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市第七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市第七届道德模范和

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

通知

各县(区)文明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道德实践,积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切实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干部群众的生动实践。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七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和文明家庭,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和文明家庭宣传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第七届**市道德模范、第二届**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陇东报社、**广播电视台组成。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副主任由组成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我市有关专家学者、“两代表一委员”代表、道德模范和文明家庭代表、媒体记者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三、评选标准

(一)第七届**市道德模范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推荐人选总体要求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具体标准分为5类:(1)助人为乐模范要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干部群众高度赞誉。(2)见义勇为模范要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3)诚实守信模范要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4)敬业奉献模范要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5)孝老爱亲模范要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群众广为颂扬。

(二)第二届**市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依照《**市文明家庭评选管理办法》标准进行推荐评选。

文明家庭推荐人选需符合以下标准要求:(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爱护环境、遵守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感情深厚,温馨乐观、彼此扶助,亲情陪伴、相濡以沫。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公平交易,安全生产、守法经营。真诚做人、守信做事,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树立尚德守礼、以义取利的义利观。(5)家教良好。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家教礼仪熏陶作用。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敬老爱幼、尊敬长辈的良好行为。(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立好家规,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自觉进行环境保护,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绿色环保。坚持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社区服务、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文明家庭:(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6)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推荐

1、各县(区)要广泛发动群众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分“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类,每类推荐2—3人,总数不超过15人;全市文明家庭推荐名额总数不超过4户;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市直部门要组织本行业、本系统以及下属单位统一择优推荐报送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候选人,原则上每类不超过2人。往届市级及市级以上道德模范、文明家庭不再参与评选。

2、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县(区)级以上表彰的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幸福家庭、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劳动模范、荣誉军人、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好军属(嫂)等可优先推荐,近期涌现出的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典型人物可以破格推荐。同时,文明家庭推荐要注重突出扶贫攻坚成效显著家庭、社会新阶层家庭、运用互联网开展生产生活家庭、家风门风良好家庭、为党和政府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家庭、示范引领文明风尚家庭。相关材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包装夸大、人为拔高,杜绝造假、虚报事迹或数据。如发现事迹材料造假,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责任。

3、广泛征求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乡镇(街办)、社区、村组意见,同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人行等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人行等部门意见,征求意见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同时,对拟推荐候选人必须在县(区)主要媒体及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村镇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

4、各县(区)及市直部门、单位要认真填写“第七届**市道德模范推荐表”(见附件1)、“第二届**市文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2),每人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3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连同推荐报告(县区以文明委文件报送、市直部门以部门文件报送,具体推荐材料清单及事迹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3)等于2019年8月20日前报市文明办综合科,联系人:

(二)初步遴选

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依据事迹材料,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组委会组织对各县区、市直部门和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按照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评选表彰1:2的比例分别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

(三)公众代表投票及评委评审

1、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县(区)分别推荐5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第七届全市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候选人除外)担任公众代表(共400名)进行投票;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干部职工代表100名进行公众投票。选票由组委会负责印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在公众代表投票结束后,组委会召开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时,对公众代表和评委投票进行汇总,按得票多少为序确定拟表彰人选。

(四)事迹核实

从组委会成员单位中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实地对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拟表彰人选事迹及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对于核实发现问题的,将去掉参评资格。

)公示宣传

结合事迹核实情况,组委会对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拟表彰人选进行再次审核,报请市文明委领导同意后,将拟表彰候选人名单、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陇东报、**电视台、**文明网、掌中**客户端、文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

(六)命名表彰

公示结束之后,组委会根据公示结果,将第七届**市道德模范、第二届**市文明家庭拟表彰意见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后,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严谨规范,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各环节工作,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坚持面向基层。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人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提升。

(三)重在宣传学习。要把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有效抓手,贯穿评选表彰各环节,组织各级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典型人物事迹,运用制作刊播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弘扬道德模范和文明家庭崇高精神,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

(四)完善激励机制。要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和文明家庭的帮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进一步研究和提升礼遇关爱措施,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

附件:1、第七届**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2、第二届**市文明家庭推荐表

3、推荐材料清单及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

附件1

第七届**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推荐类别:

姓名


出生 年月


性别


民族


照片

单位及职 务


政治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文化程度


曾获 主要 奖励


主要事迹(约1000字,可另附页)


主 要 事 迹


县(区)文明委、市直部门单位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第二届**市文明家庭推荐表

家庭名称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所在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


(全家福照片粘贴处)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称谓

姓名

民族

政治面貌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或家庭成员获市州级以上荣誉、奖励



道德寄语:

县(区)文明委、市直部门单位推荐意见:

(签章)

附件3

推荐材料清单及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一、推荐材料清单

(一)纸质材料

1、县(区)文明委、市直部门单位推荐报告(一式二份)

2、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

3、征求意见表(一式一份)

4、公示情况说明报告(一式一份)

(二)电子版材料

1、推荐报告

2、候选人推荐表

3、候选人简要事迹材料(1000字)

4、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

5、候选人1寸免冠证件彩照

6、候选人家庭全家福及生活照片(文明家庭报送)

二、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一)1000字事迹简介

题目统一为“xxx事迹简介”。正文大体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职务身份。第二部分为事迹概括,100字左右,概述主要事迹,提炼品质精神。第三部分为事迹主体,重点叙述事迹内容。介绍事迹要真实可靠,防止包装夸大、人为拔高,杜绝事实、数据等方面的任何造假行为。文字要严谨生动,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

(二)3000字详细事迹

题目统一为“xxx详细事迹”,正文大体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职务身份。第二部分为事迹主体,这部分需更加翔实介绍事迹表现和事件起因、经过、结果等情况,为深入了解候选人提供佐证参考。第三部分为所得的荣誉,如曾获县级及以上荣誉,可在文尾重点列举自2016年以来所获荣誉称号,注明授予时间、单位和名称。

(三)文档格式和照片要求

标题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三号仿宋gb2312,行间距30磅,页面设置“上3.3cm、下3cm、左2.6cm、右2.6cm”。每位候选人每件材料单独一个word文档,按照“县区+类别+姓名”命名。近期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分辨率300dpi,大小1—2m,jpg格式,照片按照“类别+姓名”命名。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