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二次工作通报问题的整改方案

各基层司法所、内设各股室:

根据《铅山县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二次工作通报对接会精神紧盯抓好当前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深入查摆,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内容

1、线索核查方面

(一)线索摸排不够全面彻底、仍存在空档,群众举报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和激发。

整改措施:规范设置举报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对举报箱内的举报件要及时查看,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传递。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手册、法律六进等多种形式,宣传扫黑除恶重要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喊打”的良好气氛,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与参与率。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部分线索核查反馈时过于简单。

整改措施:做好举报处置结果的反馈工作,总体做到“件件有回音”,对属本部门核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受理、处置,对属其他部门核查的问题要及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行业监管方面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研究不深,情况掌握不够,出现政策执行偏差。

整改措施:持续开展专题学习,加强专题研究力度,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制定相关工作推进计划,建立健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乱象整治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保障我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稳步前进。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自身建设方面

有些司法所组织建设基层薄弱,办案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落实“一统一、三共享、六个有”的主要措施,充分发挥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基础作用。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