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明确镇(办)部门部职责,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329号),镇巴县脱贫指挥部《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下达、督查、问责、考核工作流程的通知》(镇脱贫指发〔2017〕5号)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镇巴县镇(街道办)脱贫攻坚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和镇巴县县级部门(单位)脱贫攻坚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镇脱贫发〔2017〕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全县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43户4809人。其中c级1079户,d级964户。

二、职责分工

县脱贫办:1、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2、指导监督各镇(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县住建局:1、负责会同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对危改对象核实审批;2、负责制定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3、负责危房改造设计、工程质量技术指导;4、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监督和安全工作;5、负责对农村危房建设工作进度进行督促检查;6、会同扶贫、财政部门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管;7、负责会同扶贫、财政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组织竣工验收。

县国土局:牵头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重建户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县扶贫办:1、负责提供精准建档立卡农村危房改造对象;2、负责会同住建、财政部门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进行管理和兑付;3、会同住建、财政部门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进行竣工验收;4、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及其他扶贫政策与移民搬迁工作的有机衔接,确保搬迁群众如期实现脱贫。

县财政局:1、负责会同住建、扶贫部门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进行管理和兑付;2、筹措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配套资金;3、会同审计部门做好资金监管和审计工作;4、会同住建、扶贫部门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进行竣工验收

县民政局: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五保户、低保户进行识别。

县审计局:1、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做好资金审计和项目跟踪审计工作;2、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考核工作。

县残联:负责贫困残疾人口识别。

各镇(办):1、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危房改造实施主体;2、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3、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4、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初验;5、负责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的归档工作;6、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合格农户补助资金“一卡通”兑付;7、负责按时报送施工进度和相关资料。

三、责任追究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也是脱贫攻坚重要环节,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抓紧抓好。县脱贫办、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镇(办),将采取约谈党政主要领导、进度排名、考核扣分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相关部门工作不力造成失误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