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厅、省局的部署,围绕“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的主题,近段时间,我坚持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按时参加所党委中心组专题集体学习和所在党支部每周五学习,反复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读本》,认真学习党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以及中央关于严格党内生活的有关规定;同时主动深入基层联系点2次,积极开展谈话谈心,虚心听取基层意见,通过面对面、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收集整理到涉及本人的意见建议6条,亲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做了充足准备。在查摆过程中,我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和收集到的问题,深入分析解剖,发现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等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部分问题较为突出。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人人有责。近年来,作为所党委班子的重要一员,我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分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均向所党委请示汇报,从没擅自作过决定。在所党委议事决策过程中,我敢于坚持原则,勇于表达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不人云亦云;对组织和会议通过的决议,即使有不同意见和见解,也都采取保留态度,坚决少数服从多数,执行所党委的各项决定。尽管我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上尽了心、尽了责、尽了力,但与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要求相比,还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民主集中制理论系统学习上有差距。虽然我个人对学习看得很重,抓得很紧,基本做到每天坚持读书看报,但客观上由于日常工作繁重,每天时间很紧,难以挤出时间学习,主观上认为对民主集中制理论基本懂、会用就行,没有必要在理论学习上花大力气、下大功夫,以致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论系统学习不够,还停留在比较肤浅感性的层面,缺乏深度理性的思考。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方面
作为戒毒所的政委,我经常警醒自己,要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7个有之”问题进行深入学习和对照检查,我深刻认识到“7个有之”问题的本质特征及现实危害。其一,任人唯亲、排斥异己不仅会导致整体执政能力下降,而且势必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降低党和国家的公信力。我们党在用人上历来提倡任人唯贤,这也是《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七条基本原则之一。如果我们在选人用人上,不能做到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只顾裙带关系,排除异己,势必会造成庸者上,能者下的局面,这对党的事业发展贻害无遗,必然遭到百姓的质疑和唾骂。我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导向、强化把关责任,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让有本事、踏踏实实干事的干部成长起来,努力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风清气正。其二,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本质是利益媾和,是对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破损与侵占,对某些干部而言,入团伙就意味着进圈子,进圈子就意味着进班子,成为某些干部上位晋级的踏脚石、贪赃枉法的保护伞、攫取利益的“聚宝盆”。这种团伙帮派的存在,严重割裂了党的一致性,破坏了党的政治规矩,与我们党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严重背道而驰。对此,我承诺:本人一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今后也不会搞拉帮结派之事。其三,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等行为是触犯法律的,它不仅违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伦理道德,而且严重影响社会的团结稳定,不利于社会良好风貌的形成和正气的弘扬。在此,我承诺:在今后工作中,严于律已,不传、不信、不听各种政治谣言,不搞匿名诬告,不制造谣言,旗帜鲜明地与各种违背社会主义思想的言论做坚决斗争。其四,收买人心、拉动选票是指用金钱、感情或其他好处为条件拉拢人心,使为己用。其外在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拉动选票,为“升官晋级”不惜破环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触碰法律底线,更使党内民主制度遭到践踏。在此,我承诺:在各类民主测评、选举中等,本人从未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委托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也从不参与协助他人拉票,今后也不会出现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等行为。其五,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本质是以权谋私,用名利地位引诱别人来帮助自己达到不正当的目的。封官许愿者往往或因一己私利,或因受贿后为别有用心之人昧心办事,无“利”不往,这势必将滋生腐败温床,歪曲选人用人导向,败坏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对此,我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政策办事,对“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等行为坚决予以反对杜绝,防止其滋生蔓延。其六,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是指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这不仅极大地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而且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和空间。我承诺: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做到身有所正,行有所止,坚决遏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其七,尾大不掉、妄议中央是指下级不听上级指挥,不服从上级命令,对中央政策指指点点,妄加品论,甚至出现对抗中央行为,其归根结底是政治立场不坚定,与党中央没有保持高度一致。对此,我承诺: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越“红线”,不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
2.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方面。本人一直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守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做到四个服从,积极参加党委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无条件服从组织的需要和安排。尽管如此,我在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方面,有时存在个人主义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在所党委会上需要群策群力时,积极主动建言献策不够,协作精神和全局观念不强,对分管以外的事情关心少,深入思考少,存在着“自扫门前雪,休管他家瓦上霜”的错误思想。
3.遵守党的廉政纪律方面。本人能够时刻用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约束警示自己,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行动上的廉洁自律,按照党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方面
在去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查摆出自身存在的“四风”和工作作风方面问题6个。其中,形式主义方面: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官僚主义方面:对干警职工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关心帮助较少。享乐主义方面:缺乏较强的忧患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奢靡之风方面: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这4个问题比较突出。一年来,在全所干警职工的广泛监督下,我能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省厅十二项规定,按照个人整改计划,通过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等一系列举措,开拓进取,大胆工作,个人6条整改承诺均已兑现,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同时,我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解决了干警职工反映强烈、最为关心的拖欠工资问题,得到了全所干警职工一致认可和信懒。
