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结合人大工作特点,内外并举,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现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近年来,县人大党组、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持“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前提下,做到“两个明确”: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对象,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各自对责任对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是明确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深化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一级地落到实处。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工委、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任务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到人,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为了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眼于贯彻落实长效机制的构建,县人大注重抓了“三个纳入”。一是强调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纳入当年反腐倡廉的工作安排和目标体系,切实成为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二是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日常管理体系,要求做到工作任务有具体安排、安排的工作有考核指标、工作进度有明确要求、落实情况有督促检查、进展情况有汇报登记、任务完成有总结报告;三是把每年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考核体系,要求机关委、办细化和充实责任制考核指标,用责任制考核和年终的绩效评价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化。总体来看,我机关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已分解到位。经努力,几年来人大机关未发生过一起违纪现象,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在全县机关系统评比中多次被评为先进党组织。
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教育是防治腐败的基础,通过学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为使机关党员进一步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县人大党组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在学习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认识。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题,重点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廉政准则》以及省、市、县委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过学习,使机关党员进一步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了党员及领导干部勤政为民、廉洁从政意识,领导人员的行为更加规范,表率作用更加突出,干部职工对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满意程度不断提升,推进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