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爱民模范事迹材料六篇

【篇一】

**,男,1968年11月出生,1991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现任**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九三分局山河派出所“**警务室”警长。先后被评为“公安部每日一星”、“**省劳动模范”、“**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标兵”、“全省公安系统十大新闻人物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25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践行着人民警察无私奉献、忠诚履职的诺言。工作脚踏实地,服务尽心竭力,处处体现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品行和风范。为侦破辖区群众被盗的万元木耳,他铁面无私,多年的同学被绳之以法;为帮助百姓找回丢失的马匹,他爬冰卧雪,夜行20多里将马匹交给失主;他义务为35名年岁已高的退休老人领发工资、报销药费40余万元无差错、请医送药300余次;他捐出7000多元帮助13个贫困孩子就学读书,无偿借给种植户现金3万元,打造了连续十五年重大案(事)件的平安社区,受到各级的表彰肯定。

25年来,**用真诚和爱心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誉,他用心为百姓想事、他用情为百姓做事、有事找石龙成了当地百姓的依靠,他用博大的胸怀和无私的大爱,坚定地要在大山深处永远作百姓心中的一块“暖心石”!

【篇二】

**,男,汉族,1973年10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2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分局社区警务三大队大队长,一级警督。从警26年来,**始终扎根社区,心系百姓,忠诚履职,全心全意为辖区百姓办好事、做实事、解难题,用点滴实际行动,架起感情桥、深厚警民情,赢得了辖区百姓的赞誉。工作中,他钻研业务,是群防群治志愿者的组织者和单元工作法的坚定执行者,实践总结出的“三层”“四勤”“五法”“六心”工作法,实在、管用,成为更好服务百姓的宝典;他不满足现状,始终追求卓越的警务工作,与时俱进,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速警务技能;他淡泊名利,不被世俗侵蚀影响、不被生活艰辛所动,从警26年来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信条不褪色,成为辖区百姓心中的“好人、亲人、能人”。**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省第十届劳动模范、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全省政法战线“学、创”活动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省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提名奖、两次荣获全省爱民模范个人、三次获得全省最佳责任区民警,大庆市第九届“十佳”青年、大庆市第二届道德模范、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警官等40余项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次、个人三等功八次。

【篇三】

**,男,1982年出生,2008年参加公安工作,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分局北山派出所副所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全市劳动模范、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法制员、全省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全省“十佳社区民警”、龙江最美人物(警察)称号。

参加工作以来,**同志扎根基层默默耕耘,怀着对党的赤胆忠心,对公安事业的执著热爱,诠释着一名公安民警的人生真谛,彰显着一名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职业情操。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点一滴呵护辖区群众的冷暖;他任劳任怨、勇于担当,关心关注辖区企业的发展,为金色盾牌增添了光彩,赢得了人民群众广泛赞誉。工作实践中,他躬耕淬火,逐渐成为派出所的业务骨干,无论是单位同事还是辖区群众,每每遇到法律上的难题都会请教他。

三年来,通过他手诉讼人犯36人,治安拘留违法行为人34人,参与办理56起刑事案件、231起治安案件,调解矛盾纠纷320起,经过他手处理的那件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没有一起案件或矛盾纠纷因当事人不满意而引发群众投诉。

【篇四】

**,男,汉族,1962年12月12日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96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县公安局东郊派出所民警。

**在东郊派出所工作了23年,扎根农村23年,坚守一线23年,奉献了23年,他像对待亲人一样热情服务着每一位百姓,当地老百姓都亲切称他为“老刘”。他23年如一日,足迹遍及了东郊乡的每寸土地;他用无数令人感动的小事,温暖了辖区2万多村民的心,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爱人民、警民一家亲”的爱民情怀。“有事找老刘”已经成了这一方百姓的口头禅,他的电话号码和微信成为了为民服务的“名片”。**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的先进事迹多次被媒体争相报道。

**先后被评为**县优秀干警、优秀公务员、爱岗敬业标兵;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委政法委授予“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被**市公安局党委授予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第三届**市公安机关“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3次、嘉奖多次;2017年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18年被**市委授予“**市首届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篇五】

**,男,汉族,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市公安局梅里斯分局瑞廷派出所外勤民警、达呼店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卧牛吐派出所副所长,现任**市公安局梅里斯分局达呼店派出所教导员。先后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受到市局嘉奖,2017年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如春风般温暖,似春雨般及时。扎根基层派出所15年,**把对百姓的爱融入到工作的点点滴滴上,倾注在工作的方方面面里,体现在工作的时时刻刻中。他勇于担当,把困难当作前进的动力,工作中不分份内份外,只要群众找到他,就一管到底;他恪尽职守,把强基础视为工作的基点,坚持每半年对所属辖区居民走访一遍,15年来从未间断;他临危不惧,把群众需要化为坚实的行动,危机关头,总是第一个冲上去;他精准扶贫,把“共同富裕”当作最高任务坚决落实,确定了“扶难、扶心、扶贫”的“三扶”工作准则,真心扶贫彰显爱民情怀。

从警以来,**调解纠纷、查处治安案件、侦办刑事案件上千起,没有一起投诉案件发生,用担当与付出、用勇气与执着,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方针落到实处。

【篇六】

**,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二级警督,1992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刑警大队侦查员、副中队长、中队长,联兴派出所所长等职务,现任**市**县公安局东风派出所副所长。

自任东风派出所副所长以来,**同志始终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根本要求,团结带领全体民警,大力加强派出所基础工作,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倾尽全力服务辖区百姓,努力做群众的“好人、亲人、能人”,在爱民为民、服务群众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深受辖区百姓的信赖和好评,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由于工作业绩突出,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6次,2008年荣获“**县十大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2016年被**县人民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18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和派出所全体民警把辖区群众当成亲人、家人,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辖区群众踊跃的为派出所提供各种线索,积极参与治安巡逻。近几年来,他带领民警相继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百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万余元,确保了辖区社会稳定。

**同志时刻铭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情系群众,心挂百姓,用全部的感情与热情、心血与汗水,为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和谐,保辖区一方平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