活动延长到4月20日。各村、单位务于3月12日前,将“宣传月”活动计划、日程安排上报乡综治办。活动结束后将有并材料归当备查。4月20日前上报总结。
附:综治宣传月活动标语
**乡综治委
二00五年三月十日
综治宣传月活动标语
1、隆重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十周年
2、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
3、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4、创建“平安**”,维护社会稳定
5、创建“安全文明村”,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6、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7、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
8、为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而努力
9、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大力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
10、加强城乡治安联防,健全群防群治机制
11、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积极作用
12、加强军、警、民联防,搞好社会治安
13、坚持严管严防严控,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14、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搞好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
15、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6、谁主管谁负责,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17、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18、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搞好社会治安
19、加强政法基层组织建设,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20、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21、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维护稳定人人有责
22、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3、增强群众法制观念,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4、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定稳定的良好环境
25、向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学习、致敬
26、见义勇为,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