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动员部署会上的主持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动员部署会,是经省委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去年,中组部在深度贫困地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上强调,要把发展壮大薄弱村空壳村集体经济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今年的全国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上,对推动发展壮大薄弱村空壳村集体经济又作了专项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组部的有关要求,去年8月,全省组织系统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谋划实施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早准备,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进行了深入调研摸底,在把握总体方向、制定相关政策、指导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有的地区结合开展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已经形成了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良好基础条件。今年初,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启动实施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力争到2020年基本消除集体经济‘零收入’村”。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刘宁副书记先后四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资金整合、产业扶持、政策支撑等具体办法和举措,科学构建了省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我们启动实施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做了充分的准备。金海、建华副省长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5月15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全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的指导意见》和《青海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设立方案》,同意适时召开全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动员部署会。今天的会议就是要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要决策,全面启动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

刚才,刘宁副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全省实施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讲话从发展历程、时代使命、执政考验三个维度,深刻阐释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三年全覆盖、五年上台阶”两步走的目标任务,突出强调要坚持先易后难、典型示范、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参考七种模式,找准发展路子,明确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完善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协作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如期实现“破零”目标。刘宁副书记的讲话既全面贯彻中央要求,又紧密结合青海实际,思想性、指导性、实践性都很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实施“破零”工程的行动指南。金海副省长立足全省各地发展基础、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对加强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整体规划提出明确要求,就整合涉农、涉贫资金投向作出了具体安排,对于我们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探索各具特色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建华副省长从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坚持基金市场化运行、注重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我们精准高效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发挥好金融杠杆撬动作用,实现财政资金“倍数效应”指明了工作方向。三位领导的讲话,为我们实施“破零”工程提供了遵循,明确了路径。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抓好落实。海西州、海东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作了很好的发言。海西州先行一步,自我加压,工作走在了前面,制定了“一年清零、两年提质、三年做强”的工作目标;海东市行政村基数大,发展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但也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已经因地制宜行动起来;其他各市州也都启动了相关工作。由此可见,大家的高度重视和务实工作,充分表明了态度,体现了担当,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实现“破零”目标,完成“破零”任务的信心。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讲三点意见。

第一,党委政府要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我省是多民族聚居的欠发达省份,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改革开放40年来,农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空壳村”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80%左右,不把这些“硬骨头”啃下来,势必影响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根基,影响全省脱贫攻坚的质量成效,影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层基础。前不久,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向广大干部发出了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的动员令、集结号。大事看担当,难事见水平。能否实施好“破零”工程,如期实现“破零”目标,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执政水平、担当精神的一次重要考验。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各项改革不断深化,我省现代农牧业加快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释放了农村发展活力,给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来了难得机遇。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握形势,正视困难,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全力打赢村集体经济“破零”这场硬仗。当前要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坚持调研先行,摸清底数建台账。市县两级“破零”工程领导小组要从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若干调研组深入乡镇、村社,全面分析研判本地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环境条件、资源禀赋、独特优势,在“精准”上下功夫。党委政府要专题听取调研情况的汇报,集体“把脉会诊”,为下一步制定好规划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要结合全面调研,指导乡镇按照省委省政府《指导意见》确定的一、二、三类标准,对本地区所有行政村进行分类排队,逐村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另一方面,要坚持规划先导,精准指挥抓落实。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区脱贫攻坚的进度,科学合理制定村集体经济2018—2022年的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政策措施、资金保障、组织领导等,在市州总体规划之下,形成相互衔接配套的县(市、区)年度“破零”计划,坚持循序渐进,不搞“齐步走”、不一哄而上,确保“破零”工程稳妥起步、有序推开。

第二,组织部门要主动进位、积极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直接关系到提升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力。实施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组织部门责无旁贷。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基层党建的重中之重,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自觉在各级“破零”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动“破零”工程落地见效。要主动抓总协调。有效整合“破零”资源,配强“破零”力量,科学设置“破零”工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动工作。要精准把握中央有关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一系列重大要求,吃准、吃透省委省政府关于涉农、涉贫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精神,研究落实好本地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农牧、扶贫、财政等主体性政策措施,加大金融、土地、税务等支持性政策力度,把“破零”工程与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系统安排、统筹把握。要强力督导推进。实施“破零”工程,阵地在乡镇、前线在村社。要把“破零”工程纳入各级组织部门“11710”督办制度总台账,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以“严慎细实优”的作风,经常深入乡村,跟进指导,跟踪问效,沉到一线抓督查。要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分析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解决办法,突出问题导向抓指导。要用好考核“指挥棒”。从今年起,要把实施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年度考核指标要与市州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县级年度计划相配套,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主动作为、积极作为。

第三,村党组织要敢于领导、勇于担当。《党章》明确规定,村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过程中,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当好推动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领头雁”。要凝聚各方力量。村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统一领导,不断扩大农村各类组织中党组织的覆盖面,积极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农村基层各类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特别是在培优训强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他们致富带富能力。要坚持民主协商,不断健全完善村级事务议事决策机制,凡涉及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执行“三议一表决”制度,全部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范围。要深入发动群众。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用好群众工作这个看家本领,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动员工作,团结带领群众齐心协力发展集体经济,通过建立集体与群众之间多种形式的利益纽带,不断激发广大农牧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让农牧民群众在感恩党和政府、勤劳致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用好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要增强主动作为的意识,充分利用第一书记在找项目、争资金、引技术、办企业等方面的优势和渠道,合理规划、精准选好符合本地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的集体经济项目,形成村集体经济发展“大合唱”的局面。

会后,市县两级要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通过多种方式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乡村,切实把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牧区党员群众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采取适当方式抓好传达学习,确保认识到位,行动跟进,切实做好政策、资金、项目的保障落实。各地各单位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请及时报全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