尽管如此,近段时间,我仍严格按照“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和“三严三实”要求,经常“对对表、找坐标”,以及通过对征求到意见深入剖析,发现自身还存在精神懈怠、纪律松弛的问题。具体情况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产生了求安逸、图舒适的思想观念,自己会放松要求,“干累了,歇口气”,满足眼前的“一亩三分地”的想法没有彻底根除。比如,有时外出开会学习回来后,首先想到的是回家先休息一下,没有第一时间回到工作岗位去总结分析、安排处理下步工作,而是认为身体疲惫了,其他的工作可以往后拖一拖。但是从思想深处剖析,是精神懈怠、不思进取倾向的反映,是享乐主义的具体表现。对此,我虚心接受基层同志们的批评,立行立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方面
1.干警队伍管理有时不够严格。具体表现为,作为全所干警队伍建设的直接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对存在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尤其是一些老同志,我碍于多年来深厚的共事情谊,没有及时地进行提醒教育,错误认为严厉的批评可能影响队伍的团结、破裂同事之间融洽的关系。这不仅不利于干部自身成长,而且损害了队伍的形象,甚至导致量变达到质变,造成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酿成大事的危险。
2.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不强。比如去年,有我所个别事管人员参与的7.11非法赴沈上访事件,给省司法行政系统造成了不良社会的影响,为此,我所也受到了省厅和省局的严厉批评。反思起来,这是由于我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有所下降,有不愿为历史遗留问题负责的想法,甚至有“新官不理旧政”的错误想法产生,致使平时就没有做好事管人员的信访稳控工作,没有及时将信访苗头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内部、解决在基层,对此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有待于提升。近年来,作为所党委副书记,我缺乏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习惯于以党建抓党建,没有很好地把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没有找准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眼点,结果导致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相脱节,形成“两张皮”,致使一定情况下削弱了干警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五、个人事项方面
我的妻子于桂琴为我单位办公室主任科员,女儿赵诗迪为北京一家私企公司职员;房产情况,我和我爱人只有一套住房,在昌图镇金地上林湾小区,面积120平方米,购买金额为40万元;办公用房情况,整改前面积为34.5平方米,整改后面积为17.5平方米,没有超过规定的标准;公务用车情况,我没有专门的公务车,执行公务时由所里统一调配,不存在公车私用现象;我没有出入过私人会所,没有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我也保证今后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人情消费情况,主要是在同事、朋友以及他们的家人婚丧嫁娶时,碍于情面,存在随份子赶礼的情况,每年约1万元,由我个人支付;我没有任何出国出境经历;“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情况,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接待时,均使用本单位的会议室和餐厅,就餐坚持按章执行,以人数定菜品和陪同就餐人员数量;在工作中我能够做到勤俭节约,公私分明,没有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情况,消费均符合规定;这些个人事项,我每年都向组织进行了如实申报。
六、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通过对照检查,我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工作和学习上,说到底,还是党性问题、担当意识问题。
1.党性修养不持续。从我自身来看,在党性修养的“长征”中,自己认为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党性锻炼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没有认识到自身在警惕“四大危险”的政治之弦绷得不紧了,存在着“掉队”的危险。主要是自己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的学习不深入,在对照《党章》和革命先烈,对照焦裕禄精神上不严格,滋长了自我满足、自我感觉良好的情绪,在队伍管理上没有严格抵御人情关,不能很好地处理解决一些矛盾,从本质上讲也是自己党建工作水平不高的思想根源。
2.担当意识不强烈。总是认为自己在基层多个单位工作过,处理的问题多、见过的场面多,在实际工作中培养的工作能力可以了,完全能够应付全所的各方面工作。没有牢固树立“敢于担当”的观念,对自身的要求降低,遇到复杂疑难问题,不是勇敢承担、尽全力解决,而是存在“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的错误心理,致使问题愈演愈烈,越发不易解决。
七、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通过认真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要求,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党性修养、责任担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后,我要立行立改,切实将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发挥到实处。
1.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一要努力向那些新时期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和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学习,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从差距中寻找方向、增添动力。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讲诚信、懂规律、守纪律”的要求,不断强化“政德和官德”修养,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抵御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经受住各种考验和诱惑,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三要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建知识学习,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有机结合,以从严治警为干警队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落脚点,促使党内政治生活起到教育改造干警队伍作用,形成“以党务主导警务,以党务带动队伍”工作格局。
2.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一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做到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迎难而上,积极工作。二要把敢于担当作为一种义务、一种自觉、一种精神境界追求,用拼搏实干、甘于奉献不断赢得全所干警职工的信任与尊重,承担起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时期,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和职责。
以上是我的个人剖析,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立行立改,以此,不断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作出应有的贡献。
今年以来,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反复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读本》,坚持用最新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坚定了崇高的政治理想,站稳了政治立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厅十二项规定和《廉政准则》,按照“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和“三严三实”要求,经常“对对表、找坐标”,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廉政观念,筑牢思想防线,真正做到了自身清、自身净、自身正、自身硬。
用人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用有本事胜任工作的干部,不能把干部选拔任用变成安排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不能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要坚决刹住跑官要官之风,我承诺,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不仅损害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坏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乱了党的政治规矩,污染了党的政治生态。对此,广大党员应有清醒的认识。
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俗称“朋党”,是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和江湖帮派文化的产物,其往往以亲情、亲戚、亲友或同乡、同学、同僚为纽带,奉行“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封建遗训,结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铁血”联盟,是一种典型的利益集团、山头主义、宗派主义。
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不仅损害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坏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乱了党的政治规矩,污染了党的政治生态。
种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坚决予以反对杜绝,防止其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